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叙事美学论纲
这时无意中听到一首100多年前美国的民谣。我被它凄凉的含义深深打动,决定写一本书。于是,1992,他出版了《活着》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傅贵的老人的故事,他受到了生活的沉重打击,但仍然坚强地活着。傅贵原本是一个沉迷于赌博的花花公子。他丢了所有的钱,这让他父亲很生气。他只能老老实实过着普通农民的生活。在他的一生中,由于天灾人祸等各种原因,所有的亲人都相继离他而去,晚年只能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虽然生活这么难过,但他还是顽强的活着,而且很豁达,让人觉得难过。
《活着》这本书表达了对生命的勇气和意义的思考,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活着》因为其杰出的成就,获得了1998的意大利格林扎纳·卡弗文学奖和2005年的中国图书特别贡献奖。《活着》和余华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也被数百位评论家和文学编辑评选为90年代最具影响力的十部作品。余华因为这本书在2004年3月被授予法国文学艺术骑士勋章。
可见,《活着》一书在余华的创作生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他创作风格转变的产物,也是他创作的标志性成果。
余华出现在80年代初的文坛上。他与苏童、格非、孙甘露等人的作品形成了一股文学潮流,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
余华这一时期的先锋小说充满了残酷和血腥。很多作品直接描写死亡,细节令人毛骨悚然。比如小说《古典爱情》中,进京赶考的刘胜,在科举考试失利后,找了一个曾和他柔情过一夜的女子,但两人相见时,女子的腿正在被砍断,另一个被卖的姑娘还没有被杀死。
为什么他早期的作品会有这样的基调?余华曾经说起他早年在医院的生活。他的父母都是医生,他一开始也是牙医。他小时候胆子大,夏天经常睡医院太平间。医院看惯了生死,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经常会看到一些血淋淋的画面。
这段经历对他后来的写作影响很大。他早期的作品如《1986》、《河边的错误》、《一种真实》西西弗斯在描写死亡和暴力的过程中,展现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弥漫着阴郁冰冷的气息,构建了一个没有任何人性之光的地狱般的世界。
余华把这一时期的小说风格称为“暴力美学”,他后来反思说:
成年后,他逐渐知道小时候经历的场景是怎样的,所以经常做噩梦,精神压力很大。同时,先锋文学在文字上追求晦涩,读者很难接受。
因此,在作为先锋作家成名后,余华开始尝试做出调整,考虑改变写作主题。他的第一部小说《在细雨中呼喊》的主题仍然是对人性的无情分析和批判,表现了“文化荒原”时期人们的情感绝望。但作品主题开始直面现实,讲述平民的苦难和命运,展现他们超强的忍耐力和顽强的求生意志。
他的写作手法也开始同步变化,余华这样解释自己文风的转变:
转型后的余华认为,创作的使命不是发泄或指责,而是向人们展示人性好的一面,即高贵,是一种理解事物后的超脱。
他逐渐走出过去对拓荒者的怨恨和孤立,更加注重客观评价世界,客观看待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活着》,出版于1992,是余华转型后最成功的作品,也是他的代表作和巅峰之作。他自己也曾经说过,再也不写这样的小说了。
余华是这样解释自己写作的由来的:有一天,他听到一首美国民歌《老奴》,歌中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离他而去,但他依然一声不吭地善待这个世界。这首歌深深打动了他,于是他决定写下一部小说,也就是这首《活着》。
那么,这首感动余华的歌是什么呢?也是一段感情的二重唱。
1860年,住在纽约的美国著名作曲家斯蒂芬·柯林斯·福斯特(1826-1864)听说他的一个朋友,他妻子珍妮家的一个老奴隶去世了。老黑奴过着艰难的生活。晚年亲人都比他先死,最后他孤独终老。他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所有奴隶悲惨境遇的写照。
福斯特与老黑奴有着长久的友谊,所以他的死让福斯特深感悲痛。老黑奴生前要求作者为他写一首歌,作者也答应了。于是,他写了一首民谣《老黑乔》,就是后来著名的民谣《老黑奴》。歌词写道:
写这首歌的时候,福斯特自己的处境也很艰难:父母双亡,一半的兄弟姐妹都死了,活着的人也四处流浪谋生。他自己也遭遇了家庭婚姻变故。也许是听到老黑奴的消息后,觉得很难过,所以写下了这首优美又悲伤的歌。显然,作者除了对老奴隶的哀悼,也哀叹了自己的处境。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会去哪里才是最痛苦的。正如南朝文学家江淹所言,“忘我者,刚离也!”《老黑奴》这首歌,道出了古今中外历经沧桑的人们的情怀,所以经久传唱,魅力历久弥新。
受老黑奴的启发,《活着》也引导读者认识现实生活,给人以真正的启迪,因此在余华的创作生涯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活着》的故事始于叙述者“我”在夏日的阳光下聆听傅贵的人生故事。傅贵老人,解放前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因为赌博输掉了所有的财产(这让他很幸运,解放后没有作为地主被处死)。
在他给母亲拿药的路上,国民党军把他当士兵抓了起来。在战场上,被解放军俘虏。他选择了回到家乡(这和选择继续当解放军春生是不一样的。虽然春生后来当了县长,但在文革中去世了)。
回国后,他和妻儿过着紧张而温暖的生活。后来,他的儿子有庆因给县长春生的妻子献血过多而去世,他的残疾女儿夏风终于结婚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却在分娩时死去。他的妻子贾珍因病去世后,他的女婿希尔也意外去世了。最后,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子库根吃了太多豆子,死了。
回顾傅贵的一生,有许多类似的死亡故事。
余华用简单而有力的笔触,用情与理描绘了一个关于生命与意志的寓言故事,用丰富的人生经历讲述了中国社会50年的沧桑巨变。
他的亲人都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死去了,他却没有这样的“运气”。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在一头牛把该耕的田地都犁完之前,在一个人扛起该担的担子之前,上帝是不会让他的生命逃走的。作者借富人之口,告诉人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种冷静而略带温柔的叙事风格让读者意识到,作品中虽然没有血腥的控诉,没有令人心碎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
小说借助双层叙事结构,真实客观地向读者展示了中国底层人民的个人悲剧。“傅贵”的生存灾难和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充满了悲剧色彩,也凸显了生命在苦难中的承受力。
为什么《活着》这么受欢迎?首先,作为一部小说,在叙事手法上非常巧妙;其次,它具有非常厚重的历史深度,展现了一个民族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沧桑;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论述的命题切中要害,回应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尤其是现在的社会,很多人都活的很迷茫,很多人都很抑郁。我在艰难的生活中,甚至在失业和商业失败的事件中放弃了我的生命。
《活着》探讨的是“人应该怎样活着”的问题,余华给出了非常明确的答案:
一本小说的受欢迎程度取决于它对读者的启发。这部小说为什么这么感人?这部小说触及了人类生存的重要而本质的问题,因此不断地激励着人们。
余华的作品充满了存在主义哲学。这不难理解。他开始写作的时代,正是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盛行的时代。当时中国人的思想信仰是,高调的理想主义幻灭后,被欺骗后对人的存在充满荒诞感。很多人不知道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就像当时大名鼎鼎的潘潇写了一封信讨论迷茫:“人生的路越走越窄?”
最早风靡中国大陆的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说,世界是荒谬的。人们偶然来到这个世界,面对瞬息万变、无锂、无序、纯属偶然、混乱、不合理的客观外界,人们感到处处受到限制和阻碍。在这个无边无际的世界里,人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只觉得恶心想吐。
《活着的英雄》中的傅贵的一生充满了荒诞。早年作为小地主的继承人,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吃喝嫖赌,谁也管不了他。最后,他把自己“弄”成了一个贫困家庭,不得不做佃农生活。
当他把自己扑倒,过上好日子的时候,他的厄运开始了:亲人一个个死去,每当他想重新开始生活的时候,命运就一挥手打他,把他送进了地狱;当你看到他挣扎着爬出来,以为要重新开始生活的时候,命运又变脸了,又把他推倒了。
萨特还有一个“存在先于本质”的命题。就像一粒种子不小心掉到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本质,只有存在。想要确立自己的本质,就要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人只不过是他自己行为的结果。人在这个世界上是自由的,他对行动的选择是自由的。这是因为人的选择没有先天的模式,没有上帝的指引,不能依靠别人的判断。人是自己行为的唯一指挥者,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所有的读者都感到绝望,认为傅贵可能会死的时候,傅贵从来没有打算放弃他的生活,继续生活。他给我们的启示是:
要生活,就要学会与命运和解。傅贵像老奴隶一样,是一个坚强的人,在命运的反复打击下生活着。他们生存的秘诀在于,他们学会了忍受命运的摧残,在时间的洪流中不断拓展自己生命的厚度和广度。
活着是每个生命的责任。余华想告诉读者的是,虽然人生充满苦难,但路还是要走下去。余华很欣赏“活着”这个词,认为这是一个有力的词。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或攻击,而是来自于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赋予的快乐与痛苦,厌倦与平庸。
责任是人的意义和价值。正如萨特所说,人是绝对自由的,所以无论发生什么,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行为和价值观负全责。在现实世界中,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纯粹的,而是始终处于一定的情境中。通过一个人的选择,他牵连到全人类。
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所有人负责。这就是人的意义和价值。也许生活中有些事情是你无法预测和改变的,但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承担责任。所以,活着再痛苦,也要活着。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也是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