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的关系
影视艺术是科学技术和艺术创作的结晶。科学和艺术是人类文化的两大成果,是人类文明的一对美丽的翅膀。两者的结合是真与美的融合,是理性逻辑思维与感性视觉审美思维的沟通。两者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达到了理智与情感的奇妙结合与升华。
关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关系的讨论从未停止过。本文试图将二者的关系置于电影语言、历史和技术的维度中,考察技术和媒介的演变,并在媒介形态的基础上考察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最后证明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是同一艺术形式在技术和媒介影响下的不同发展阶段。
第一,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要放在影视语言的维度上考虑。
对语言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狭义的语言是指人类的自然语言,是语言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广义的语言是指所有具有某种交流功能的符号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说,动物语言、肢体语言、形式语言、逻辑语言、计算机语言、影视语言等。都可以算是语言,其类型可谓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本文的重要概念影视语言,既不是广义语言,也不是狭义语言。影视语言是广义语言和狭义语言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兼具两者的特点。由此可见,影视语言是一种综合性语言。具体来说,影视语言由画面语言和人物语言两部分组成。画面语言是影视作品的观众通过视觉解读的部分,而人物语言是通过听觉理解的部分。所以影视语言也可以称为视听语言。如果把一部影视作品看作是文本,那么影视语言就是由画面文本和言语文本组成的有机整体。图片文本和语音文本分别由大量子文本组成。屏幕子文本包括镜头、场景、段落等。这些子文本由从各个角度拍摄的场景组成,即全景、远景、中景、近景和特写。语音子文本包括与上述屏幕子文本密切相关的人物的语音。这些子文本中最小的表意单位属于影视语言的“词汇”部分。
影视艺术和载体视听语言没有本质区别。影视剧无论是画面语言还是人物语言,都是通过记录和表现人物的特点,或者通过记录故事情节,向人们传播一些思想和情感,通过视听语言达到与观众* * *的效果。从这个角度看,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本质上没有区别。
第二,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应该放在电影艺术的历史和技术演变的维度中考虑。
亨利·布雷切斯(Henri Breches)也指出:“从技术上来说,大众媒体技术越来越接近,呈现出趋同现象。从制作的角度来看,电影、视频和电脑技术的差异正在消失,从技术的角度来区分电影和电视的差异是没有意义的。最便宜的高清电视摄像机其实就是电影摄像机。我们的学生未来制作电影的方式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视频和计算机技术。”
电影在《第七艺术宣言》中被称为第七艺术,而自贝尔德发明电视以来,电视越来越被世人公认为第八艺术,因此电视艺术的概念也随之产生并得到广泛认可。影视艺术的关系就是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的关系,所谓电影艺术,就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由纯视觉艺术演变为视听艺术,用声音和视觉形象表达现实生活中人的情感和视觉奇观的艺术。电视艺术则以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画造型为传播方式,运用艺术审美思维把握和表现客观世界,通过塑造鲜明的屏幕形象,达到以情感为目的的屏幕艺术形式。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定义都是由介质的不同特性定义的坐标。如果把这个坐标放到历史的维度中,可以看到两者的差异正在消失。
1895 12.28法国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卡佩辛路14号咖啡馆成功放映后,电影诞生了。1924年,英国人贝尔德发明了最原始的电视机,通过电传传送图像。两者相差29岁。虽然一直有电视严重冲击电影市场的想法,但两者还是在沿着不同的轨道发展,并行不悖,相辅相成。按照时间顺序,电影技术先于电视技术。电视的艺术表现是在电影的艺术表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它们是同一种艺术的不同发展阶段,从技术诞生的先后顺序来看,电影是影视艺术的低级阶段,电视是影视艺术的高级阶段,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
传统上,电影在电影院放映。电影院以其宽银幕、高保真音响、黑暗的观影环境,营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观众可以在众多观众的影响和黑暗下达到一种“沉浸”的状态。现在借助更高科技的3D技术,充分发挥了这种媒介的特性。电影艺术的特性总是依赖于电影作为媒介形式的特性。电视艺术由于其屏幕较小,声音效果并不那么优秀,而且由于观看环境的限制,观众也达不到所谓的“沉浸”状态。媒体特性似乎可以远程控制内容。电视剧中的奇景很少,大多是靠剧情和情感取胜。但是,在历史的呵护下,我们也会看到,随着技术的进步,电视作为一种技术先进的产品,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屏幕越来越大,清晰度越来越高,屏幕朝着胶片长宽比的方向进化。
随着电视的变化,电视的内容也在变化。比如在美国,像《太平洋战争》这样几十亿的大制作被拍成电视剧,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子。而且网上热播的美剧,大部分都是边播边拍,画面的清晰度和制作方法都是按照电影的标准来进行的。电视制作人之前大多从事电影制作,投资人花大价钱拍摄具有电影艺术特色的电视剧来赢得市场利润。所以在现在科技发达的美国,电视这种媒介形式正呈现出电影艺术的特点。
美国电影理论家亨利·布雷契斯教授在《为电视制作电影:影视融合的最佳案例》一文中指出:“在当前影视媒体的演进阶段,我们最好不要把它们看作是两种彼此分离的不同技术,而是把它们看作是一个结合了制作和发行的实体。在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国家,许多从电视上接收的节目实际上是由电影业制作的。事实上,所有电影公司都与电视制片人和发行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可以以技术为基础,以媒介进化史为核心,假设电视的屏幕尺寸、清晰度等技术指标能够达到电影的水平,那么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区别就消失了。也就是说,基于技术锻造形式的内容也将趋于统一。
第三,影视技术的融合也会带来影视艺术的融合。
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只有依托各自的媒介形式,才显示出各自的特色。英尼斯在《帝国的偏见》中对不同形式的媒体有不同的偏好,媒体形式所承载的内容和形式会影响一个敌国的兴衰。这样,电视技术的发展就会带来影视内容的同质化趋势。基于等离子或液晶技术的平板电视生产成本越来越低,普通人对大屏幕电视的消费能力并非遥不可及。具有3D效果的电影已经可以在电视上播放,高清电影也可以在电视上播放。
电影的观影场景已经脱离了电影院的独特性。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现代电视制造技术的发展可以满足人们在家看电影的要求。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平板电视和平板电脑的出现也将改变人们观看电影的方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电影院的死亡。在技术和内容都可能被电视赶超的情况下,电影一定会找到新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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