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问题论纲_十大经典哲学问题
关于哲学问题的论文
存在问题的逻辑哲学探讨
存在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本体论问题。在哲学史上,值得注意的是,自哲学发生语言学转向以来,对存在问题的讨论进入了现代逻辑领域。现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利用现代逻辑工具试图解决许多关于存在的难题,使得对存在问题的研究走上了更加深刻和细致的道路。本文试图对这一历史段的重要思想作一简要回顾,并提出自己的初步看法。
一、存在是什么?存在?关于它是否是逻辑谓词的争论。
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深入探讨了存在。在他看来,存在是存在或范畴的不证自明的性质。存在?它在主谓命题中充当谓语,描述主语所指对象的普遍性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符合人们的直觉思维,长期以来被视为不争的真理。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安钦伦和现代哲学家笛卡尔援引这一思想,提出?上帝存在吗?本体论证明上帝是完美的,即上帝具有一切属性,存在也是一种属性,所以上帝有存在,即上帝存在。但是,这个证明引起了康德的反驳。康德认为,这个证明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把存在当作一种本质。?存在?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像是物业,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物业。据此,就语言形式而言,存在?虽然表面上是语法谓语,但不是真正的谓语,也就是逻辑谓语。因为它根本起不到逻辑谓词的作用,也就是能给主语概念提供新的信息或知识。比如什么?是红色的吗?、?它是一只驯服的老虎吗?是实谓词。如果我告诉你,X是红色的,X是一只驯服的老虎,那么我就向你提供关于X的事实,而我对你说?x存在?实际上,那是什么时候?有个x?,没有给你提供任何关于x的新信息或知识.康德的观点是深刻的,这引起了后来对现存问题研究的争论高潮。这个高潮主要围绕?存在是逻辑谓词吗?展开了。
在一阶逻辑中,放?存在?和存在量词打交道的人可以追溯到奥地利哲学家F . Brenta——不,谁注意到了?存在?这个词和?一些?像这样的词之间也有类似的关系。比如?有人生病了吗?有病人吗?还是?有病人吗?,它们是等价的。所以,他说?一些?这些词是存在量词(记为?e?),并主张存在不是谓语,而是量词。
威尔·弗雷格?存在?叫什么?语言的困境?认为它的作用只是促使人们去寻找和使用谓词内容的真实表达,这种表达叫做判断,即存在判断。在基础算术中,他用数学中一阶函数和二阶函数的区分来类比区分不同等次的概念。以单一对象为主要目的是一阶概念,以一阶概念为主要目的是二阶概念。前者呢?是智能的吗?,后者是什么样的?有例子吗?。一阶概念代表对象的性质,二阶概念代表一阶概念的性质或性质。对于弗雷格来说,存在是一个二阶概念,存在概念的本质是一个一阶概念确实有例子的想法。存在?等于?不空?还是?满意吗?。?我称存在为概念的本质。你在线吗?至少4的一个平方根?这句话,既没有表达一个确切的数2,也没有表达-2,而是表达了一个概念,4的平方根,不是空的。我用以下方式表达同样的想法。4的平方根?这个概念就满足了。?①
罗素基本上接受了弗雷格关于存在的观点,即存在是一个概念或命题函数的可满足性。他说:?存在?什么事?最基本的形式是从?有时候真的吗?这个概念是直接推导出来的。如果是的话,我们说a好吗?在功能上满意;这和说一个方程的根满足这个方程的意义是一样的。?②?当你取任何一个命题函数,并断定它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它有时是真的,这给了你关于什么的信息?存在?最基本的意思。存在性本质上是命题函子的一个特征,意味着命题函子至少在一个实例中为真。?(3)我们不能说真正的个人存在或不存在,因为决定其存在或不存在的是命题函数。?存在?只能与命题函数连用,不能与指代个体或特殊阶段的专名连用(罗素有时称个体为特殊阶段)。?存在命题并不对现实的个人作出任何解释,而只是对类或功能作出解释。?如果呢?某某存在吗?,它会产生什么?把只适用于命题函数的谓词转化为满足命题函数的个体的谬误?。④
罗素的独特之处在于用描述论来处理存在的问题。罗素承认,比如?荷马存在吗?、?圆方不存在?有虚词的句子是有意义的,但这不代表?存在?在这些句子中充当逻辑谓语。这些句子中的语法主语不能保证其命名对象的存在,不能作为命题的真实成分,所以我们可以把它们归为相应的描述性词语。这样的句子可以改写成命题形式,句子中有命题函数和变量,有伪成分(虚词),有谓词?存在?通过重写消失了。比如说,?圆方不存在?可以重写为一个物体x是圆的和方的?这个命题函数是假的吗?。?荷马存在吗?x是荷马史诗的作者?这个命题函数有且只有一个值为真吗?。通过这种分析,我们可以从表面到性质本身,或者从表面到命题函数的性质来谈论具有某种属性的事物的存在性。罗素认为,人们在已存在的问题中犯错误,是因为被肤浅的语法所迷惑。通过这个分析,可以搞清楚?存在?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混乱可以解决哲学史上存在的许多问题。弗雷格和罗素的分析方法,即把日常语言中的主谓句归为数量句来说明?存在?非逻辑谓词的实践受到了一些人的批评和挑战,其中的代表人物是D.Pears和P.F.Strawson。
皮尔斯,对吗?存在不是谓语?给了一个?极简表达?:什么时候?存在?当描述一个物体时会产生指称的重言式或指称的矛盾,存在吗?在句子中不是谓语。然而,在他看来,这种最低限度的表达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是例外的:
首先,当单数存在句的主语是指虚构世界中的一个人时。因为像这样的事情?哈姆雷特?、?孙悟空?虚构的人物只存在于作者虚构的世界中,并不包含他们在现实世界中的存在。说一个虚构的个体存在,就意味着这个个体存在于现实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它。
添加了新属性。这样的说法不再是指称的同义反复:同理,说一个虚构的个体不存在,就是说这个个体在现实行业中不存在,也不会引起指称的矛盾。
其次,当单数存在句的主语是指历时存在的个体时。比如说,对吧?亚里士多德?、?阿房宫?这样的历时性存在物,当我们说它们存在或不存在时,是肯定或否定它们现在的存在,这样的陈述不会引起同义反复或矛盾。
第三,当单数存在句的主语指的是处于经验水平的个体时。如果有人看到一把匕首,并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是一种幻觉,那么当他说在真实空间的意义上?那把匕首存在吗?还是?那把匕首不存在?当时他是在赋予匕首以真实空间的存在,这样的说法不会成为同义反复或者矛盾。⑤
显然,皮尔士把现存的问题引入了跨界参照领域。在他看来,在指称对象跨界存在的情况下,存在?它给主题增加了新的性质或内容,这时呢?存在?它变成了一个逻辑谓词,不同于指代个体的谓词。它是一种特殊的谓词,即越界谓词。
斯特劳森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借助他的提议?默认类?的概念(即在一定语境中预设的一定对象组成的类或集合)可以把存在解释为逻辑谓词。?默认类?本体可以分为两个异构的子类,一个由真实的对象组成,另一个由虚构的或传说中的对象组成。当我们使用。存在?还是?不存在?当一个对象被确定时,它被分配到预置类中的一个子类。例如,我们说?阿尔弗雷德国王存在吗?,也就是放?阿尔弗雷德国王。分配给?历史上有过的真正的国王?这个子类;说?阿沁国王不存在?,也就是放?阿沁国王?分配给?一个神话虚构的国王?这个子类。?存在?还是?不存在?在句子中作为谓语出现,不是概念的谓语,而是预设类成员的谓语。也就是说,?存在?在主谓句中可以作为实(逻辑)谓出现,不需要当作量词。⑥
皮尔士和斯特劳森实际上将含有虚词的存在句纳入了主谓分析的范式。可以说,自由逻辑将这种思想推向了极致。众所周知,一阶逻辑否认存在是个体的本质,把空名解释为描述,把存在视为同量。因此,它提出了两项建议。有预设吗?:(1)有一个非空的个人域;(2)每个自由个体变量和个体常数指的是其非空个体域中的一个个体。自由逻辑摆脱了这两个?有预设吗?,直接承认?存在?是韦慈。它允许所有单个单词作为逻辑主语出现,而不会将空的专有名词解释为描述性单词。为了避免它?存在悖论一阶逻辑的存在泛化规则被修改,存在谓词e!(阅读?存在?,E!x代表个体x的存在)。修改后的存在泛化规则是E!x,Fx属于xFx。此外,还主张在形式语言中严格区分个体变量和个体常数的作用,规定变量必须在话语领域取值,而常数则不受此限制。也就是说,在某种语义解释下,既有带参照对象的个体常数,也有不带参照对象的个体常数。前者相当于非空专名,后者相当于空专名。修改后的存在泛化规则只适用于非空的专有名词。例如,L*是由Leblanc和Hailperin提出的用于空专有名词的语义解释的自然演绎系统。这个体系排除了泛化空专名存在的可能性,导致悖论。它不需要将空的专有名词解释为描述,也避免了使用模态运算符和高阶谓词带来的推理复杂性,完全符合自由逻辑的一般要求。⑦
二、存在什么?存在是约束变量的值吗?的逻辑语言解释
W.蒯因基本上接受了弗雷格和罗素的存在主义观点,并把他的讨论集中在?存在是什么?转?存在什么?。他在《论什么》一文中明确提出了他的本体论承诺标准: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量的价值?。在他看来,名称和谓词与存在的东西无关。名字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它的命名和它所指的对象,我们不能因为使用了某个名字就认可它所指的对象。比如什么?帕伽索斯?这个名字不能用,因为必须承认有飞马这个实物。如果我们认为一个物体的存在是通过它的名字来承诺的,我们就会遇到缺乏相应的名字来表示它的物体的问题。正如康托尔指出的,我们不可能有相应的名称来表示所有的实数。抽象名词无法对其所表达的意思做出承诺,也就是,* * *。比如说,?红色?* * *的使用并不能使我们不得不承认* *相实体红的存在。在他看来,传统哲学中把个别词语的意义和命名等同起来的错误,在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中已经暴露无遗。?当一个存在的或不存在的陈述被罗素的描述论分析时,它不再包含任何甚至命名那些存在相当成问题的实体的表述,因此不能再认为这个陈述的意义必须以这样一个实体的存在为前提。?至于抽象名词,在蒯因看来,我们并不需要把它当作实体名称,因为我们总是可以用相应的谓词表达式来代替它,对于它所描述的个体对象,这个谓词表达式或真或假,但并不指代某个* * *相实体。
蒯因排除了名称和谓词对本体的承诺,将本体的承诺与约束变量联系起来。在他看来,存在句改写后的一阶逻辑表达式中,只有个别变量可以被量词约束,因为谓词表达式或概念不指代某一类对象,不能作为量词的约束变量,逻辑连接词自然也是如此。这样,本体论承诺的主体就落在了约束变量的主体上。?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量的值?它揭示了哲学家和理论学派在本体论立场上的差异,为我们区分不同的本体论立场提供了一个普遍的标准。?假设它是一个实体,只把它当作一个变量的值。我们的整个本体,不管它可能是什么样的本体,存在吗?有东西吗?、?什么都没有?、?一切?这些量化变量都在涉及的范围内。?⑨?一个实体被一个理论预设,当且仅当理论中被肯定的陈述为真时,它必定属于约束变量的值。?⑩也就是说,某种理论所承诺或预设的存在类型,体现在它所表达的命题的约束变量中,即
通过吗?语义重组?首先揭示它,用一阶逻辑的语言(蒯因称之为?标准符号?)重写这个理论,然后确定当这个理论所肯定的定量公式为真时约束变量X所在的取值范围,取值范围内的值就是这个理论所承诺或预设的存在(实体),从而揭示出这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蒯因这样区分了逻辑主义、直觉主义和形式主义在现代数学哲学中的不同本体论地位。在他看来,一个理论采取什么样的本体论立场,取决于实际情况。?我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标准来确定一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是什么。但事实上,采用什么本体论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显而易见的建议是宽容和实践精神。?(11)
三、我对存在问题的看法扩展的经典谓词理论能更好地解释存在的问题。
逻辑哲学对存在概念的讨论源于虚词的指称。由于虚词项在现实世界中没有对应的所指对象,以它为主语谈论宾语的存在必然导致?是否存在悖论?以及其他哲学问题。这造成了?存在?是否有主语的定语,因而是否是逻辑谓语。现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运用现代逻辑(包括一阶逻辑和自由逻辑)分析方法和日常语言分析方法,从整体上得出三种不同的结论:以弗雷格、罗素、蒯因为代表的古典逻辑学家认为?存在?不是主语本身的属性,而是主语的概念,即命题函数或谓词的可满足性。所以呢?存在?不是谓语,是量词。相反,自由逻辑学家认为?存在?是主体本身的属性?存在?是的逻辑谓词。存在?从逻辑上来说,作为语法谓语的句子是主谓语句,而不是数量语句。斯特劳森、皮尔士等人结合精湛的自然语言分析,认为?存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充当逻辑谓语,所以是特殊谓语。
如前所述,皮尔士的观点涉及到跨界指称的问题,斯特劳森提出了异质预设类思想。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值得商榷。先说预设类的问题。我们通过特定的讨论环境将一个主题的所指对象分配到一个适当的子类。存在?主语后加的。但是,在确定子类的扩展之前,我们必须解决哪些对象具有子类的成员关系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不需要借助上下文,预先假定它们具有这种成员关系。存在?那个班已经知道法律断言了?存在?条件。这是不是意味着?默认类?解决方案是多余的。跨境谓词问题的进一步探讨。跨界问题是指存在于一个世界的个体也存在于另一个世界。换句话说,个人存在于两个世界。当一个个体出现跨界的情况时,这个个体的存在在它将要进入的世界中并没有得到承诺,否则就不存在跨界的情况。跨界完成后,个体的存在就在它所进入的世界中实现了。这实际上指的是个体存在的跨界而不是个体的跨界,据此,所谓?存在?跨界不是真正的专名跨界,而是描述个体的谓词或描述的跨界。?存在?断言的是描述一个个体的谓词在两个可能世界中的可满足性,那么即使在跨界的情况下,存在?它仍然是量词而不是谓语。此外,跨境问题是一个有争议和棘手的问题。个人跨界的基础(?本质主义?然后呢。反本质主义?)目前尚无定论。奎因的?没有身份,没有实体?本体论的认可标准似乎是给予?个人跨界论?有一个问题。一般认为个人的某些属性可以跨界,但很少有人认为个人可以跨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有的可能世界理论,人们很难理解诸如?伯克利学院的圆形和方形屋顶?个人跨界提出一个有效的解释方案是因为?圆的和方的?这种逻辑矛盾是任何可能的世界都不允许出现的。
自由逻辑呢?存在?逻辑谓词的想法也是有问题的。第一,关于e!的定义并不理想。从H.Rescher的角度来看,E!的定义必须是
一个基本原则。但是,以前的定义大多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他求婚了?准物理属性(准物理属性)?本文用“”的概念来限制其定义公式中所需谓词域的定义,且不说调用模态逻辑和高阶逻辑的技术手段带来的复杂性,还限制了经典一阶逻辑的存在泛化规则,大大削弱了推理能力。同时定性自然?本身的意思不清楚,需要解释。其次,自由逻辑总结?存在?它可以作为单个词的谓语,这是基于存在泛化原则和单个常数的分类。它以存在假设为前提解决空专名问题,同时区分了有指个体常数和五指个体常数,与斯特劳森的?默认类?思想很相似。因为?e!?“”的定义难以令人信服,使得其修正后的存在性概括规则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根据自由逻辑系统的推理规则,也可以得出有争议的结论。例如等价规则。根据经典逻辑理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两个个体A和B相等,那么可以推导出,如果A具有性质F,那么B也具有性质F..但是根据自由逻辑的理论,即使A和B不存在,也可以得出上述结论。也就是说,自由逻辑承认虚拟物体和真实物体一样具有定性。在这一点上的争议是不可避免的。
笔者认为经典一阶逻辑已经成功解释了?存在?问题如果弗雷格和罗素的命题函数论和描述论解决了?存在是什么?问题,那么蒯因呢?存在是约束变量的值?观点回答?存在什么?问题。命题函子理论会?存在?归结为命题函数或概念的性质,即可满足性。存在?它是量词,不是谓语。这个观点可以整体解释吗?存在?概念,这能解释什么?存在?跨界的情况呢?存在?非跨界情况。比如有人说?亚里士多德存在吗?还是?亚里士多德不存在?根据命题函数理论,可以解释为?x是亚里士多德?这个命题函数在现实世界中的可满足性或不可满足性。描述理论能解释什么?那
作为量词,原语法主语被改写为命题函数或谓语,排除了存在悖论的可能性。如上所述,个体的跨界存在不是指个体本身的跨界,而是指个体的跨界存在。那又怎样?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它仍然是一个量词,说明命题函数或描述在两个可能的世界中都能满足或有所指。按照这种观点,对吗?伯克利学院的圆形和方形屋顶不存在?这种含有虚词的存在性陈述,得到了恰当的解释。因为?x是伯克利学院的圆形和方形屋顶?这个命题函数包含逻辑矛盾,在任何可能世界(包括现实世界)都是不允许存在的,即在任何可能世界都是不满足的或没有参照物的,所以根本不存在跨界问题。当我们说。伯克利学院的圆形和方形屋顶不存在?什么时候,就说:?x是伯克利学院的圆形和方形屋顶?这个命题的功能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得到满足,显然是真命题;当我们说。伯克利学院的圆形和方形屋顶存在吗?当,它的意思是:X是伯克利学院的圆形和方形屋顶?这个命题的功能在现实世界中是可以满足的,显然是一个伪命题。按照这种解释,就不会有所谓的?不存在的神秘?。
自从?存在?是命题函数的可满足性,那么什么满足命题函数呢?换句话说,主题是什么?奎因的?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量的值?本体论承诺标准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恰当的解释。在他看来,根据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名称与本体论问题无关,因为名称可以转化为摹状词,而摹状词可以被消除。从本质上说,把我们变成本体论承诺的唯一方法是限制变量的使用。他把表达式中的变量看作是一种不定代词,表示某种对象的任何一个,而这种对象就是这个变量的范围。约束变量是由量词定义的变量,其范围是固定的。作为代词的一个基本手段,它的存在意味着某物在一个约束变量的范围内,即成为一个值。根据这一观点,任何本体论观点都可以在语言内部得到解释,也可以用来识别不同的本体论立场。因为只要遵循谓词逻辑的构造规则,就可以识别约束变量的类型。例如,如果一个表达式的约束变量中只有个体变量,那么该表达式就是一阶谓词表达式,这表明唯名论只承诺客观个体的本体论地位;如果一个表达式中的变量包含谓词变量或命题变量,那么这个表达式就是高阶谓词表达式,它表明承诺实体或理论实体的实在论或概念论的本体论地位。?抽象* * *阶段的另一个更大胆的方法是允许到目前为止不包含本体承诺的模式字母像约束变量一样输入量词。因此,如果我们引入数量
当我们扩展真值函数理论时,我们会有一个包含* * *相或者说终究是一个抽象实体的理论。?(13)蒯因承认,?存在是约束变量的值吗?它只是一个关于某种理论内部的本体论承诺的语言学标准,并不能解决我们实际上应该承认什么或者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本体论立场的问题。这个标准不是为了知道实际存在的东西而给出的,而是为了知道一个陈述或理论所说的存在,与实际存在的东西完全不同。但把本体辩论追溯到语言层面,就能找到人们辩论的相同依据,便于解决问题。?存在是约束变量的值?这句著名的口号揭示了什么?存在什么?“理”长期争论的语言学实质在哲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作者认为蒯因是在回答问题,虽然他的逻辑词汇中没有高阶逻辑和模态逻辑的概念。存在什么?问题其实默认了高阶逻辑的合法性,弗雷格和罗素讨论过?存在是什么?意识到的时候,却坚决拒绝。在弗雷格和罗素那里,约束变量只是个体变量,谓词变量或命题变量都是不允许的。这当然与他们的本体论地位有关。20世纪50年代,蒯因的唯名论立场开始转向实在论立场。他不仅认识到物理对象,而且认识到像类这样的抽象实体是数学真理的本体论基础。如果把弗雷格和罗素意义上的约束变量或命题函数的主体范围从个体类扩展到抽象的实体类,将便于我们在语言中谈论任何本体论的观点,避免不必要的本体论之争,也将与蒯因的理论相一致。众所周知,一阶语言中的谓词符号主要是针对单个的词(单个的常数和单个的变量),所以一阶公式只能是表达单个属性的命题形式。但根据实在论,个体不是唯一的存在实体,属性、关系、概念等抽象实体也是存在实体。这些实体也具有某些属性或彼此之间的关系。要描述它们的逻辑形式,就要打破一阶语言的界限,增强语言的表达能力。基本方法之一是将一阶逻辑语言扩展成高阶逻辑语言。具体做法
存在?还有概念的层次。按照弗雷格的说法?存在?它是一个二阶概念,一阶谓词描述作为约束变量的单个属性。但如果它以二阶谓词为约束变量,那么它就是一个三阶概念,以此类推。一般来说,如果?存在?以n阶谓词为约束变量,就是n+1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