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法学毕业论文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学院派的理解,在撰写法学毕业论文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法律论文的写作需要正确使用引文和注释。

一般来说,写法律论文时,会引用相关的文章和文献,这些内容需要加上引文和注释。这两个问题需要明确。

1,关于引用问题

所谓引用,是指以论证为目的,在法律论文中引用经典著作或文献内容、法律条文或其他内容的原文。引用的主要作用是提供有力的论证。

在使用引文时,要注意两点:论文中的引文要尽量少,要准确,不要盲目追求过多;引用经典、文献、资料,不能脱离主题,要以原意为依据。引用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引用,即直接引用经典著作、文献或法律条文中的词、句、段、条、段作为论证的依据。

2.关于加脚注的问题。

所谓标注,是指标明内容来源。它的作用是让读者和编辑知道引文的来源。注释的方式有四种:在段落中注,即括号,脚注在引文的页脚注明出处;章节,即在一章一节中标注;尾注,即注释,附在全文的末尾。

法律论文起草过程中可以使用的两种写作方法

1,纸块合成法

所谓分块综合法,是指作者将自己考虑过的非常详细的内容,按照提纲由易到难的顺序依次组合成一篇完整论文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不受大纲中各部分之间顺序的限制。

当你对一个部分有了成熟的理解,先把它写下来。然后“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去“破”其他一开始相对困难和不成熟的部分。这两种起草方式各有利弊。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采用哪种方法。

2.一站式方法

所谓“一条龙法”,就是根据已有的材料和提纲顺序,把全文从头到尾写一遍。这时候无论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比如个人意见不全,资料不全,结构不严谨,甚至有些内容不通顺,一般都不会修改,等初稿完成后再考虑。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不断地思考,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集中在描述论文的大纲上。

三、撰写法律论文时应注意正确使用专业法律术语。

法律论文的归属要准确,要抽象,要有逻辑,要有议论性。准确性应该反映单词和句子的适当性。抽象要体现在概括、简单、凝练、深刻;逻辑应体现逻辑的合理性、严密性和有序性;论证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正面讨论和负面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