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如何办理学士学位证书
自考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证书的条件如下:
1.我们必须坚持中国* * *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良好。
2.考生在学习期间,公共* * *课程等主要课程平均成绩为70分,其中三门科目考试需要一次性通过,成绩为75分。
3.考生须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并通过考试。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果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也可以免考外语。英语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外语。
学位申请和领取时间:
申请次数为一年两次,申请时间因院校而异。考生成功报考自考学位证后,分两次领取,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需填写学位10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在申报时提交考官所在学院,由考官所在学院报省级学位办审核。
自考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流程:
1.自考本科毕业,符合申请学历+学位条件的,应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或同时申请十学位课程,填写学士学位评估表,交近期2寸照片一张。
二是市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对申请考生的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和论文报告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位评定表进行审核,无误后于3月底上报省考试院。
三、省考试院收集各市申报的第十学位材料,进行1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将于每年4月向有授予权的考官推荐考生档案材料和第十学位名单。
四、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考官所在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所有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学士学位。复审不合格的,不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