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记谱法中的符号怎么样?

在记谱法中,用来表示音高及其关系的基本符号是七个阿拉伯数字,即1、2、3、4、5、6、7,唱为do、re、mi、fa、sol、la、si,称为唱名。

注:1,2,3,4,5,6,7

点名:do,re,mi,fa,sol,la,si

在记谱法中,不管基本音符是高还是低,七个阿拉伯数字所代表的卷名总是一样的。在记谱法体系中,如果将1→ i或i→ 1之间的音程按高低顺序排列,则称为一个音阶。沿着1→ i的方向,一个音不止一个音高;反方向i→ 1,一个音比另一个低。

在记谱法中,1、2、3、4、5、6、7这七个基本音符不仅代表声级,还代表音长的基本单位,称为四分音符。其他音符以四分音符为基础,用加破折号“-”和虚线点”的方式表示。

扩展数据

产地:

数字记数法的雏形最早出现在16世纪的欧洲,当时有一个天主教的和尚,名叫苏埃蒂。他用1,2,3,4,5,6,7写了音乐教育歌,然后写了一本小册子,名为《学习素歌和音乐的新方法》。当时的西方人非常注重发明创造、版权等个人成就,这在历史上是有记载的。

18世纪法国人,名叫卢梭;1742年,他向法国巴黎科学院宣读了一篇论文《关于新音乐符号的建议》,然后提到了这个“数字记谱法”。自18世纪中叶以来,一批法国音乐家、医生和数学家整理并完善了“数字记谱法”。

19世纪,经过P·加兰、A·帕里斯和E·J·M·谢伟的不断完善和普及,被广大群众广泛使用。因此,这种记谱法在西方被称为“贾-帕-谢记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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