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罪犯模仿心理初探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特征
唯物主义
三年来,为钱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58%,位居第一。调查显示抢劫是当今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据山东省少年管教所统计,侵犯财产犯罪占同期犯罪的75.53%。抢劫占武汉未成年人犯罪的50%以上。Xi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位。近三年抢劫案件占55%,盗窃案件占28.5%,其他案件占16.5%。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众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盗窃、抢劫等金融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50.7%,居首位。
(2)野蛮和残忍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增加,呈恶性发展趋势。一些青少年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实现犯罪欲望,不仅犯罪手段残忍,而且不计后果。其中,故意伤害最为常见,往往导致受害人重伤、残疾甚至死亡。
(3)集体性
青少年往往在父母面前封闭自己,更喜欢和年龄相仿、兴趣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群体,使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形式具有帮派的特征。年轻的罪犯虽然年轻力壮,身体上有优势,但由于缺乏作案经验,思想还不太成熟,能力较差。团伙作案可以互相鼓励,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恐惧和孤独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对社会危害极大。
冲动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冲动往往表现在案件的突然性上。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犯往往动机单纯,目的不明确,随意性强,有时甚至会表现出一些正常人无法理解的奇怪变态心理。因为这个时期的青少年,身体生长速度快,生理能量代谢率高,性的生理影响强,活动能量超过认知水平。但他们心理和生理都没有完全成熟,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和辨别能力,容易实施意想不到的犯罪行为。
模仿和受暗示性
少年犯的年龄大多在14到18之间。从生理发育来看,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生理和心理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模仿能力和好奇心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弱。在冲动和好奇心的作用下,很容易模仿电影、电视、网络游戏中的一些场景和情节,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中一些近期的犯罪伎俩。
(6)游戏性
新颖刺激的游戏对青少年很有吸引力,可以成为他们的动力。许多青少年由于道德水平低,精神生活差,对适当的学习、工作和娱乐活动缺乏兴趣或长期不能参与,感到精神空虚无聊。为了追求刺激,他们往往不顾道德和法律,肆无忌惮地实施犯罪行为。这些青少年缺乏对自身戏谑心理的调节和控制,以侵犯他人为乐,满足自己的低级精神欲望。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主要成因
为什么青少年会有上述犯罪心理?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成因是什么?我们来讨论一下中国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主要成因。
(一)家庭影响
1,父母言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对青少年有着直观而重要的影响。父母的善良和正直会为孩子形成良好的人格奠定基础。另一方面,父母奸诈、粗暴、残忍的性格会让孩子学习和效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家庭不和谐很容易导致孩子犯罪。离异家庭的孩子犯罪率是健康家庭的4.2倍。父母离婚后,1/3的孩子在五年内感到抑郁,缺乏目标和抱负。而这些孩子的父母往往认为品行障碍的孩子道德败坏,于是放任自流,使其心理和行为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环境,从而产生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3.教育不当。教育不当的典型表现就是父母过分溺爱孩子,或者用打骂、变相体罚等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待孩子。有的家长只关注孩子的智力因素,而忽略了孩子的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有些家长恪守“棍棒出成功”的信条,对孩子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导致孩子觉得理想与现实反差太大,于是离家出走,在外流浪,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用花言巧语拖垮。
4.放弃教育。放弃教育是一种比溺爱和打骂更恶劣的教育。父母忙于工作、经商赚钱、跳舞赌博,或者感情不好、离婚,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导致青少年出现孤僻、内向、不善交际、仇视异性等异常心态,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2)社会影响
社会上的腐败和不良风气对青少年造成了极大的腐蚀和影响。
1,不良文化的影响。目前,文化市场上的书报音像制品充斥着暴力凶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与此同时,各级电视媒体大量引进港澳台影视作品,其中不乏夸大暴力凶杀和淫秽色情的内容。这些被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2.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消费意识的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和贪图享乐的腐朽思想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些青少年经不起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某些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目前,经济收入差距的扩大造成了青少年的心理失衡,诱导他们对金钱和物质的渴望,并使一些青少年疯狂犯罪,以获取不义之财。
(三)学校教育的影响
目前,一些学校没有对青年学生进行足够的思想和法律教育,许多青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教育制度存在缺陷。
1,法制道德教育滞后。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青少年学生不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头脑中没有一个明辨是非的标准,这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在于学校对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流于形式。
2.教学方法简单,缺乏多样性。近年来,沉迷于网吧的学生人数逐渐增加。这些学生讨厌学习,觉得学习很枯燥,不如网游刺激。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学校的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教学方法单一,往往采用单一的灌输方式,缺乏生动直观的教育,使得教育达不到良好的效果。
3.学校教育的错位。教师应该对学生有尊重、关心、信任和平等的态度。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一些学校和老师仍然坚持把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素质的唯一标准,在情感投入上存在严重的不平等。这样就侵犯了青少年的受教育权,激活了个别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第三,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产生
面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家庭、学校和社会应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实施“四项工程”来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A)实施"家庭细胞"项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制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做起。那么家庭应该做些什么来预防青少年犯罪呢?
1,家长注意观察孩子的言行,多和孩子交谈。一般情况下,青少年犯罪是前兆,家长要仔细观察,及时引导。如果家长能及时发现并给予正确引导,犯罪就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心平气和地与孩子交流,营造和谐民主的家庭氛围。
2、严格教育,不要包庇护短。如果一个人的孩子犯了错,如果还包庇袒护,那肯定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最终把孩子推向犯罪的深渊。因此,家长要克服自己的虚荣心,把孩子的不良言行告诉老师和邻居,争取他们的帮助和配合,在孩子周围形成一个监督圈,从各方面督促和引导,使孩子改过自新,健康成长。
3.用健康的思想和行为教育孩子。父母应当引导未成年人开展有益于其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流浪、赌博、吸毒和卖淫。父母的言行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的犯罪史会对孩子的言行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从而诱导孩子走上犯罪的歧途。4.坚持禁止性警告和正面教育相结合。禁止性警告可以遏制犯罪行为。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不成熟,可塑性强。因此,在处理青少年犯罪问题时,我们必须把重点放在预防和教育上,而不是简单的打骂和惩罚来解决问题。
5.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和对待父母离婚。青少年渴望母爱和父爱。父母离婚,一定要引导孩子,教育孩子正确对待父母离婚的客观事实,帮助孩子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同时,离异父母要给孩子更多的爱,避免家庭阴影笼罩在孩子头上,保证父母离异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实施校园“育苗”工程
学校要在加强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加强法制教育,让青少年在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1,学校教育要教书育人相结合。学校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如何做人。教师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质,在学生道德素质教育中以身作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要加强德育,把德育放在和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
2.给“差生”更多的尊重和关爱。对差生的歧视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已经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严格来说,世界上没有差生。但教育成了分数的奴隶,全社会都在争分数,这才是差生的罪魁祸首。要淡化分数,善待每一个教育对象。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学生中的等级观念,减少青少年犯罪,填平“差生”的泥塘,这也是对“差生”最大的理解
3.大力开展心理咨询。调查显示,79%的青少年存在心理障碍,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室”等机构,专门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使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疗。
4.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要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培训和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了解和区分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法律法规禁止的,什么是法律法规允许甚至鼓励的。根据青少年的年龄和特点,从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让他们自我教育,学会明辨是非。
5.改善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环境往往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要严格管理网吧、电子游戏室等经营场所。各地公安机关可在学校附近设立治安值班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打击校园周边黑势力,为青少年提供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6.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行为。学校不应该随意开除学生,而应该教育、关心、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应该不负责任地把他们推向社会。
7.对青少年进行适当的性教育。根据调查,近年来青少年性犯罪比率有所上升。青少年总是对性充满好奇,渴望了解性。我国是一个传统的文明古国。人们羞于谈论性。我们学校教育几乎没有性教育。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学校应该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性教育,为青少年揭开性的神秘面纱,引导他们走出泥潭,从而远离犯罪。
(三)实施社会“防护林”工程
1,加强领导,明确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点群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领导,协调并充分发挥政法、教育、团委等多部门的作用,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未成年犯分布的特点,重点关注中小学生、闲散少年、农民工、流浪儿童和违法犯罪人员五个群体。
2.消除“精神药品”的污染,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大净化文化市场的力度。二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优化社会风气。同时,要疏堵结合,加强青少年文化产品和教育活动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科技体育设施的教育功能,用丰富多彩的美好事物丰富儿童生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文化条件。3.以社区为重点,抓好基层机构、队伍、阵地、载体建设。基层单位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通过工作硬件和软件建设,解决基层预防工作“有人负责、有人做、有地方做、有事情做”的问题,提高基层防控未成年人犯罪的能力。
4.探索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效机制。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只是短期行为。必须建立健全领导机制、预警监测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监督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系统化、科学化、经常化、规范化水平。
5.加强和改进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方式,拓宽农村青少年就业渠道。近年来,农村青少年在城市犯罪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这些青少年没有一技之长,没有职业,整天在城市的街头游荡,为了生存,会做出一些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行为。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6.坚持社会保护和自我保护相结合。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其次,要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和侵害。
7、加大法制教育力度。要认真探索和研究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思路,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使广大青少年依法自律,依法与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关部门要深入学校和农村,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8.为青少年提供社会帮助。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帮助教育,同时做好落后和轻微犯罪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建立社会预防机制和救助教育网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实施"浪子回头"项目。
“改正错误是不好的”。所以,在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同时,一定要从爱护“花”的角度出发,不能像捏一朵被病虫害损害了的花一样抛弃犯罪的青少年。我们要帮助和关爱失足青年,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他们,不要“一棍子打死”,不要让失足青年对生活失去信心,重蹈覆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审判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实施“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工程,比单纯的惩罚更有意义。
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应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法,建立相应的教育制度来挽救少年犯。司法机关要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与审判相结合、惩罚与处罚相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对未成年犯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改造中,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法,以教育和挽救为主,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执法部门应建立跟踪访问和检查制度、帮助和教育制度,并确定专人对被判处刑罚的青少年进行帮助和教育,并定期进行检查,帮助他们重新走上健康的生活。
总之,当前,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需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积极的轨道上来,让他们在就业中有所收获,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