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GDP是什么意思?
问题描述:
人均GDP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分析:
随着经济成为人们生活的焦点,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指标——GDP(国内生产总值)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虽然大部分人都听说过GDP,但真正了解的人恐怕不多。前几天有报道说,中国GDP的10%-20%左右是无效成本。具体是怎么回事?记者采访了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许宪春博士。
内在含义是什么?
许宪春说,GDP是宏观经济中最受关注的经济统计数据,因为它被认为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指标。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永久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结果。它涉及经济活动,是真实的。一般来说,GDP有三种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是一定时期内所有居民单位生产的全部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之差,即所有居民单位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式看,是一定时期内所有常驻单位直接创造的收入之和;从产品形式上看,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用途减去商品和服务的进口。
概念不应该混淆。
针对近日有报道称我国市场交易中的无效成本至少占GDP的10%-20%,许司长表示,国家统计局作为GDP发布的权威机构,至今从未公布过这一数据,无效成本是一个经济学术语,国家统计局在统计GDP时也从未使用过这一术语。虽然在核算GDP时遗漏和重复是不可避免的,但用无效成本来衡量是不合适的。至少在GDP三种形态的计算中不涉及无效成本的概念。
相关报道中也提到,我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6543.8+080亿元;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合同诈骗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以及劣质产品质量和制假售假造成的损失至少2000亿元,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税外不合理收费和不必要审批造成的费用约3000亿元,还有偷税漏税损失和被发现的腐败损失。正是这些因素导致无效成本至少占到GDP的6544%。
对此,许宪春表示,上述报道中提到的概念非常混乱,与GDP不是一个口径,比如三角债、逃废债造成的损失、欺诈造成的损失等这些概念和GDP不是一个范畴。通常我们计算GDP所用的数据来自统计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如金融保险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邮电系统等。这些部门的数据不会讨论无效成本的概念。当然,GDP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所有的价值观都可以依赖于GDP,否则很容易导致混乱。
GDP值是怎么确定的?
国家统计局每年是怎么公布GDP数据的?许宪春说,GDP计算需要经历以下过程:初步估算过程、初步验证过程和最终验证过程。初步估算过程一般在每年年底和次年年初进行。它得到的年度GDP数据只是一个初步的数字,需要在获得更充分的信息后进行验证。初步核实程序一般在次年第二季度进行。初步核实得到的GDP数据比较准确,但GDP核算还需要很多重要数据,相应数据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最终的验证过程一般在第二年的第四季度进行。此时,GDP核算所需和收集的各种统计数据、最终核算数据和行政数据基本具备。与上一步相比,它使用了更全面和详细的数据,因此这一GDP数据更加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