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2000字经济法论文(2)
论社会中间层在经济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中出现了一批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组织。这些组织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发挥中介作用。他们是社会中间层,受益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变化,逐渐被尊重和理解。
第一,社会中间层是作为经济法主体的适格性。
经济法的主体不同于民法和行政法的主体。根据角色理论,同一主体可能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角色。根据角色的不同,中间层可以分为民事主体、行政主体和经济主体。但根据社会中间层的双重属性可知,将其划分为民法主体或行政法主体在理论上是有缺陷的,因此我们将社会中间层界定为经济法主体。
1,社会中间层的出现类似于经济法的兴起。
经济法是政府失灵还是市场失灵?双重失败?在这种背景下?失败?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不稳定,微观经济无效率,社会分配不公。社会中间层也是在一些问题由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而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下产生的,主要用来解决?双重失败?这种背景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也完全符合经济法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增长、保证效率与公平、协调经济发展的目标,所以是相似的。
2、两者都注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价值理念,以社会本位为基本立场和归宿。作为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群体,社会中间层具有很强的公平性。两者都注重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标,都具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
3.经济法和社会中间层都起到缓冲作用,起到媒介作用。
经济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第三个法律领域。随着政府与公民社会关系的加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私法和公法已经无法调整许多主体。于是,经济法作为第三法域应运而生,更适合时代发展趋势,更能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社会、市场之间发挥良好作用?润滑剂?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对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起到了缓冲作用。
第二,社会中间层的类型学分析
1,经济管理学科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成立的组织或机构,其性质、职能、任务、隶属关系等。由宪法和行政法规定,承担决策、协调、执行和监督等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这类学科是管理与经济的结合,不仅其管理对象具有很强的经济性,而且其管理手段也具有很强的经济性。当然,当局和司法机构不应被排除在经济管理之外。
2.社会中间层
社会中间层是指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和市场发挥中介作用,影响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互联互通的主体群体。主要包括:行业中介组织、具有特殊资质的企业和其他中介组织。这些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特定机关的授权,享有一定的经济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协调和管理。
3.市场参与者
市场主体是指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参与者。市场主体是国家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国家经济管理活动最终是通过其行为来实现的。
第三,社会中间层的功能分析
1,政企分开的功能
(1)公共服务功能。社会中间层的主体种类繁多,提供的服务也五花八门。就其活动空间而言,其公共服务主要分布在经济认证、环境保护、权利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领域。其基本职能是:资产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以美国加工商协会为例,其职能如下:在教育培训、科学研究、食品检验、产业规划、法律咨询、国际合作、商业保险、市场开发等方面承担大量工作。,并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使企业发展良好。
社会中间层的这些功能不同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的功能。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其自发性上。社会中间层会自发组织社会活动,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民间自发组织或社会团体。但是,它所保障的福利没有政府社会保障的范围广。
(2)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保障无收入、低收入和遭受各种突发灾害的公民能够生存,保障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公共福利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社会中间层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有: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
2、独立于市场的功能
(1)对市场的监管功能。社会中间层可以在交易过程中对交易相对人的资质、交易对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交易的价格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2)自律功能。与政府和市场主体相比,社会中间层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它可以通过发布内部章程来约束内部成员,这种自律行为不受其他任何成员的干涉。但这种自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违反法律的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3.调节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独特功能。
(1)沟通协调功能。社会中间层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的协调性。政府和市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体,一方的快速扩张会损害另一方的权益,需要社会中间层的介入来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具体表现为:社会中层主体将政府制定或颁布的政策、法律传达给社会主体,使其更好地执行国家政策或法律意图,规范自身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社会中间层的主体也要将其掌握的大量市场信息反映给政府,使其能够制定更符合市场规律和需求的经济政策。此外,社会中间层的作用还体现在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2)保护和恢复功能。社会中间层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保护个人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恢复他们被侵犯的权利。社会中间层可以利用自己相对有利的地位和专业知识水平,结合优势资源帮助更多弱势人群。
(3)预防功能。为了防止市场失灵,国家需要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干预,但过多的政府干预会阻碍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因此,社会中间阶层必须保证国家干预的适当性和有效性,防止过度干预带来的恶果。
(4)补充和完善功能。对于国家和市场难以调节的领域,社会中间层要积极明确自己的任务,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完善做出最大的贡献。
四。结论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社会中间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中间层作为一种新生力量,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在研究其具体内容和运行机制的同时,还应注意突出其在法理学和学科方面的重要地位,从而获得更多的关注。我们应该通过更多的渠道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其消极作用,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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