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写过哪些书?

韩非子是我国战国时期(475- 221)著名的哲学家、法家、散文家。他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最重视法律的人之一。他们以倡导“依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提出了一套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汉继承了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和法律主体。

法家对法理学作出了巨大贡献,对法的起源、本质和功能以及法与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权力、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人口、人性的关系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

但法家也有缺点。比如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治国,“以刑制刑”,还对轻罪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利益,没有道德标准可言,所以要用利益和荣誉来诱导人们去做。比如在战争中,立功就给予很高的奖励,包括官职,以此来激励士兵和将军一起奋勇作战。这可能是秦军战斗力强的原因之一。法家在灭六国、统一中国中的作用是应该肯定的,虽然也有不足之处。

法家思想简要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反对儒家的“礼”。在他们看来,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制,根据功绩和才能授予官职,这是一个公平而正确的主张。维护贵族特权的礼仪制度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功能是“定纷”,即明确事物的归属。法家之一的沈导打了一个很简单的比方:“一只兔子去了,百人追。在市场上积累兔子,忽略它们。不要兔子,不可辩。”意思是一只兔子跑了,很多人追,但是不看市场上那么多兔子。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权属已经确定,不能再争了,否则就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处罚。

第二个作用是“立功畏暴”,即鼓励人们立功,让那些无法无天的人感到害怕。繁荣的最终目标是让强兵富裕起来,并赢得吞并战争。

“好利恶”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所有人都有“喜利避害”或“趋利避害”的天性。就像关说的,一个商人没日没夜的奔波,驱车千里也不觉得远,因为利益在前面吸引着他。钓鱼人不畏艰险,逆水行舟,百里之外也不在乎。也是对钓鱼利益的追求。本着同样的想法,商鞅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之。”

“违法过去,不遵现在”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所有的法律和制度都应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提出了“违法过去,不遵现在”的思想。韩非则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乱不易治”,他讽刺保守的儒家是等着他的蠢人。

法、术、势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沈导、沈步海分别主张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色。当法家宗师韩非提出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时。法是指完善法制,势是指君主的权力,要独揽军政大权。艺术是指控制大臣、掌握政权、执行法规的策略和手段。它主要是检测和防止叛乱的罪行,维护君主的地位。

法家思想与我们现在提倡的民主法治形式有着根本的不同。最大的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一点要注意。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学习和利用其他法家思想。

韩非子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战国末期韩国哲学家、法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收集他的遗风,加上关于韩非学说的文章而编纂的。

韩非(公元前280-公元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他“喜学刑魔之名”,后被称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的韩国很弱小,经常被邻国欺负。他多次向韩国国王提出富强的计划,但都没有被韩国国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贱》等一系列文章,后来被收入一本书《韩非子》。秦王嬴政看了韩非的文章,大加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节来到秦国,给秦王写了一封信,敦促他先伐赵,缓韩。李斯嫉妒韩非的才能,和姚佳一起试图陷害他。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重历史的研究,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今天的世界还在赞美“尧舜唐吴之道”,“那将是新圣人的一个微笑”。因此,他主张“修古不能出其不意”,“天下不同则事不同”,“事不同则事不同”(一切都是做错的),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在中央;圣贤凡事坚持,四面八方都会起作用”(凡事做错,产权对)。国家的权力应该集中在君主(“圣人”)手中,君主必须拥有治理天下的权力和影响力。“千骑之主,为千骑之王,故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亦必用其权也”(诸事不顺,人之主)。为此,君主要用各种手段消灭世袭的奴隶主和贵族,“散其党”,“夺其辅”(诸事不顺,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代替。“丞相必从州部起,猛将必遣卒”(《韩非子贤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实行法治,要求“废前王之教”(韩非子田文)、“以法为教”(韩非子吴注)。他强调,一部“法”制定出来,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做到“法不贵”,“刑后不避臣,善不留后”(“凡事适可而止”)。他还认为,只有实施严厉的惩罚,人们才能服从,社会才能稳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许多政治措施都是韩非学说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大师韩非的作品。

《韩非子》一书,重点在韩国推广违法、技、权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的“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顶峰,为秦朝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韩非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也很突出。他最早提出了矛盾论,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来说明“坚不可摧的盾和坚不可摧的矛不能并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这本书记载了大量寓言,其中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等兔》、《医疗禁忌》、《临时抱佛脚》、《老马认路》。这些生动的寓言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以其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以智慧和启迪,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末期韩国的一个皇族。他口吃,但他擅长写书。

在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力日渐衰弱。出于爱国主义,他多次给韩国国王写信,建议进行政治改革,主张统治者应该把强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国王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情况,撰写了《武注》、《孤愤》、《内外物语》、《林纾》、《困难》等十余万字的政论论文,汇编成书《韩非子》。他的论文在朝鲜无人问津,却流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欢迎。秦始皇出兵攻打韩国,韩国国王派韩非去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是为了重用。时任秦国宰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知道韩非子的才华比他高,出于嫉妒,就诋毁秦始皇,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谣言,把韩非子关进监狱,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的著作。本书共55篇,十余万字,大部分是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和墨家为代表,主张“先王法”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顺应时代。韩非子对主张“仁”和主张法治的儒家进行了抨击,提出了重赏、重刑、重农、重战四项政策。韩非子主张君权神授。自秦以来,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极权统治已经确立,韩非子的学说颇有影响。

韩非子的文章推理严谨,文笔犀利,论述透彻,有理有据,切中要害。比如《郑武》一文中,分析国家灭亡的方式多达47种,实在少见。《难以启齿》和《难以启齿》两篇文章,百般揣摩说话人的心理,如何避免意气相投,细致入微。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巧妙,描写大胆,语言幽默,妙在平实,具有耐人寻味、警示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朴素的寓言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材料,来阐述抽象的道理,生动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生活的深刻理解。他文章中的许多寓言,因其内涵丰富,故事生动,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被人们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