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卫生职称#简介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关于黑龙江2021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通知已经发布。请仔细阅读。详情如下:

省政府有关直属部门,中央有关直属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委直属有关机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工作的通知》

关于省级职称评审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社发11号),现将2021年省级卫生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2021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范围主要包括省直部门所属卫生专业技术申报单位、中支相关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国药哈尔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省人才服务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评审材料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

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2021评价计划,为适应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今年的评价材料将分时段提交。

1、省政府有关直属部门、中央有关直属单位、龙江森工集团、国药哈尔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省人才服务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省直单位:2021 10 10月26日;

2.北大荒农垦集团:2021 65438+10月27日。

(2)位置

哈尔滨高新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洪湖路33号广汉滨

亭子。

三。审查材料的相关要求

(一)标准的实施

2021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按《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社发[2016]88号)文件执行。

(2)教育和资格

1,学历要求

(1)凡申报正、副高级职称者,须具备《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相应学历,并与申报专业一致。

(2)学历(学位)应是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纳入国民教育的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类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学习证书、毕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家学历证书,以及非专业(含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3)申请中专、大专、本科等多层次学历的,应提供各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资格要求

(1)申报职称和副高级职称,须提供已取得各级(初、中、副高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定表。已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的,还应提供《合格人员登记表》。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为取得医士称号。取得中医(专科)医师资格可视为取得医师职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可视为取得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是在职1年以上,具有现行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晋升工资审批表》,聘用时间超过1年。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全科医师或注册全科医师培训合格的人员和在边境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请上级职称评定(考试)。

(四)各单位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爱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严格执行“就近只享受一次”政策。

(3)专业考试成绩

2021省级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成绩通用标准合格段60分,基层和全科医学合格段55分。专业考试合格人员《2021省级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名单》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统一印制并会同省人社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盖章后发放,各申报单位于9月23-24日2021派人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911室领取。其中申报基层达标考试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55-59之间。2021 10 10月22日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考试报告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

1.提供最能体现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报考人员对论文没有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治疗、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和疫苗研发、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和应用、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咨询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并参与评审。

3.为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督机制,在职称评审论文查重中,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论文或相关材料进行检测。各单位收集申请人(发表日期应写在期刊发表日期前5天,或2010 9月10,写为20100905)的word(文件命名格式:标题_作者_发表日期)的论文电子版,同时填写《论文查重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因申请人或单位未能提供纸质word电子版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单位自行承担。

知网的检测系统不对个人开放,所有向个人收费的网站都是假网站。

4.从今年开始,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中医专业的申请人,通过病历首页的相关数据,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5。

(5)继续教育学分

1.提供《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审核登记表》,必须在右上角有审核水印和防伪二维码,才能在周期审核中合格。

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报考人员的防控工作经历,视同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分)。

㈥基层服务工作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65 438+07]6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黑社规发[2065 438+07]28号)“城市医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累计到基层及以下医疗机构服务申请材料时,相关人员应提供反映其基层服务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基层服务工作期间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讲座或参观的照片)。

2.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支持基层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医规发[2065 438+07]45号)文件要求,申请材料时,相关人员除提供《城市卫生支农手册》外, 还要《黑龙江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和反映自身支农工作的证明材料(如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并加盖)。 讲座或参观的照片)。

3.支农、援藏、援疆、援外时间可作为基层服务累计时间。西藏、新疆、援外相关人员在申请材料时应提供派遣通知。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报告人员在一线的工作经历,视为其在基层或对口医疗机构服务年限为1年。

5.二级乙等以下医院(含二级乙等医院)和非公立医院的相关报考人员,职称晋升前不要求在基层任职。根据医院科室要求,县以下医院如心脏外科、小儿外科、放疗、核医学等没有或非常特殊的医学科目,对相关报考人员在职称晋升前到基层的服务时间没有要求。

(7)基层人员

1、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可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基层》文件(黑社发[2016]88号)执行,评审标准参照基层评审标准执行。

2.基层申报人员按《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基层》申报的,需填写《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7),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右上角注明“基层”字样。

(八)同级调换岗位

同级岗位变动人员需提供同级岗位变动人员审查表(附件8)。

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右上方,注明“变更”字样。

(九)高级职称评审中,申请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需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用户版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 . JSP),(部门用户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请人按要求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填写、下载、打印。

第四,审查费

根据黑龙江省价格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文件批复(黑价联[2065 438+07]30号),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公务员(含参评管理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核原则上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

(二)报考人员计算学历、从业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评价和聘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 8月31日,报考人员的从业时间从2021 9月1日算起。

(3)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加人数。参会人员名单在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二是做好报考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岗位聘任、继续教育、基层服务、专业技术考核、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核。对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有疑问的,应当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登记表、研究生注册登记表、学历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核材料中填写的项目(包括工作成绩、论文及个人真实性基层单位签章、基层推荐票及年度考核结果等。)防止缺项的发生,鉴别材料的真实性,并负责任地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防止弄虚作假,不断提高审核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在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请于2021 1 10月30日前将补充材料报评审委员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认真规范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表。申请人材料未签字、单位评估不准确、其他评审表缺失的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单位承担。对在学历、资格、全部业绩和成果材料、考试及合格考试成绩等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或合格,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复习资料目录

2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学术成果及材料目录

3.申报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要求。

4.检查重复的汇总表

5.临床和中医高级职称评定指标。

6 .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经历申报表

7.初级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申请表

8.同级人员评审表。

9.绑定要求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