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80年代以朦胧诗为代表的新诗潮的艺术成就?

1978年《今日》杂志3期的出版,标志着这场现代诗歌大潮由地下转向大众,进入“文革”后的文学大潮。这就是所谓的“朦胧诗”派,其成员包括北岛、顾城、舒婷、、、芒克、多多、梁等。这些青年诗人运用象征、隐喻、通感等现代诗歌艺术技巧,创作了一批具有新的审美特征的诗歌。这组诗一出现在文坛,就以其独特新颖的审美因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1980年8月,《诗歌》杂志刊登了张明的《被遗忘者》一文,以“不可理解”为由否定它们的意义和价值,故名“朦胧诗”。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房兵、臧克家和周良培。相反,谢冕、孙绍振、徐静雅等先后撰文肯定这一新诗潮。首先,诗评家谢冕从文学史的角度肯定了这些诗人的探索精神。孙绍振认为这些年轻诗人的诗歌代表了一种新的美学原则,这种原则与传统美学原则的区别是“人类价值标准的不同”。“在年轻的创新者眼中,个人应该在社会中拥有更高的地位。.....当社会、阶级、时代逐渐不再是个人的主导力量,诗歌中所谓的个人情感、个人喜怒哀乐、个人精神世界自然会提高其存在的价值。社会对野蛮的胜利和人性的回归,自然会导致艺术中人性的回归,这就进一步概括了这些“朦胧诗”的三个美学原则,即“不屑于做时代精神的传声筒”、“不屑于表现自我情感世界之外的丰功伟绩”、“避免写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人的经历、英雄的奋斗和无私的劳动领域”。作为新诗潮阵营的一员,徐静雅在他的论文中大胆地用“现代倾向”和“现代主义文学”两个词概括了新诗潮的本质。这三篇“崛起”的文章,全面阐述了“朦胧诗潮”的历史意义、美学原则、特征和内涵。简单总结就是:从客体的真实到主体的真实,从被动反思到主动创造。另一方面,在成熟形态的“朦胧诗”中,五四新文学传统的内在机制明显起作用,蒙太奇、隐喻、反讽等手法为知识分子的集体体验提供了个性化、风格化的聚焦点。令人耳目一新的形象和形象的审美张力构成了意识冲突的戏剧性对象化,既是个体经验的审美表达,也是集体经验的审美表达。比如著名的意象5,如北岛的“墓志铭”和河流的“纪念碑”,隐含着一种集体意象,揭示了诗人与这一代人的* * *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以独特而相对成熟的姿态参与了七八十年代之交的“伤痕文学”思潮。在这股“朦胧诗潮”中,舒婷是代表诗人之一。她的诗悲伤而不悲观,真挚而阴郁。他们不仅在苦难中追求理想,也在反思人的自我价值。信仰、理想、社会正义和强烈的个人理性精神,都是通过“我”这个抒情的形象表现出来的。

“朦胧诗”虽然在形式上看似与西方现代主义相似,但在经验内容上仍是五四意识的回归。前者与外国文学思潮和作品有关,但无论是在新诗潮的地下时期还是开放时期,这种相似性都不能理解为单向度的模仿学习,而是他们在外国思潮中认同了自身经验的世界因素,因为事实上,“它发生的时间不是在中外文化交流的繁荣时期,恰恰是在中国文学道路最狭窄的时期,在闭关锁国的年代。”新潮流的主力军——一群年轻人,在文化生活及其贫困中,甚至在中华大地上,总有几卷外国诗歌,却零星地写出类似的诗歌。6.由于当时社会、政治和文化环境的制约,这场关于“朦胧诗”的争论最终以强烈的政治意义而告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新的“朦胧诗潮”已经在文学史上确立了不可忽视的地位。他们的审美追求得到了文学史和读者的认可,异端变成了传统,构成了文革后文学中非常重要的审美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