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依法行政论文

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

地方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依法行政的前沿。它与人民群众接触最频繁、最直接,其依法行政的成效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具有决定性意义。多年来,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各地政府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管理水平,依法行政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问题仍然突出。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势必影响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认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认识不够,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然而,一些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往往“说重要,做其次,不忙”。一些地方的依法行政工作仅仅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形式上,没有真正付诸行动。有的把依法行政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明显违法;有的军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凭经验办事,想当然地做决定,轻视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有的唯上怕上,唯权怕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些讲话没有准则,不讲诚信,政策不断变化。

二是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行政执法权力分散,执法主体不合格,部门职能重叠,职责不清,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严重。一些地方还热衷于“运动式”执法,多部门“联合执法”;一些地方往往设立没有执法权的临时机构,开展突击工作;一些地方和部门越权执法,实施不属于行政管理范围的行为。

第三,行政执法目的不正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事务的正常管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但在一些行政机关,执法的目的是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行政执法带有浓厚的利益色彩。目前,大多数基层执法队伍缺乏正常的经费,主要来自罚款和收费。罚款越多,收到的钱越多,退回的也越多。“执法支持人民,人民支持执法。”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利益直接挂钩,导致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有的部门趋利避害,为了管辖权,为了权力,为了罚款,为了收费,造成了重处罚轻管理,以罚养管。

四是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不够强。一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只重视实体法,以为只要结果正确,至于手段和方法,无所谓。程序意识淡薄,忽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有的先处罚,再取证;有的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不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有的不告知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有的执法过程随意,办案尺度不一,执法不严,明显不公。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首先是“人治”思想的影响。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人治”思想根深蒂固,缺乏法治文化的长期熏陶。再加上建国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没有真正形成重视和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总的来说,依法行政还是一项自上而下的工作。基层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识没有及时跟进。一些行政部门的领导“长官”意识很强,在行政管理中只知道采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有些重大决策并没有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而是凭个人感觉做出的。一些执法者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抗法,甚至滥用职权执法。

二是经济利益驱动。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普遍缺乏执法经费,县乡政府往往将罚没收入作为一项任务列入预算安排,使得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容易受经济利益驱动,单方面以罚代罚、乱收费,导致行政权力性质异化。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行政机关监督不够,监督措施不多,监督制度落实不够。大多数监督渠道和监督力量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自己的权利、司法救济和投诉渠道了解不多,不知道如何监督,甚至不敢监督。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消除官本位、作风霸道、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的观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践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律原则。同时,要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逐步为行政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一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准入机制。要明确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条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制度,采取公平竞争的方式,择优录取,确保好进好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定课时的执法培训。通过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稳步提高。第三,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淘汰机制。对于一些不具备基本政治法律素养、不符合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以及违法违纪严重的人员,必须及时清理行政执法队伍。

第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制度,狠抓落实。各类行政管理活动,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的以外,都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方面。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充分公开行政执法机关相对人享有的依据、权限、程序、结果和权利。所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文件都应在行政服务中心可供查阅,大部分行政事务都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努力建设“透明政府”和“阳光政府”。

第四,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一是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防止问题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同时,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确保文件的严肃性。第三,推进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要实行严格的决策问责,防止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现象。四是要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备案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数额较大或者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及时报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五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责任,科学设置执法岗位,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层层分解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名执法人员。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第六,完善行政投诉制度。各级政府要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地址、电话和服务内容,严肃查处当事人举报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