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洪水规律
暴雨洪水是我国洪水灾害的主要来源。在大陆性季风气候的影响下,我国大部分地区降雨集中、强度大。除北疆和湘南外,大部分地区50%以上的年降雨量集中在5-9月。其中,淮河以北及西北、西南、华南以南和台湾省大部地区70-90%,淮河以北至华南以北地区50-70%集中在5-9月。我国东部有四个暴雨多发区:(1)东南沿海至广西十万山南,包括台湾省和海南岛,小时降雨量可达500毫米以上;(2)辽东半岛起,沿燕山以东的海河、黄河、淮河流域,太行山、伏牛山、巫山及长江中下游地区,24小时暴雨可达400毫米以上;太行山南麓和伏牛山东南坡曾有600-1000 mm以上暴雨记录。(3)四川盆地,特别是川西北,24小时暴雨往往达到300毫米以上;(4)内蒙古与陕西交界处多暴雨。高强度、大范围、长时间的暴雨往往形成高峰、大流量的洪水。东部地区有73.8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处于河流洪水位以下,40%的人口、35%的耕地和60%的工农业总产值受到洪水的严重威胁。但这些地区为一厂一业发展农业,扩大耕地,修筑堤防,围湖造田,与水争地,因而洪水的排泄口和蓄滞洪地不断受到限制,自然蓄洪能力不断减少和萎缩;再加上丘陵地区土地的大量开垦和利用,森林植被的破坏,居民区、城市和交通道路的形成,地表的状态不断变化,使得洪水的产生和汇流条件不断变化,从而加大了洪水的危害。
受气候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洪水具有范围广、发生频繁、突发性强、损失大的特点。
1.范围广。除沙漠、极旱区和极寒区外,我国约2/3的国土面积都有不同程度和类型的洪涝灾害。全年降水较多,60-80%集中在东部地区,汛期为6-9月,经常发生暴雨洪水;山地、丘陵、高原地区经常发生山洪、泥石流,这些地区占国土面积的70%。一些沿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每年都遭受风暴潮引发的洪水袭击。中国北方的黄河、松花江等河流有时因结冰引发洪水;新疆、青海、西藏等地每天都有融雪性洪水发生;水库溃坝、人为决堤引发的洪水也时有发生。
2.经常发生。据《明史》和《清史稿》统计,明清543年(1368-1911)共发生424次水灾,涉及几县至30县,平均每四年发生三次,其中范围超过30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每年都有洪水发生,只是规模不同。特别是50年代,10年发生了11次洪水。
3.突然。我国东部地区经常出现强度大、范围广的暴雨,河流防洪能力低,洪涝灾害突发性强。1963期间,海河流域南部7月底仍大面积干旱,8月2日至8日突降暴雨,造成该地区罕见洪涝灾害。山区的泥石流更具有突发性。一旦发生,人们往往来不及撤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比如1991,四川华蓥山泥石流200多人死亡,1991,云南昭通200多人死亡。风暴潮也是如此。如8月31日至9月2日1992日,受天文高潮和台风16影响,福建沙城至浙江瑞安、鳌江沿海潮位超过解放以来最高水位。上海潮位5.04米,天津潮位6.14米。许多海堤被洪水淹没和毁坏。
4.巨大的损失。如1931年,江淮洪水涉及河南、山东、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八省,淹没农田146万亩,受灾人口5127万人,占当时八省总人口的25%,死亡40万人。1991年,我国淮河、太湖、松花江等部分河流发生洪水。尽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抗洪斗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但全国受灾面积仍达3.68亿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79亿元。其中,安徽省直接经济损失达249亿元,占全年工农业总产值的23%,受灾人口44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6%。
二、建国以来的洪涝灾害损失
新中国成立以来,洪涝受灾面积平均每年654.38+0.34亿亩,受灾面积7600万亩,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
1950到1994这45年中,受灾面积超过1953、1954、1956、1957、1958的年份。受灾面积超过1.000亿亩的年份分别为1.954、1.956、1.963、1.964、1.985、1、65438。
建国以来我国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有以下特点:
1.大江大河发生重大洪水(包括大洪水和特大洪水),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
建国以来,发生大洪水的年份有:1954(长江、淮河)、1956(海河、淮河)、1963(海河、淮河)、1985(伊尔河)、65438+。近年来,我国洪涝受灾面积超过2亿亩,洪涝受灾面积分别超过654.38+0亿亩,是多年平均值的654.38+0.5-2.8倍(见表2-654.38+0)。
这些年,特大洪水流域的洪涝受灾面积和受灾面积分别占全国受灾面积和受灾面积的47-90%。如1963年,海河、淮河流域发生大洪水,两河流域河北、北京、山东、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受灾面积16898万亩,分别占全国受灾面积和受灾面积的80%和90%。1985期间,东北地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受灾面积和受灾面积分别占全国的47%和53%。这充分说明,这些年较大的灾害损失主要是由主要河流的大洪水造成的。
表2-1洪涝受灾面积和受灾面积单位:万亩。
被影响地区
灾区
储备票据
1 950—1994平均值
1954
1956
1963
1985
1991年
1994
13 754
24 197(1.8)
21 566(1.6)
21 107(1.5)
2l 296(1.5)
36 894(2.7)
28 288(2.1)
7 811
16 958(2.2)
16 358(2.1)
15 719(2.0)
13 424(1.7)
21 921(2.8)
l7 234(2.2)
缺少1967-1969的数据
长江和淮河洪水泛滥。
海河和淮河洪水泛滥。
海河和淮河洪水泛滥。
辽河洪水
淮河和太湖流域洪水泛滥。
珠江泛滥。
注意;括号内数字表示当年受灾和受灾面积是1950 ~ 1994年平均值的倍数。
2.七大流域和沿海河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洪涝灾害损失占全国洪涝灾害总损失的比重较大。
根据1950至1 994(缺1967-1969)洪涝灾害统计资料,全国洪涝受灾总面积563554万亩,洪涝受灾总面积320237万亩。长江上游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陕西、山西、河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福建、广东、广西、北京、天津、河北、海南和四川、贵州。洪涝受灾面积555351万亩,受灾面积308084万亩,分别占全国洪涝受灾总面积的99%和96%。其中,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6省份(简称16省份,下同)洪涝受灾总面积和受灾总面积分别占86%。
表2-2洪灾统计单位和受灾面积阶段:万亩
项目
整个国家
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6省
表面产品
占全国的%。
表面产品
占全国的%。
1950至
被影响地区
563 554
555 351
99
498 880
八十九
1994
灾区
320 237
308 084
96
289 030
94
1955至
被影响地区
299 307
296 572
99
265 203
八十九
1980
灾区
177 698
168 323
95
162 964
92
1981年至
被影响地区
264 247
258 779
98
229 448
八十九
1994
灾区
142 539
139 761
98
124 896
八十九
注:①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指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陕西、山西、河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福建、广东、广西、北京、天津、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河北。
②16省份指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首先,这些地区年降雨量大,一半以上集中在5-9月,因此经常发生洪水;第二,这些地区占全国耕地的35%,人口的40%,工农业总产值的60%。一旦发生洪水,损失会更大。
3.1981至1994年因洪涝灾害死亡的56541人中,四川、陕西、云南、贵州等易发山洪泥石流的省份有20045人,约占35%;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省有9999人频繁遭受台风袭击,约占18%;灾害频繁的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省有13500人,约占24%。上述13省份死亡43544人,占全国死亡人数的77%(见表2-3)。
表2-3 1981至1994洪水死亡人数:人数
死亡人数
占全国死亡人数的%
全国总数
四川省
山西省
云南省
贵州(省)
四个省小计
广东(海南)
浙江省
福建省
三萧声志
安徽省
湖南
湖北省
河南省
江西
五省小计
56 541
8 668
4 839
3 669
2 869
20 045
3 406
3 880
2 713
9 999
2 596
3 682
2 488
2 286
2 448
13 500
100
15
九
六
五
35
六
七
五
18
五
七
四
四
四
24
这说明,总的来说,山洪、泥石流、滑坡、落石、台风灾害等山地灾害对人民生活的威胁很大,除了大江大河发生超标准洪水,导致河流、水库溃坝,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4.除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东、河南外,其他省区1981至1994的洪涝受灾面积和受灾面积年均值大于1950至1980。从1981到1994,全国年平均受灾面积分别为18875亩,受灾面积分别为101810000亩,而年平均为1950到1980。其中,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多了75%和66%;16省份分别多73%和53%(见表2-4)。这表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洪水对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危害更大。主要原因是:第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增加,经济快速发展,防洪建设滞后于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速度。更有甚者,对河滩的盲目开发和侵占,降低了河流的泄洪能力;二是现有防洪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很多年久失修、带病运行、超期服役,防洪能力降低。
表2-4年平均灾情和受灾面积阶段对比单位:万亩
1950—1980
1981-1994
1981年后的百分比
平均每年灾害
区域
年度灾难
区域
平均每年灾害
区域
年度灾难
区域
平均每年灾害
区域
年度灾难
区域
整个国家
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6省
10 690
10 592
9 472
6 346
6 011
5 820
18 875
18 484
16 389
10 181
9 983
8 921
77
75
73
60
66
53
三、中国的洪涝灾害防御体系
中国主要河流的防洪体系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组成。全国已建成约24.5万公里的加固堤防和2900公里的防潮堤防。重点整治疏浚河道,扩大和打通了淮河、海河洪水入河入海的通道,后来又整治了辽河、松花江、太湖;建成水库82848座,总库容461.7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358座,总库容3357亿立方米;主要江河开辟行蓄洪区100多处,蓄洪能力约120亿立方米;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建成了黄河流域郑州至三门峡、淮河流域信阳至蚌埠、徐州的数字微波通信干线和海河流域天津至廊坊、北京、涿县、新建的800兆通信系统。建设8500多个水情洪水站和1,000多个水文测报站;初步建立了一套适用于VAX-11系列计算机的洪水预报系统,并应用于大江大河的洪水预报。黄河“三花”河段、长江荆江河段、淮河正阳关以上流域、永定河官厅峡、辽河三江口地区、太湖地区已建成20多个水文自动测报系统,遥测站约500个。全国有299座大型水库和43座重点病险水库,150座水库建设了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约有1200座遥测站;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流域25个重点蓄滞洪区建立了85个报警中心发射台和10428报警接收点。30多个防汛部门安装了接收日本GMS卫星云图的设备;现代手段,如遥感,已经被用来传输关于洪水控制的图像。中央、省、地、市、县四级都成立了防汛指挥部,实行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在重点地区建立了流动防洪抢险队;国家制定了《水法》、《防洪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重要江河的防洪规划。试点防洪保险,等等。
主要河流已形成的防洪体系,可使黄河下游花园口通过每秒22000立方米的洪水流量,加上北金堤和东平湖蓄滞洪区的配合,本世纪发生的两次大洪水,即]933和1958那样大的洪水可安全下泄,防洪标准约为60年一遇;上游兰州、宁蒙河段防洪标准可分别达到1,000年和50年一遇。长江中下游干流、汉康下游及湖区堤防标准可达10-20年一遇,有分蓄洪区配合。可以防御1954型洪水。在海河水系各项防洪措施的配合下,北方水系的河流可以防御1939型洪水,南方水系的河流可以防御1963型洪水。每条河流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淮河中下游。可防1954年55次洪水,相当于40年一遇;沂沭泗河下游可防御10-20年一遇的洪水。珠江流域的西江、东江可防御20-50年一遇的洪水。北江大堤可防御100年一遇的洪水;珠三角地区的五大围网可以防御50年一遇的洪水。松花江干流可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辽河干流可以防御20年一遇的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