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写过哪些书?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最重视法律的人之一。他们以倡导“依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提出了一套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汉继承了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和法律主体。
法家对法理学作出了巨大贡献,对法的起源、本质和功能以及法与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权力、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人口、人性的关系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
但法家也有缺点。比如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治国,“以刑制刑”,还对轻罪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利益,没有道德标准可言,所以要用利益和荣誉来诱导人们去做。比如在战争中,立功就给予很高的奖励,包括官职,以此来激励士兵和将军一起奋勇作战。这可能是秦军战斗力强的原因之一。法家在灭六国、统一中国中的作用是应该肯定的,虽然也有不足之处。
法家思想简要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反对儒家的“礼”。在他们看来,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制,根据功绩和才能授予官职,这是一个公平而正确的主张。维护贵族特权的礼仪制度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功能是“定纷”,即明确事物的归属。法家之一的沈导打了一个很简单的比方:“一只兔子去了,百人追。在市场上积累兔子,忽略它们。不要兔子,不可辩。”意思是一只兔子跑了,很多人追,但是不看市场上那么多兔子。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权属已经确定,不能再争了,否则就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处罚。
第二个作用是“立功畏暴”,即鼓励人们立功,让那些无法无天的人感到害怕。繁荣的最终目标是让强兵富裕起来,并赢得吞并战争。
“好利恶”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所有人都有“喜利避害”或“趋利避害”的天性。就像关说的,一个商人没日没夜的奔波,驱车千里也不觉得远,因为利益在前面吸引着他。钓鱼人不畏艰险,逆水行舟,百里之外也不在乎。也是对钓鱼利益的追求。本着同样的想法,商鞅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之。”
“违法过去,不遵现在”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所有的法律和制度都应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提出了“违法过去,不遵现在”的思想。韩非则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乱不易治”,他讽刺保守的儒家是等着他的蠢人。
法、术、势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沈导、沈步海分别主张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色。当法家宗师韩非提出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时。法是指完善法制,势是指君主的权力,要独揽军政大权。艺术是指控制大臣、掌握政权、执行法规的策略和手段。它主要是检测和防止叛乱的罪行,维护君主的地位。
法家思想与我们现在提倡的民主法治形式有着根本的不同。最大的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一点要注意。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学习和利用其他法家思想。
韩非子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战国末期韩国哲学家、法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收集他的遗风,加上关于韩非学说的文章而编纂的。
韩非(公元前280-公元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他“喜学刑魔之名”,后被称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的韩国很弱小,经常被邻国欺负。他多次向韩国国王提出富强的计划,但都没有被韩国国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贱》等一系列文章,后来被收入一本书《韩非子》。秦王嬴政看了韩非的文章,大加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节来到秦国,给秦王写了一封信,敦促他先伐赵,缓韩。李斯嫉妒韩非的才能,和姚佳一起试图陷害他。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重历史的研究,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今天的世界还在赞美“尧舜唐吴之道”,“那将是新圣人的一个微笑”。因此,他主张“修古不能出其不意”,“天下不同则事不同”,“事不同则事不同”(一切都是做错的),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在中央;圣贤凡事坚持,四面八方都会起作用”(凡事做错,产权对)。国家的权力应该集中在君主(“圣人”)手中,君主必须拥有治理天下的权力和影响力。“千骑之主,为千骑之王,故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亦必用其权也”(诸事不顺,人之主)。为此,君主要用各种手段消灭世袭的奴隶主和贵族,“散其党”,“夺其辅”(诸事不顺,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代替。“丞相必从州部起,猛将必遣卒”(《韩非子贤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实行法治,要求“废前王之教”(韩非子田文)、“以法为教”(韩非子吴注)。他强调,一部“法”制定出来,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做到“法不贵”,“刑后不避臣,善不留后”(“凡事适可而止”)。他还认为,只有实施严厉的惩罚,人们才能服从,社会才能稳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许多政治措施都是韩非学说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大师韩非的作品。
《韩非子》一书,重点在韩国推广违法、技、权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的“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顶峰,为秦朝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韩非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也很突出。他最早提出了矛盾论,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来说明“坚不可摧的盾和坚不可摧的矛不能并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这本书记载了大量寓言,其中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等兔》、《医疗禁忌》、《临时抱佛脚》、《老马认路》。这些生动的寓言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以其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以智慧和启迪,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末期韩国的一个皇族。他口吃,但他擅长写书。
在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力日渐衰弱。出于爱国主义,他多次给韩国国王写信,建议进行政治改革,主张统治者应该把强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国王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情况,撰写了《武注》、《孤愤》、《内外物语》、《林纾》、《困难》等十余万字的政论论文,汇编成书《韩非子》。他的论文在朝鲜无人问津,却流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欢迎。秦始皇出兵攻打韩国,韩国国王派韩非去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是为了重用。时任秦国宰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知道韩非子的才华比他高,出于嫉妒,就诋毁秦始皇,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谣言,把韩非子关进监狱,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的著作。本书共55篇,十余万字,大部分是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和墨家为代表,主张“先王法”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顺应时代。韩非子对主张“仁”和主张法治的儒家进行了抨击,提出了重赏、重刑、重农、重战四项政策。韩非子主张君权神授。自秦以来,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极权统治已经确立,韩非子的学说颇有影响。
韩非子的文章推理严谨,文笔犀利,论述透彻,有理有据,切中要害。比如《郑武》一文中,分析国家灭亡的方式多达47种,实在少见。《难以启齿》和《难以启齿》两篇文章,百般揣摩说话人的心理,如何避免意气相投,细致入微。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巧妙,描写大胆,语言幽默,妙在平实,具有耐人寻味、警示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朴素的寓言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材料,来阐述抽象的道理,生动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生活的深刻理解。他文章中的许多寓言,因其内涵丰富,故事生动,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被人们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