参加2015北京市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职称评审需要发表论文吗?

1.经济专业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扎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发展趋势和科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决策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

3.担任现职后五年内通过考试;

4.符合发(2002)152号和2002年12月31日第1002号《关于外语免试的规定》的除外。154,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5、能指导经济学家的工作和学习;

6、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7.任职以来,在省、区、市日报(需CN或1SSN,下同)正式刊物或理论版上独立发表经济学专业论文2篇以上;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独立提交两篇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取得博士学位、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