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审计报告中撰写审计评价?

《审计署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改进现行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审计署以5号令发布了《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审计署也以6号令对审计评价意见做出了具体规定,可见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审计评价是根据确定的审计目标,依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审计评价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综合水平。审计评价的水平不仅反映审计工作的质量,而且关系到审计部门的形象和权威,直接关系到被审计对象的形象。

一,审计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评价超出了审计责任的范围,是矛盾的。写审计评价时,由于忽视基础工作,没有充分掌握情况,材料占有详细,或者目标设定不准确,审计评价无所作为。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评价是:做了哪些工作,达到了哪些要求,取得了哪些成绩。尤其是在财务审计中,未经审计的业务数据也会被拿出来进行评估,这超出了审计职责范围。同时,审计报告中的内容与作出的审计决定的内容相矛盾。比如评价是某单位很好地执行了国家财经法规,收支合法。但在审计决定中,认为该单位偷税漏税严重,存在巨额表外资金和“小金库”。审计评价存在矛盾。

审计评价具有主观性和片面性。有些审计项目的审计评价意见没有经过必要的审计检查和测试,而是在审计和核实一些情况后,根据主观推理得出的片面结论。如果对某些项目的审计评价是:一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一个单位很好地执行了国家财经法规等。,评价意见是凭主观推断给出的,没有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作为依据。

审计评价是单一的、笼统的。无论是什么审计项目,审计评价都是一样的。未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目标、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而是单一笼统的评价,或者不评价,或者统一评价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审计评价中使用的词语是不恰当和不精确的。审计评价对用词把握不好,存在用词不当的问题。如果有的单位存在一定甚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往往在审计评价中顾及被审计单位的形象,或者迁就被审计单位,或者为了更快更好地执行审计决定,就把审计评价中的“基本真实、基本合法、基本健全”夸大为“真实、合法、健全”。其他审计评价对一些风险防范意识较差的重大问题发表正面意见,没有任何前缀词,语言表达过于绝对化。如果有的话,审计评价是:通过审计,一个单位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审计,某单位无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审计,某人很诚实,没有财务问题。目前法制不健全,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守法意识不强,经济业务活动复杂,审计受诸多客观条件限制,审计在范围、深度和广度上都做不到位,因此这种评估存在巨大的审计风险。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审计评价规范和评价标准相对落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审计评价标准相对落后。被审计对象的管理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从审计本身的发展来看,审计的领域在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共财政管理审计在不断加强。然而,相关的审计评价标准尚未建立,现有的审计评价标准过于抽象,不够实用。同时,由于新的审计评价准则等法规建设相对缓慢,现有的审计评价规范不够具体和抽象。只能用三个概念来表征:真、基本真、不真。至于什么样的情况,用什么“量”来定性并不明确,导致审计人员难以遵循规律,把握审计评价。

审计人员不太了解审计评价的重要性。由于一些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审计查证过程中忽略了审计评价的许多重要内容,没有对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对这些材料进行筛选分类,并不能使审计评价做到“典型、真实、新颖、充分”,评价中难免“无米之炊”,只能是模糊不清,使评价毫无根据。

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由于部分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审计技术和方法相对落后等客观因素,以及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配合和支持等主观因素,审计评价涉及的内容很多,或不切题、或流于形式、或模糊不清,也使得评价没有依据。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结合当前审计机关的审计评价工作,就如何克服审计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应做到三个增强,抓好三个把握。

第一,强化审计人员的审计评价意识,把握好“理解关”。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审计评价事关审计工作的全局,不能随随便便。能否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不仅反映了审计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反映了具体审计项目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审计的质量,从而影响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最终影响审计部门的形象和威信。审计评价工作做得好,可以树立审计部门依法行政的形象和权威。反之,会导致行政复议和诉讼。如果复议和诉讼失败,必然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只有“理解”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计评价不实的问题。

二是提升审计人员整体职业素质,抓好“调查取证”。在实际工作中,要提高审计人员掌握科学审计方法和现代审计手段的能力,增强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要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熟练运用各种辅助审计方法,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合规性,全面、详细地审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判断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同时确定审计重点,进行抽样审计。运用合理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可以彻底检查每一个具体的被审计事项和具体环节,保证重点的深入挖掘,判断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具体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率性。最后,利用好审计证据,做出合理的评价。审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对问题的综合思考和分析,根据审计评价准则对被审计单位和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是加强审计评价风险防范工作,抓好“双查”。目前,审计机关的复核机构和复核人员往往更多地关注审计程序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计调查问题的定性和处理的适当性、引用的法律法规的正确性,而往往忽视对审计评价的复核。因此,作为审计机关的复核人员,必须重视审计评价的复核,把审计评价的复核放在与审计程序的复核、审计问题定性和处理的复核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审计评价意见的复核力度,彻底纠正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复核”,有效防范和降低审计评价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