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的库存包含什么?
制造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原材料是指各种原材料、主料、辅料、外购半成品(外协件)、修理用备件(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它们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和改变,构成产品的主要实体。为建造固定资产而预留的各种材料虽然和其他项目属于同一种材料,但由于是用于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项目,不符合存货的定义,所以不能作为企业存货核算。
(2)在产品是指企业正在制造的半成品,包括各生产工序正在加工的产品,以及已经加工但未经检验或检验合格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的生产过程并经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成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四)产成品,是指工业企业已经完工,验收入库,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订货单位,或者能够作为商品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国外原材料加工制造的替代产品和为其他单位加工修理的替代产品时,其制造和修理在验收入库后视同本企业的产成品。
(五)商品,是指商品流通企业采购或委托,入库待售的各类商品。
(6)周转材料,是指企业可以多次使用并逐渐转移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其中,包装是指为包装本企业商品而预留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盒、瓶、罐、袋等。它的主要功能是装扮和装饰产品或商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容器等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各种用具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