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鹏民事诉讼法中的主观金句

戴鹏在《民事诉讼法》中的主观金句如下:

刑事辩护的基本原则

刑事辩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平等、互动、质证、独立、尊重被告人的人权和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2.保护人权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保障、自由、自主、人格尊严等人权受到保护,其寻求自由的权利不容侵犯。

3、辩护律师的责任

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代表被告人的利益进行辩护,运用法律知识、诚信、敬业的品质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

4、证据的标准运用

证据是刑事诉讼中的关键因素,必须规范,包括查证、辨认、鉴定、评价。证据的核实必须受到法定程序的保护,鉴定机构也要保证主客观不受影响,进行专业的鉴定。

5、意志要素的合法性

合同的意愿要素需要得到满足:自由、清晰和真实。合同是基于约定的,必须是双方自由一致的意思表示的结果,否则合同的效力不发生效力。

6、术语的解释

一般来说,合同条款应当根据双方的理解来解释和执行,而不是根据司法实践来解释和执行,应当权衡双方的实际意图,并参考相关行业的通行做法。

7.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确认,是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

8.不公平竞争

商业竞争中涉及的侵权行为应视为不正当竞争,如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

9.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这些权利的行使应尊重市场竞争规则,依法进行,不能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

10,侵权的认定

侵权的认定主要依据侵犯知识产权的事实,符合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