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实例

法律职业者的成长、公民法治意识的普及、个人知识结构的多元化以及法律知识的功能性特征,促成了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群体的不断壮大。以我所在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为例。近年来,在学院领导的英明管理下,学院招收的在职法律硕士人数迅速增加。今年招生人数已超过200人,超过全日制法学研究生人数。从在职硕士生的职业分布来看,除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人员、人大工作者、法律教育工作者外,从工商、税务、土地、国资、公安、环保、卫生等行政专业人员,以及银行、保险、电力等企业的经理、企业律师、法律顾问甚至普通工人报考在职法学硕士的比例也逐渐上升。

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在职LLM学生的优势在于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社会经验,毕业后不担心工作问题。而且很多在职的LLM学生都接受过比较好的法学本科教育。他们的缺点是工作和学习有较大的冲突,阅读专业书籍的兴趣随着专业思维的形成而减弱。部分学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专业基础较差。另外,大部分在职LLM学生都有集中上课,所以在高校的时间较短。

面对如此庞大的在职法律硕士群体,笔者作为在职法律硕士导师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指导在职法律硕士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毕业论文选题,如何设计毕业论文提纲,如何整理参考文献。限于篇幅,笔者分别论述。

(1)在职LLM学生如何选择毕业论文的选题?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同学和同仁参考:

首先,在职研究生要结合自己的工作选择课题,而不是选择自己不熟悉的课题,这样才能扬长避短。事实证明,任何一个专业人士,都会因为法律的普遍规范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面临一些法律问题,所以结合自己的工作题目,很容易就能拿起各种丰富的写作素材。即使是那些不从事专门法律事务的同学,在工作或生活中也总会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也不乏素材。

其次,由以上特点决定,在职LLM学生应尽量避免过于理论化的题目。尽量避免过于理论化,有双重含义的话题。第一层意思是扬长避短。因为大部分在职学生在工作几年后还没有系统地涉猎过法律典籍,知识结构也不一定有厚度,比如缺乏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储备。,避免过于理论化的题目,就相当于避免了自身知识体系储备的短板。第二层含义是体现在职法律硕士的特点。在职法律硕士教育本来就是应用型教育,其选题也要体现务实、实用、为自己工作服务的特点。当然,这只是原则,不排除个别例外。比如有的在职学生法学理论知识比较好,偏爱长期阅读专业理论书籍,擅长理论思维。

明确了以上题目的方向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如何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题目的筛选。虽然在职LLM毕业生并不缺少丰富的毕业论文材料,但这些材料中有些可能并不是真正的法律问题,比如行政人员遇到的一些行政系统管理问题,法律无法解决,或者一篇硕士论文就能解释清楚;有些可能是老生常谈的法律问题,比如普通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大家可能都会遇到。不可能每个人都写消费维权的硕士论文,因为论文可能缺乏新颖性,学生可能不知道哪一类问题新颖,有代表性。此外,在职LLM学生和在校学生一样,在选择论文时容易出现选题过多的通病。

作为硕士生导师,我的工作是帮助在职学生选择论文题目。选题的基本要求是(1)突出鲜明的问题意识,根据问题选题,避免空谈;(2)小题大做,界定论文写作范围,排除无关写作内容;(3)与时俱进,突出题目的实用性和新颖性。(4)将各类法律问题归入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不同的法律范畴,以进一步明确论题。

笔者分析11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在选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例1:某同学在铁路运输法院工作,初步拟定一个“铁路运输体制改革与法律适用”的课题。这个题目确实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新颖性。但仔细看了它的大纲,觉得范围太大,建议它进一步明确论文的主题。具体来说,就是选择铁路运输体制改革中的一个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来写。

例2:某同学从事公司审判,有丰富的公司审判经验。初步论文的题目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实证研究”。这是一个很实用的话题,但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可以说,这类论文大概有几千篇。如果这样选择这个题目,很可能会失去新意,题目的范围也太大。试想一下,有的学者把专著都写好了。所以建议他选择公司人格否认的某个法律问题来写,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建议他写《公司人格否认中主观要件的判断研究》,比较有代表性,与新《公司法》衔接,所以也比较新颖。

例3:某同学是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初步选定的课题是“墓地产品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题目表面上看很新颖,但由于涉及范围较大,很可能导致写作的随意性。它听了我的建议,把标题改成了《公墓产品销售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既新颖又有代表性,标题明确后更好写。原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一个新的领域,具有“实用新型”的特征。

例4:一位同学在税务所工作,初试题目是《税收征管实施中的法律问题》。这个题目虽然很典型,但是太大太广,不好把握,也不一定能写出新鲜感。我给这位同学讲了一个自己研究领域的案例。在我的建议下,这位同学的题目应该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收中的应用研究》。

例5:一位同学在某县委宣传部工作,论文题目是《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这个题目比较具体,也比较新颖,所以可行。但还是建议重点关注一个方面,比如隐性采访中的隐私保护。

例6:一个同学在电业局工作。一个典型的问题是电业局在小区安装变压器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发生纠纷而导致的公共电力设施的维护和责任分担问题。这个问题的确很新颖,也很有代表性,但是涉及的法律问题太多了,包括物权法和侵权法。在我的建议下,该生最终确定了“住宅区配电设施主体变更法律问题研究”的课题。

《出埃及记》7:一个搞民事审判的同学,遇到了炒“烂尾楼”的官司。结合新时代的特点,该生选择的题目是“合同更名”商品房买卖的法律问题。好多了。

例8:某同学从事商事审判工作,选题为“股东知情权保护研究”。这个题目很具体很新颖,小题大做。但从我自己收集的案例来看,这个题目可能太小太具体,建议改为“公司对股东权利救济的研究”,适当扩大了论文的范围。

例9:一位同学在某大学工作,他初步选定的课题是“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题目虽然很典型,但是范围太大了。学生分大中小,涉及法律问题多,不好写。在我的建议下,这位学生把题目改成了“大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研究”。

例10:某同学在国土部门工作。其初定题目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法律理论初探》该课题结合了成都、重庆两地的城乡统筹试点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不过好像题目还是太大,不太具体。在我的建议下,这位学生把题目改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