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里吃糖被罚。写一篇关于它的议论文。

江苏省南京市民王女士因在地铁里吃了一颗糖果,被执法人员罚款。王女士说,罚款有点不公平,连吃一颗糖都会被罚款。据了解,事件发生在南京地铁1号线车厢内。王女士下班回家,在车厢里吃了一片类似口香糖的咀嚼片。还没等她吃完,地铁上两名执法人员直接给了她一份《轨道交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王女士在列车车厢内吃东西。

吃糖被罚20元的王女士觉得很委屈。很多人也为王女士叫苦。吃一颗糖没有味道,绝对不会影响到别人。这样的罚款是不公平的,而有些人则认为吃糖或榴莲应该遵守地铁规定。当然也让我们想起了2016新年伊始不肯认错的“鸡爪女”。同样的,

我觉得最大的原因是罚款。王女士没有乱扔糖纸,也没有随地吃有特殊气味的糖果,但她被罚款20元。鸡爪女不仅随便吐鸡骨头,还和乘客“争论”起来。最终,她没有得到地铁的罚款,也拒绝承认错误和道歉。这无疑给人一种“柿子要挑着捏”的错觉。其实不管是吃榴莲、煎饼、大葱还是糖,地铁都必须。让吃韭菜盒子的人走,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让乘客产生不平衡感,让他们无法树立地铁规则的威严,更谈不上达到服务大众的效果。所以地铁必须做出表率。既然罚款要“一视同仁”,就不能有选择性罚款。

除了在罚款方面对等,再来说说糖该不该罚款。首先,地铁禁食的处罚不是洪水猛兽,但既然立法已成定局,那么执法的精神就需要好好学习。其次,地铁是一个相对狭窄封闭的公共空间,人流密度高。如果大家各行其是,想吃就吃,“吃得像猪一样。”

所以,吃糖和吃鸡爪是一样的。如果引来老鼠破坏地铁设施,谁也担不起责任。所以,吃什么都要警告。

当然,地铁里也要多宣传。在显眼的地方多贴警示,在广播里多播报提醒,自然也能避免乘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罚款。管理人员还可以在地铁外的候车区设置“就餐区”,提供桌椅,方便有健康疾病或者没有吃饭的乘客。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考虑乘客的实际情况。另外,地铁执勤人员也可以采取先警告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