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

撰写博士论文的要求

发布日期:2007年7月27日0:59:00;阅读次数:169。

为进一步提高本博士点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规范本博士点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根据《xx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xx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博士学位论文培养方案》、《xx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博士点实际情况,对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选题和开题。

博士生入学后,要开始考虑博士论文的选题,收集相关资料,论证其可行性。等你的思维相对成熟后再和导师讨论论证。征得导师同意后,初步确定选题,然后进一步收集文献,为选题做准备。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至少应具备以下五点:(1)“价值”,选题应考虑本学科的前沿性或实际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值得研究;(2)“新”,题目新颖,要尽量选择别人没有研究过或研究过但没有突破的题目,避免重复研究;(3)“能”,对于这个题目,博士生自己积累很多,能写好;(4)“小”,题目要小,不是越小越好,而是小题大做,意思是一篇博士论文只解决一个基本问题。只有题目小了,数据才能收集,挖掘才能深入,论文才能真正做起来;(5)“专门性”,选题应与宪法学、行政法等专业密切相关,属于本专业博士研究方向范围。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当年6月底)进行。只有通过各门课程的考试和综合考试的人才能开始题目。

开题前,博士生要写书面开题报告,至少提前三天把开题报告发给博士生培养指导组的每位导师。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选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2)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3)要解决的基本问题;(4)本文拟采用的研究方法;(5)论文的初步框架;(6)论文的写作计划。

开题时,由博士生先做报告,然后由博士生培养指导组的导师对题目的可行性和论文的结构进行评估,提出自己的意见。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改进,否则不允许进入下一阶段论文。

二、论文写作和中期报告

开题报告通过后,博士生就要开始写博士论文了。博士论文必须由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博士生一般花不少于1年写博士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得少于654.38+20万字。

写作时要注意:(1)博士论文一定要有命题(即博士论文中要论证的原始观点)。整个博士论文都要围绕这个原始命题的论证。命题不能太多,只能有一个。千万不要把博士论文写成内容全面、缺乏论证的教材。(2)一定要抓紧写作时间,宜早不宜迟。到中期报告时,论文字数应过半,不少于6万字。

博士论文写作期中报告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当年5月底6月初,一般安排在最后一篇博士论文答辩结束后的第二天)。每个博士生都必须参加期中报告,不参加期中报告的博士生不得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正式答辩。

博士生做中期报告时,要写书面报告,发给博士生培养指导组的每位老师。中期报告的书面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论文写作进度;(2)写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3)写作过程中调整的论文提纲。

第三,论文的初稿和预答辩

博士论文初稿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65438期末+当年2月)完成,交导师审核。博士生要根据导师的意见反复修改论文,在答辩前完成修改稿,提交给答辩前导师。

预答辩在论文正式定稿前一个月进行(一般在答辩当年3月1左右)。未进行预答辩的,不得进入正式答辩。

预答辩参照答辩程序进行。博士生要主要陈述论文的研究意义、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以及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回答答辩前导师提出的各种问题。

第四,期末论文和正式答辩

预答辩结束后,博士生要根据预答辩时发现的问题和导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最后一次修改和完善。

论文最后修改后,征得导师同意正式定稿。论文正式稿必须符合xx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的要求。论文定稿时间一般在答辩当年4月1左右。

论文定稿后,由导师签字,送至学校指定的印刷厂排版印刷,确保在15年4月前将打印好的学位论文20份和详细摘要10份送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便及时将论文发给其他学校的专家审阅。大学学位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要求的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详细摘要,由印刷厂交付一式六份。

博士论文的正式答辩一般安排在答辩当年的5月底。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程序,按照《xx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导师的论文指导工作

博士生导师负责博士论文指导,实行个别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模式。

博士生导师应认真指导并及时督促博士生撰写博士论文,对博士论文写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博士论文的质量,确保论文与博士点及其研究方向的相关性,以保持和发展其研究方向的特色和优势以及博士点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本要求中规定的论文写作各阶段时间为初始时间,具体时间由当年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