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消费者行为的论文和文献
文献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运用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记录在一定载体上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以下是我收集的关于旅游消费行为的论文,希望你喜欢。
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内容。海南要重点查处吃、住、行、购、娱等方面损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典型行为。通过海鲜参考价公示、创新监管方式、信息化投诉机制、实施以旅游法院为代表的纠纷解决机制等制度建设,充分考虑境外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一是旅游消费中的消费者权益受损现象
(一)旅游服务损害旅游者的消费服务。
1.虚假旅游广告误导旅游消费者。
旅游,无论是参观人文、艺术还是自然景观,都能让旅游消费者陶冶情操,回归事物。因此,旅游消费的热情逐年增加。很多旅游商家正是抓住了这一点,针对不同群体推出“低价游”和“豪华游”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在旅游消费中的权益。
2.导游和旅游团毁约,违背自己当初的旅游承诺。
导游服务不仅包括参观旅游景点讲解,还包括游客的食宿。当你真正背起背包,随旅行团出发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吃饭、住宿等服务往往和当初承诺的差距很大,服务质量也很差。一些导游不履行旅游承诺,在旅游过程中擅自改变旅游线路和行驶距离,甚至缩短天数、减少旅游景点。
3.旅游变成购物游,消费陷阱很多。
我们经常在网上、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这样的新闻。导游误导游客在商店或珠宝店购物,并从中获取回扣。现在很多导游以各种理由私下减少景点,剩下的时间带领游客出入各种店铺购物。在消费过程中,存在各种消费陷阱,旅游消费者无法辨别服务的真实情况,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比如一些店铺制造超低价购物宣传、爬乡购物宣传、高仿名牌商品等陷阱。这些虚假宣传或陷阱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权益。
(二)旅游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在旅游商品消费中受到损害
1.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标志等质量标志;
3.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4.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5.产品的原料成分和含量虚假的;
6.服务内容和质量与标示或宣传不符,等等。
二,旅游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原因
(一)旅游行业不规范,自律性差,信用缺失。
很多旅行社或者旅游团没有规范的旅游合同,即使有,也是不规范、不合理、不科学的。大部分都是自己旅行社设计的条款。因为疏忽,旅游消费者不仔细看甚至不看,带过来就签字,落入他们的圈套,上当受骗。而我国现有的很多旅行社或旅游团根本没有旅游合同,行为没有约束力,但自律性差,不讲信用,最终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权益。
(二)旅游消费者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薄弱。
很多旅游消费者在旅游的过程中是兴奋的,完全融入自然风光,对其他的东西不以为然;但有些旅游消费者,因为虚荣心,看到导游带领购物时大家都在消费,也跟着消费;还有的旅游消费者过于信任导游,最终导致被骗。说到底,都是因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缺失,导致在旅游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中上当受骗,事后不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
监管机构监管不力
我国一些地方监管机构监管不力,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导致市场上出现了一些非法旅行社或旅游团,而旅游消费者又没有专业知识或技能辨别真伪,于是选择这些旅行社,从而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一些监管机构对旅游目的地的各类商店、商品和服务缺乏有效监管,损害了许多旅游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第三,旅游消费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提高旅游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
旅游消费者首先应该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什么。根据旅游消费者的定义,旅游消费者权益是: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制度保护的、不可非法侵犯的旅游消费者的利益或权利。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
1,游客知情权;
2.旅游者不被欺骗的权利;
3.旅游者的生命健康权;
4.旅游者有权享受特殊服务;
5.旅游者要求损害赔偿和申诉的权利;
6.自由合法居留和旅行的权利;
7.自由、公平签订旅游服务合同的权利;
8.尊重尊严、人格和习俗的权利;
9.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
10,监督旅行社。了解上述各方的权利义务,是维权的第一步。因此,旅游者应该真正了解自己在旅游中应有的权利,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和旅游团。
旅游消费者不仅要关注旅行社的价格,更要关注旅行社本身是否正规,服务质量是否到位、真实。一定要多了解旅行社的操作流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被广告中的“低价”等字眼所迷惑,学会辨别真假旅游广告。同时还要看是否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如果选择出国旅游,看自己有没有出境的资格。只有找到正规的旅行社,才有可能在出现问题时维权,旅游管理部门才能帮助受害者挽回损失。
(3)不要轻易相信导游,谨防上当受骗。
旅游消费者要学会辨别商品真假。他们在购买商品时千万不要手忙脚乱,不要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心,更不要轻易相信导游的话,损害自己的权益。一定要自己判断产品是否真的需要,是否真的如商家或导游所说,价格是否合理。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果要购买,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和质量保证书,并保留质量保证书和发票等证据。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旅游消费权益受损的解决途径
首先,旅游服务的问题可以通过与旅行社经营者协商解决。这样更直接,更适合一般旅游纠纷的解决。第二,找消费者协会或者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当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要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第三,向旅游质监站投诉。旅游消费有争议,消协或者消委会调解不了,可以申诉。投诉人可以对下列行为提出申诉: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者协议的;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价值不同;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投诉人行李毁损、灭失的;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投诉人人身伤害的;认为旅游经营者欺骗投诉人,损害投诉人利益,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私自提现克扣、索要小费;其他损害投诉人利益的投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必须在旅游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后60日内提出投诉,必须写明投诉的具体对象,提出具体投诉并提供投诉的事实依据和证据(原件)。第四,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机构仲裁旅游纠纷是有仲裁协议的。第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申诉、仲裁解决的旅游消费纠纷情况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仲裁结果有记录的,当事人必须执行,不得上诉。
旅游消费不仅是当今的一种时尚,也受到许多人的喜爱。旅游不仅能给旅游消费者带来快乐,还能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因此,旅游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团时,一定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和旅游团,不要轻易相信导游的话,谨防上当受骗,增强法律意识,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运用法律等手段切实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