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矫治论文集

犯罪心理矫治在我国实施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社区心理矫正的出现,需要对罪犯心理矫正的原有适用对象进行界定,应将社区心理矫正作为罪犯心理矫正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我关于犯罪心理矫治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罪犯心理治疗范文:罪犯心理治疗统计技术的新进展摘要本文对国外罪犯心理治疗领域的新统计技术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和介绍,重点介绍了新发展的统计技术& mdash& ampmdashROC曲线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对刑事鉴定结论的准确性有很大的参考和促进作用。

关键词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犯罪心理矫治ROC曲线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2011教改项目《罪犯心理矫治案例研究》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郑弘丽,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中国图书馆分类号:D916文献识别码:A篇号:1009-0592(2013)05-236-02。

犯罪心理矫治课程是一门法学与心理学结合程度很高的实践性课程,也是学生离校后可能需要直接应用的课程。而我国现行的犯罪心理矫治课程缺乏可操作性内容,与国外新技术、新方法严重脱节。笔者拟将近年来国外刑事矫正领域的最新统计技术引入课堂,以提高学生未来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一,罪犯心理矫治评估结论的特殊性

总的来说,当今对罪犯的心理治疗至少要达到以下目标:通过特定个体的早期行为前兆,识别出犯罪可能性较高的群体,获得预测性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应用于刑事司法的决策,如定罪或释放的决策。正如Andrews和Bonta (2003)所说,这种识别或前功能是为了得到一个统计的或准确的预测指标,在客观证据的指导下预测犯罪并选择相应的对策。因此,相关的统计分析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与一般的心理统计不同,犯罪心理矫治中做出预测结论的过程更像是“患者是否患病”的医学诊断过程。此外,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和统计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对犯罪分子重新犯罪风险的预测“结论”,不再仅仅是根据事先设定的“绝对分界点”做出判断的过程,而是通过“风险决策”程序最终做出“诊断”的过程。诊断结论其实只有两种:高危或低危。相应的,罪犯其实属于两类人:将来会再犯或者不会再犯。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下面的2X2列联表(表1):

表1。2X2预测准确度表

从表1可以看出,罪犯心理矫治评价员对一个罪犯做出“高危”或“低危”的诊断结论后,会出现四种情况:实际上重新犯罪被正确诊断为高危,即真阳性(TP);事实上,没有一个累犯被误诊为高危,也就是假阳性(FP);实际上是把累犯误诊为低风险,也就是假阴性(FN);而事实上,那些没有再次犯罪的人被正确诊断为低风险,也就是真阴性(TN)。这种数据形式是典型信号检测理论(SDT)的研究对象。

第二,信号检测的理论和ROC曲线的应用。

信号检测理论最早出现在雷达检测领域,即借助统计方法,帮助雷达有效区分“信号”和“背景噪声”(Leshowitz,1969)。经过二战的强力推动,信号检测理论及其相应的技术和方法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和推广,并在战后逐渐扩展到其他应用领域,如制药工业、无创检测、信息检索、产品检验、调查研究、临床心理学(Swets,1996)。近年来,研究者开始尝试将信号检测理论引入犯罪心理矫正领域(如莫斯曼,1994;沃德& ampDockerill,1999;格兰贝尔弗拉格公司。滕斯特罗姆,2000;安德鲁斯& amp邦塔,2003年).

信号检测理论的重要发现是,当人们做出“是”或“否”的诊断时,实际上包括两个过程:辨别和决策。因此,简单地用总体准确率来表示犯罪风险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并不是一个有价值的方法,应该寻求那些能够同时反映判别和决策水平的数据指标。这类指标有很多种,但ROC仍然是国际公认的使用最广泛的指标(Arian,1998,余传华,2000)。所谓ROC,英文叫受试者操作特性曲线,也叫相对操作特性曲线,简称ROC。详见图1。

在图1的任意判定标准下,Simpson和Fitter(1973)对以命中率为y轴,以虚警率为x轴的ROC曲线提出了“以曲线下面积ROC曲线(AUC,简写为A)作为诊断准确率的指标”。AUC的范围是0到1,数值越大,诊断准确率或判断能力越好。余传华(2002)认为AUC达到0.9以上诊断价值高,AUC达到0.7-0.9诊断价值中等,AUC低于0.7诊断价值低。比如图中ROC曲线的AUC值为0.67,诊断准确性差,没有诊断价值。

三、当前发展趋势

正是由于将信号检测理论引入犯罪心理矫治领域,我们对犯罪评估结论的形成过程有了新的认识:随着人类认识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特别是统计技术的飞速发展,犯罪评估技术不再是简单的临床诊断过程,而是引入风险管理和概率等概念,运用强有力的统计方法做出最终诊断结论的决策行为。

首先,评价结论的做出不再是凭个人主观经验,而是运用研究、分析、统计的方法,从庞大、复杂的数据中筛选出可靠的预测因子(预测变量),最终形成相对稳定、准确的诊断统计模型。一般诊断和预测涉及的典型方程为:响应变量= g(预测变量,参数,随机噪声)。

其中,反应变量也是因变量Y,在刑事评价中,Y只有两个值,是一个二元变量。Y=1如果评估结论对犯罪分子来说是“高风险”,y=0代表“低风险”。预测变量也是自变量x,对于方程G,目前我们一般假设它是一个有k个预测变量的变量x=(x1,x2,x3,&;hellip,xk) 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所以这个模型可以表示为一个更典型的方程:

score(x)= 0+1x 1+2 x2+3x 3+& amp;hellip+ kxk

通过对现有材料或数据的统计分析,或者对测谎专家的测谎经验进行调查分析,可以得到一些在统计上具有较好预测能力的回归模型,如M4和M5。具体数据见表2。

基于这两个诊断模型,对犯罪人进行风险评估,做出最终的诊断结论。mdash& ampmdash“高风险”或“低风险”。然后通过对比实际再犯与否,计算出相应的“命中率”和“漏报率”。如此重复多次后,可以得到几对“命中率”和“误报率”数据,并据此绘制出两个诊断模型对应的ROC曲线。结果如图2所示。

表2

注:因变量是分数(x)

将上述数据转换成具体的诊断线性回归模型如下

M4:得分(x)= 3.8+3.1x 1+2.4x 2+2.1x 3+2.6x 4+1.4x 5;

M5:分数(x)=5.4 +4.3x1+2.7x2+2.2x3。

图2根据实际数据绘制的M4和M5模型的ROC曲线。

从图2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知道诊断模型M4(AUC=0.944)应该比诊断模型M5(AUC=0.78)更准确。Grove等对136相关研究进行了荟萃分析,发现这种评价方法优于传统的临床评价方法(Grove等,2000)。

参考资料:

安德鲁斯地方检察官。邦塔..犯罪行为心理学,第三版。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安德森。2003.

[2]Leshowitz B .比较一个和两个区间评级量表程序的ROC曲线。美国声学学会杂志。1969(46)。

[3]斯威茨,j..心理学和诊断学中的信号滞留理论和ROC分析。新泽西州马赫瓦:劳伦斯·厄尔鲍姆协会。1996.

[4]余传华。ROC分析方法及其在医学研究中的应用。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学位). 2000。

[5]阿里安·范·埃尔克尔。受试者工作特征(ROC)分析:基本原理及其在放射学中的应用。欧洲放射学杂志。1998(27)。

[6]辛普森,AJ & amp;钳工,MJ。可探测性的最佳指标是什么?心理通报。1973(80).

[7]余主编。医学统计。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

[8]格罗夫,W.M .,扎德,D. H .,勒博,B. S .,斯尼茨,B.E .,& amp纳尔逊角..临床预测与机械预测:一项荟萃分析。心理评估。2000(12).

犯罪心理矫治范文二:犯罪心理矫治的本土化与完善研究摘要犯罪心理矫治是犯罪心理学在监狱劳教机关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中运用心理学原理和方法的研究成果。通过对刑事劳教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和心理评估,掌握刑事劳教人员的个体心理结构特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刑事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促进其心理结构良性化。目前,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被视为除监狱管理、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之外的第四大罪犯改造手段。20世纪60年代以前,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心理学流派的发展,心理矫正被运用到罪犯改造制度中,并蓬勃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后,因为自身的局限性,被冷藏。但经过实践的打击和发展,80年代逐渐恢复,现在发展迅速。在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心理矫正在监狱系统逐渐发展起来。笔者研究了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价值,以及目前我国在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相关的社会文化价值观等基本国情,得出一些制度完善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改造罪犯;实施现状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和现状。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

在世界范围内,心理康复在罪犯改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层出不穷。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很好地运用于监狱实践。自20世纪80年代该模式引入我国以来,国内许多学者对该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主要涉及我国监狱罪犯改造中的心理矫治现状以及针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探索。

第一个研究的前提是准确界定其概念。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罪犯心理矫治”可以定义为:监狱劳教机构在教育改造罪犯的过程中,运用心理学原理和方法,直接引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心理测试和心理测评,掌握罪犯的个体心理结构特征,用科学的方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摆脱不良心理。

罪犯的心理矫治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基础上的。人的理性和意识的存在,善良的基本人格因素和忏悔的存在,为罪犯的心理矫治提供了人性基础。针对犯罪的个体因素而采取的特殊预防措施,主要是基于犯罪的个体原因,通过生活引导、心理治疗和欲望克制,来改造和消除个体与社会不相容的缺陷和矛盾,从而防止部分个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刑罚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只有为了矫正和教育罪犯才有价值。它认为,只有在防止犯罪所必需的限度内实施惩罚,惩罚才是正当的。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和作用

1,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关系到心理矫治在监狱系统的推广和普及。关于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现状,有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心理矫治是独立于监狱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等传统改造手段之外的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二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我国监狱教育改造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认为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是一种监督和改造罪犯的综合性方法和手段。根据司法部颁布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条例》、《罪犯教育改造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笔者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我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性。运用心理矫正改造罪犯已成为监狱科学和实践关注的焦点。在罪犯改造中发展和完善心理矫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的理论重要性。心理矫治的理论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还处于起步阶段,远远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这一理论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深化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研究,完善和丰富监狱罪犯改造的理论体系。此外,它将有利于监狱改革学科的发展。

(2)实践的重要性。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实践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从罪犯的角度来看,心理矫治可以满足罪犯的心理恢复和发展需要,弥补心理上的不足,使其适应社会的要求,实现自身的发展。其次,从监狱干警的角度来看,运用心理矫治对罪犯进行改造,有利于提高干警的自理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自身发展,使其能够在工作中高效完成任务,实现更高的社会价值。再次,从监狱的角度来看,在实现监狱功能的目标下,运用心理矫治会使改造任务更有针对性,对症下药,大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建设人性化、文明化的监狱。最后,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来看,随着国际化的深入,我国的行刑制度和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不断受到国外行刑趋势的影响。目前,国际行刑趋势已经从“报应性司法”转向“恢复性司法”。实施罪犯心理矫治以适应国际行刑制度的趋势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此外,心理矫治的实施将从犯罪人心中根除犯罪的原因,有利于“第一标准”的实现和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一)罪犯心理矫治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起步晚于发达国家,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关于改革开放初期,对罪犯的心理分析有所涉及,但大规模关注是在90年代初,由于改革开放,我国的犯罪率达到了四五个高潮,使得监狱中的罪犯数量激增。随着对罪犯改造要求的提高和心理学知识的日益普及,罪犯的心理矫治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从1981《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纪要》提出运用心理学等科学知识改造罪犯,理论界开始研究。6月,1983,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宣告成立。随后,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学术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律心理学研究。法律心理学家对犯罪心理矫治理论的探索,既有定性的理论探讨,也有定量的实证研究。(二)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犯罪心理矫治定位模糊,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首先是领导本身不够重视,重视程度欠缺。罪犯的心理矫治没有纳入监狱改革的重要内容,没有发挥其导向作用。其次,监狱管理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大多树立了传统的监狱改革观念,不愿意接受新事物,有排斥心理。即使没有这种心理阻力的人也会对其产生怀疑,认为这种方法成本高、见效慢、效率很低,所以会主动避免使用这种方法,从而阻碍矫正工作的开展;第三,学术界对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及其在监狱中的地位能否被取代众说纷纭,极大地影响了罪犯心理矫治的推广和普及;最后,罪犯本身对心理矫治的认识不足,容易联想到精神治疗,拒绝接受心理治疗。

2.罪犯心理矫治制度不规范。

目前,我国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呈现出碎片化、被动性和自发性的特点。全国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和规范模式,地区间协调合作程度低,体系不完善,内容不明确。具体表现如下:

(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存在漏洞。我国罪犯心理矫治机构基本上有四个层次,包括省、监狱、监区和罪犯内部群体。这种机构设置看似完备,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不足。首先,省监狱管理局在设计罪犯心理矫治指导时,并不了解监狱的实际情况,下级在合作过程中理论与实践脱节。其次,组织的管理成员身份模糊,管教者与心理矫正者之间存在矛盾,不仅给他们带来困惑,也使罪犯因与罪犯有距离感而不敢轻易表露自己的感情,矫正效果不明显。

(2)缺乏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心理矫治是针对罪犯的心理问题,需要专业的心理医生进行心理矫治,帮助罪犯克服服刑期间的心理障碍和心理问题,促进罪犯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根据2004年的统计,我国监狱工作人员中有765,438+0%是原本从事管教工作的警察,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半路出家。通过参加心理培训班,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获得了心理矫治的基本资格,这将导致他们在工作中出现很多问题:一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角色定位导致与罪犯产生矛盾,罪犯容易对其产生恐惧和抵触情绪。另外,警察。二是监狱警察自身的心理学知识技术水平难以适应心理矫治工作;三是矫正力量单一薄弱,罪犯心理矫正任务繁重,使工作处于应付和流于形式的局面。

第三,总结

从上面可以看出,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和普及心理矫治,定期对监狱机构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同时让罪犯和工作人员建立正确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完善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使其高效、有效地发挥作用。同时,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来研究和矫正罪犯的心理,从而有效地改变罪犯的心理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资料:

[1]狄晓华著。犯罪心理矫治导论,人民出版社,2004,15。

[2]张恩佑。《犯罪心理矫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9月。

[3]吴宗宪。《中国囚犯自己照顾自己》,法律出版社,2004年: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