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法官(或律师)?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美国的奥康瑙尔大法官认为,一个好的法官应该具备三个基本原则,即独立、诚实和胜任。
奥康瑙尔大法官认为,“司法独立对于保护法官免受外部干涉和伸张正义非常重要。中国《宪法》也承认司法独立的重要性,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样,美国的缔造者们也意识到,司法机构不受其他政府部门的控制,以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更确切地说,是确保政府本身的合法性,这一点非常重要。这种独立,除了“机构性”的独立,还应该包括“个人性”的司法独立,有时也称为“决定性”的独立。“个人”的司法独立体现了一个原则,即法官应当公平公正地决定他审理的每一个案件,而不是根据任何个人偏见或外部影响。但是,我们应该明确,司法独立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的的手段。这是维护法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制度设计。在美国,我们对法治的承诺意味着即使是总统也能够而且必须负责任。有时候,为了维护法治,法官需要极大的勇气去行动,以确保法律程序不被破坏。”
“法治还要求法官为其判决提供正当的理由。这一要求不仅可以促进司法判决的合理性,也有助于提高法治的合法性。通过清楚地陈述他们的结论的法律基础,法官可以加强公众的理解,即他们的正式判决不是任意作出的。反过来,这可以增强公众的信心,让他们认为司法机构是法治原则的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