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如何强化法律观念,维护法律尊严?论文1500字

一,大学生应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实施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守法行为不会自然发生,而是在一定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有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他们不仅不会违法,而且会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合格接班人的需要。而一个大学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法律意识?首先要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既要遵纪守法,又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真正得以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就是要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力办大事”“人情办大事”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第三,最重要的一点是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一致的观念。法律的主要精神是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公民既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要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在享受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义务。同时,要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观念,培养只有付出才能有所得的好观念。此外,还要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非常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慎重考虑自己言论和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建立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密切相关的自由生活,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要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主要是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都要依法追究。所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因此,有必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