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父母明明儿子极其不思进取,一无是处,却看不起自己有出息的女儿?如果儿子更有能力,儿子比女儿更受青睐。

这是江洋为钱钟书《围城》所写的序言的一部分。他们夫妻和钱钟书的亲戚之间有很多故事。我一直觉得这个序言很好,但是网上很难找到完整版。处理好它!钱钟书写了《围城》。钱钟书在《围城》的序言中说,这本书是他“因小失大”写的。“因小失大”看完了。每天晚上,他给我看写好的稿子,急切地观察我的反应。我笑了,他也笑了。我笑,他也笑。有时候我会放下稿子嘲笑他,因为我不仅嘲笑书里的东西,也嘲笑书外的东西。我不需要解释我在笑什么,但我理解对方。然后他告诉我他打算在下一段写什么,我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500字左右。他给我看了最终版本,但没有修改。后来,他很少写这部小说和其他东西。如果我看不懂,他就得加注释。但在《围城》的读者中,我成了最高标准。比如,一个单身汉熟悉古诗词中的词语和短语的由来,我熟悉故事中的人物和情节的由来。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注释《围城》的是我。我和钟书于1932年春天在清华初识,1933年订婚,1935年结婚,同病相怜。1937年秋去了法国,1938年秋乘同一条船回国。母亲一年前去世,苏州的家被侵华日军洗劫一空。我父亲在上海避难,和我姐夫住在一起。我急于救我父亲,钟书在香港下了船,去了昆明。我直接坐原来的船去了上海。当时母校的校长离开我,在上海这个“孤岛”上办了一所“分校”。两年后,上海沦陷,“分校”业余戏剧创作。钟书落入上海,没有工作。父亲把他在奥罗拉女子文理学院的授课时间给了他,我们在上海过得很苦。有一次,我们看了我写的剧,回到家他说:“我要写小说!”我很高兴,催他快点写。那时候他在偷时间写短篇,怕没时间写长篇。我说没关系,他可以减少教学时间,我们的生活已经很节俭了,还可以更节俭。偏偏我们家丫环因为家乡生活改善,不得不回去。我没有强迫她,也没有找别的女佣。我只是把她的工作当成了兼职。我是个业余爱好者,经常染煤烟。常往往没有利益,就这样做了,他舅舅就是那个“没出息”的大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他的二叔死得早。他爸爸去了第二名,他叔叔去了第四名。他们是双胞胎,是长孙,生了常。叔叔连夜冒雨下乡,为钟书找一个强壮的农妇。她是一个寡妇,死后她死后出生。她是一个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她为“妈妈”)。中年以后,她妈以前每年都会平淡一段时间,家里人都叫她“傻妈妈”。钟书结婚前,特意买了一枚镶金的玉指环,准备作为礼物送给我。有人骗她相信这是假的,骗走了戒指。我没有失去和我的堂兄弟的感情。兄弟表兄弟十人,钟书菊最长。在所有的兄弟中,他幼稚而直率。他勤奋学习的时候,什么都不管,放下书本,全都一本正经。看起来他有很多额外的兴趣,爱说废话。钱家人爱说他吃了傻妈妈的奶,是“疯子”。我们包括许多含义:疯狂,愚蠢,愚蠢,幼稚,顽皮等等。他的父母有时会说他“迷上了跳”、“迷上了跳舞”、“迷上了写字”(意思是“我不知道正确的字,只根据地方口音写字”)。他真的不像他妈妈。他不像他父亲那样严肃。他妈妈经常抱怨他爸爸“笨”。也许钟书的“迷恋”和他父亲的憨厚是一脉相承的。我看过他们家的老照片。他的弟弟们又瘦又壮,而他却又瘦又好看。我觉得当时的“痴情”只是幼稚和愚蠢,而不是调皮。钟书有人刚送了一本常州哲学家丛书,他叔叔就用“哲良”二字给他取名“杨先”。然而,随着一岁学名“钟书”,“杨仙”成为一个昵称,被称为“阿仙”。但“仙儿”和“仙哥”似乎是“死孩子”和“死兄弟”。我也看到了那些笔记本和贴在上面的信。)舅舅去世后,他父亲为他改了“沉默”二字,因为钟书爱说废话,叫他少说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既好听又有哲理——我还能在练习本上看到叔叔写的‘哲良’。“这可能是因为他想念我叔叔。这常常使他变坏——如果他淘气,那就可以认为他坏。”无声存储”显然是没用的。舅舅“没出息”,得不到父母的宠爱。一半原因也是在姨妈家。我姑姑家是江阴的财主,做颜料贩子发大财,有七八艘大船运货。钟书的外婆家是石塘湾的一个竹简户,一个官僚地主,一个恶霸。她婆婆和媳妇互相看不起。因为钟书的祖父,尽管他有两个中了彩票的兄弟,他自己也只是一个学者。钟书还不到一岁,他的祖母就去世了。祖父总是不喜欢他的大儿子,钟书也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孙子。钟书四岁被教识字(我在日历上用了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钟书出生在阳历11月下旬,所以减了一两岁)。是叔叔教他认字的。钟书和他一起去了。他父亲不方便干涉,又怕宠坏孩子,就建议尽快送孩子上小学。六岁时,进入秦的小学。现在他看到人们谈论“比较文学”,就想起小学时造的一句话:“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就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就生病了,他叔叔不忍心让他上学,就休学在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哥哥韩中一起在一个亲戚家的私立学校上学。他读了石矛,韩中读了尔雅。当然,父亲和叔叔不敢反对。事实上,钟书的父亲是受到一个氏族兄弟的启发。我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很笨,他的叔叔很聪明,他叔叔的文笔不好。反正他叔叔很聪明,让他叔叔教也无妨。我父亲比较笨,我只好请一个文理科都很好的哥哥来教他。那个哥哥很严厉,钟书的爸爸被打了很多次。我舅舅很同情他哥哥,求他爷爷让两个哥哥都受他的教。钟书的父亲被他的哥哥打了一顿,但他一点也没有抱怨,但他不明白。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他突然被打了一顿。“钟书。我叔叔负责家务。每天早上舅舅都会去茶馆喝茶,做做杂活,或者和熟人聊聊天。钟书总是和他在一起。舅舅换一个铜币,给他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碧说,酥饼有饭碗那么大,但不知道是真的那么大,还是小孩子心目中的饼那么大);他换了两个铜币,从一家小书店或书摊上租了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唯一的小说就是《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之类的严肃小说。钟书已经开始在家里狼吞虎咽地阅读这类小说,并把《同一个白痴》当成《傻瓜的儿子》来读。不知道西游记里的“傻逼”是猪八戒。钟书。一张白纸,上面印着药物的名称和特性。每吃一次药,就能省下一叠包着药的纸。这种纸既干净又吸水。当钟书大约八九岁时,他经常用包着药的纸抄写他叔叔藏的芥菜园,或唐诗三百首中的“诗中有画”。他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因为。他很骄傲。他常常对《湘昂志》产生兴趣,却又痛恨自己画得不好。他曾央求当时正在读中学的女儿为他临摹几幅西方著名的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的遗香》(书名是我发明的)。魔鬼在后面带着空气逃走了,画得很精彩。上课画《眼睛的变化》杨女儿临摹《魔鬼的气味》其实他学习是出于喜好,就像一个饕餮之徒:吃很多东西,但不择精不择粗,有甜有咸。他还能嘲笑极其低俗的书。他不仅看戏文笑话笑,还一遍又一遍地演,笑到摔倒。他吃啊吃啊大部分作品比如精妙深刻的哲学、美学、文论之类的,就像小孩子吃零食一样。诗歌是他最喜欢的读物。大词典、字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一封一封地读,还不厌其烦地给旧书添加新条目。他读书时经常记笔记。我只见过他努力学习一次。那是在牛津,为了能够识别15世纪以来的手稿,他必须学习“版本和校对”课程。他我在睡梦中又跳又踢,但我不知道是抓住凶手还是和他搏斗。结果我考砸了,暑假后不得不补考。《围城》英文版的简介里也提到了这个补考。钟书于1979年访问美国,该译本的出版商给他看了该译本的介绍。他看到这一段很惊讶,也笑了,但没想到调查的这么精确。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唐纳德·斯图亚特,钟书在牛津的老朋友。在1982年胡志德出版的《钱钟书》中,删去了。钟书的“气”书装不下,却溢出来了。我们在牛津的时候,他睡了个午觉,我贴了,他写着写着就睡着了。他醒来的时候看到我在睡觉,他吃饱了。他想给我画一张脸。但是他一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比宣纸还能吃墨,还能洗墨渍。我的脸像纸一样快。后来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肖像,加了眼镜和胡子聊天。回国后暑假回到上海,大热天女儿睡着了(她还是个娃娃)。他在她的肚子上画了一张大脸。他多余的“痴情”经常发泄在叔叔的子女、孙子女和女儿阿媛身上。这一串孩子相差两岁,经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处于“不文明”或“臭”的边缘,所以像懂事的人一样注意禁忌。钟书使诡计,或手势,或削减,诱导他们说,只是因为他们说”。他还假装是胜利者。他逗女儿玩。每天睡觉前,他都会在她的床上埋“地雷”,一层一层,埋各种玩具、镜子、画笔,甚至砚台或者很多画笔。当他的女儿尖叫时,他兴高采烈。女儿睡觉,一定要仔细搜,把被子里的东西都拿出来。钟书迫不及待地放下扫帚和簸箕。赢得意想不到的胜利。每天玩这种东西没什么意思,但钟书乐此不疲。他告诉女儿,《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但她不在乎。他写了一个开篇《百合花的心》,里面一个女孩穿了一件紫色的毛衣,钟书告诉阿远,最讨厌的孩子,就是她。钟书每天都把手稿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躲,一个找,就成了捉迷藏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手稿藏在哪里了。钟书的“迷恋”也很奇怪。他很认真的跟我说:“如果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可能会比一元好,我们会喜欢那个孩子,这样怎么对得起一元呢?”从来没有人说我们的父母只生一个孩子是为了专一。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了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第一次爬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挽救了它。小猫下来后,温柔地将爪子搭在钟书的手腕上,表示感谢。我们经常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全是忘恩负义的人。”这只小猫知道感觉,钟书说它是精神上的,特别的。半夜和其他猫打架。钟书特意准备了一根竹竿,靠在门上。不管天有多冷,她一听到猫叫,就赶紧从滚烫的被窝里爬出来,拿着竹竿出去帮她的猫打架。她的情敌之一是林女士旁边的小猫,被称为她家的“爱之焦点”。我常常担心钟书会因为这只猫而破坏两个家庭的和睦。(猫的第一句),他笑着说,“理论总是由不实践的人制定的。”钱家常说是“傻福”。作为一个书呆子,他确实有点笨。供他读的书像富人的“hit food”一样丰富,会从四面八方供给(分权时期除外,他得像反刍动物一样读)/钟书上了四年高中,居然毕业了。韩中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个愚蠢的男孩。他叔叔活着的时候,他很惭愧,一文不值。他害怕“坟墓上的风水”会连累坟墓的继承人钟书。原来他家祖坟底下的一排排树又高又茂盛,顶上的小树弱不禁风。当然,顶部的树代表了生长。叔叔私下一次付了几公斤头发给理发店,叫了一个房客陪他,悄悄带着钟书去了祖坟。把第一棵树叫做荣盛,“你将来会是一个大总统。”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不懂事,但是他觉得这是叔叔在背后自私的事情,所以一直没有告诉家里的其他人。当他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他也很感激他叔叔的爱,也很惊讶他竟然忍心为他叔叔保密。十四岁时,钟书和钟汉同考入苏州陶屋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除了学费和书费,他还有零花钱。他和韩中一起去了苏州,他的功课还不错,除了算术。那一年,父亲去清华大学教书,寒假没有回家。钟书在寒假回家,没有父亲的严格控制,这更令人愉快。他借了《中国网栈》、《红玫瑰》、《紫罗兰》等大量刊物阅读。暑假,父亲回程受阻,改去天津。韩中的一篇文章受到高度赞扬,而钟书的一篇文章则是文艺而庸俗的。他父亲非常生气,打了他一顿。钟向我描述了他当时的困境:全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一个人还在大厅里,痛苦而羞愧地哭着。这次挨打虽然没有起到“豁然开朗”的作用,但也激起了好好学习的雄心。钟书嵌入一些平行诗也受到了他父亲的赞扬。他也开始学写诗,但没有问父亲。1927年,陶屋中学停办,他和韩中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普仁中学。钟书经常受到父亲的管教,经常替父亲写信、口述,并代写文章。在钟书考上清华之前,他不再是挨打的人,而是他父亲引以为傲的儿子。有一次他替父亲给乡下一大家子写墓志铭。那天吃午饭的时候,钟书的妈妈听说爸爸给妈妈夸文章,她高兴极了,马上给他通风报信,当着阿姨的面对他说:“阿大,爸爸夸你了!”说你的文章做得好!“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的表扬,他和母亲一样高兴,所以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当时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一本钱穆的书,上面有《钟书的父亲》的序言。据钟书说,这是他写的,一个字也没有改动。我经常写钟的客套信,从来不打草稿,写在八行信纸上,查了好几遍,写的也就八行,不多行。他额头上长了很多栗子。钟书的姑姑在20岁时去世了。那一年,他考上了清华,秋天去上学。他父亲的《第一个儿子的来信》合集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在父亲背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每一封信都记在了本子上。这些信非常有趣,生动地向老师和同学们描述。不幸的是,所有来自钟书的信件(包括书信)全部都被惠禄钧收藏了。饶是在清华的同学,1968年在新加坡写了一篇文章《回忆清华》。有一段提到了钟书:“在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有很深的中文和英文知识,擅长哲学和心理学。他整天阅读新旧中西书籍。最奇怪的是,他上课从来不记笔记,只带一本与上课无关的便签本。但是考试永远是第一。他喜欢阅读,并鼓励他人阅读......“据钟书说,他上课也带笔记本,但他不记笔记,而是在上面涂鸦。现在许振德军和美国的钟书是一个班的。起初,他因为钟书拿了全班第一名,想揍他一顿,因为他和钟书以前经常名列第一。偶尔会成为朋友,经常坐在班上最后一排。徐军在课堂上关注了一个女同学。钟书在他的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严旭变化图”,这在他的同学中很受欢迎。钟书曾经骄傲地给我看过。一年前,徐军从美国回来,听钟书讲“严旭变地图”,哈哈大笑。(1)清华大学五年级毕业50周年纪念册(1990年)一张白纸,上面印着药物的名称和性质。每吃一次药,就能省下一叠包着药的纸。这种纸既干净又吸水。当钟书大约八九岁时,他经常用包着药的纸抄写他叔叔藏的芥菜园,或唐诗三百首中的“诗中有画”。他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因为。他很骄傲。他常常对《湘昂志》产生兴趣,却又痛恨自己画得不好。他曾央求当时正在读中学的女儿为他临摹几幅西方著名的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的遗香》(书名是我发明的)。魔鬼在后面带着空气逃走了,画得很精彩。上课画《眼睛的变化》杨女儿临摹《魔鬼的气味》其实他学习是出于喜好,就像一个饕餮之徒:吃很多东西,但不择精不择粗,有甜有咸。他还能嘲笑极其低俗的书。他不仅看戏文笑话笑,还一遍又一遍地演,笑到摔倒。他吃啊吃啊大部分作品比如精妙深刻的哲学、美学、文论之类的,就像小孩子吃零食一样。诗歌是他最喜欢的读物。大词典、字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一封一封地读,还不厌其烦地给旧书添加新条目。他读书时经常记笔记。我只见过他努力学习一次。那是在牛津,为了能够识别15世纪以来的手稿,他必须学习“版本和校对”课程。他我在睡梦中又跳又踢,但我不知道是抓住凶手还是和他搏斗。结果我考砸了,暑假后不得不补考。《围城》英文版的简介里也提到了这个补考。钟书于1979年访问美国,该译本的出版商给他看了该译本的介绍。他看到这一段很惊讶,也笑了,但没想到调查的这么精确。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唐纳德·斯图亚特,钟书在牛津的老朋友。在1982年胡志德出版的《钱钟书》中,删去了。钟书的“气”书装不下,却溢出来了。我们在牛津的时候,他睡了个午觉,我贴了,他写着写着就睡着了。他醒来的时候看到我在睡觉,他吃饱了。他想给我画一张脸。但是他一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比宣纸还能吃墨,还能洗墨渍。我的脸像纸一样快。后来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肖像,加了眼镜和胡子聊天。回国后暑假回到上海,大热天女儿睡着了(她还是个娃娃)。他在她的肚子上画了一张大脸。他多余的“痴情”经常发泄在叔叔的子女、孙子女和女儿阿媛身上。这一串孩子相差两岁,经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处于“不文明”或“臭”的边缘,所以像懂事的人一样注意禁忌。钟书使诡计,或手势,或削减,诱导他们说,只是因为他们说”。他还假装是胜利者。他逗女儿玩。每天睡觉前,他都会在她的床上埋“地雷”,一层一层,埋各种玩具、镜子、画笔,甚至砚台或者很多画笔。当他的女儿尖叫时,他兴高采烈。女儿睡觉,一定要仔细搜,把被子里的东西都拿出来。钟书迫不及待地放下扫帚和簸箕。赢得意想不到的胜利。每天玩这种东西没什么意思,但钟书乐此不疲。他告诉女儿,《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但她不在乎。他写了一个开篇《百合花的心》,里面一个女孩穿了一件紫色的毛衣,钟书告诉阿远,最讨厌的孩子,就是她。钟书每天都把手稿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躲,一个找,就成了捉迷藏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手稿藏在哪里了。钟书的“迷恋”也很奇怪。他很认真的跟我说:“如果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可能会比一元好,我们会喜欢那个孩子,这样怎么对得起一元呢?”从来没有人说我们的父母只生一个孩子是为了专一。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了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第一次爬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挽救了它。小猫下来后,温柔地将爪子搭在钟书的手腕上,表示感谢。我们经常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全是忘恩负义的人。”这只小猫知道感觉,钟书说它是精神上的,特别的。半夜和其他猫打架。钟书特意准备了一根竹竿,靠在门上。不管天有多冷,她一听到猫叫,就赶紧从滚烫的被窝里爬出来,拿着竹竿出去帮她的猫打架。她的情敌之一是林女士旁边的小猫,被称为她家的“爱之焦点”。我常常担心钟书会因为这只猫而破坏两个家庭的和睦。(猫的第一句),他笑着说,“理论总是由不实践的人制定的。”钱家常说是“傻福”。作为一个书呆子,他确实有点笨。供他读的书就像有钱人的“hit food”一样丰富,会从四面八方供应(除了分权时期,他得像反刍动物一样读)对生意没有其他欲望。这是家族所谓“痴心”的另一种表现。钟书和我父亲对诗歌和许多语言有相同的兴趣。钟书经常对我父亲说一些精致优雅的调皮话,和他一起笑。有一次父亲问我:“钟书总是这么开心吗?”“喜”也是钱家所谓“痴情”的表现。我觉得《管嘴编》和陆的作者是一个好学有思想的钟书,《怀菊十村》的作者是一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是一个“痴情”很强的钟书。我们每天相处,他经常喜欢说。经常能欣赏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是被他的傲慢弄得真实的。但他毕竟不是一个无知的傻逼,也不是对社会现象无动于衷。所以,虽然小说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让人发笑,但这本书的氛围,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含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悲凉,比一切语言和文字都深刻。”令人惊心动魄。钟完成《围城》后,他的“痴情”依然强烈,但在他的第二部小说中却没有体现出来。1957年春,他的《宋诗选注》刚出版,因父亲生病去湖北探亲。途中写了五首《去湖北路中段》绝句,现引三首:《晨书》饮水冷暖。如果片子是假的,你就淡去吧,晚上做梦都不会想到去邯郸。”“徘徊于车中,隐隐约约空荡如雷。叶还在飞风不定,鸽未来哭雨。“最后两首歌表达了他对当时形势的感受。第一个是指《宋诗选注》,点出了杜甫、元好问的名句。据我所知,他自信自己还有写作的天赋,但只能从事研究或批评。从此,他不仅让自己沉默,也不再去想这件事。《围城》再版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一部小说。他说,“可能还有兴趣,但他的才华一年比一年减少了。如果你想写作。“如果你有条件地写,你只能后悔。还有自欺欺人的余地。后悔是你学过的西班牙语里所谓的‘面对真相的时刻’,让你没有一点自欺欺人,借口,或者包容,滋味不好受。宁可恨,不可悔。”这些话或许可以作为《围城》和《前传》的注解来再版。我自己也觉得老了。有些事情,除了我们两个人,没有人知道。我想在我丈夫和妻子活着的时候把它们写下来。如果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来,我可以改正。我在《围城》里写的全是杜撰,我记得的全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