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新闻的道德性探讨

由于内容的低俗化和肆意炒作,娱乐新闻一直是近年来饱受诟病的新闻类别之一。2004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建议建立专门的行业规范,避免娱乐新闻的不正之风。时至今日,娱乐新闻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从“王婚变”到“黄健翔婚变”,从“范冰冰收养案”到“王菲出生”,名人隐私、绯闻铺天盖地,虚假信息、低俗炒作充斥耳畔。法国诗人波德莱尔曾批评娱乐小报的庸俗:“我就不信一个有尊严的人见到报纸不会有丝毫厌恶?”

娱乐新闻不算新闻?

传播学者刘虹曾写道,娱乐新闻是“根据现代人的某些需求,为某些人的消费而生产的信息产品”。如果用新闻的经典定义,娱乐新闻不仅不完整,甚至更像是生产出来的新闻,可以归入“不变的新闻”,也可以说是“无意义的新闻”。总之,他认为娱乐新闻不能算新闻,最多叫“娱乐信息或新闻”。这个观点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并被广泛引用。

从他的角度不难看出作者对娱乐新闻现状的关注和批判。但是,如果把娱乐新闻当作一种纯粹的信息产品,新闻的原理和法理就会被淡化,人们对媒体和新闻的固有认识就会被改写。因为这样一来,媒体和观众就不会变成卖家和买家的关系,也就是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最近有专家提出了媒体多重定位的问题,这似乎把一个难以上台面的潜规则推到了大雅之堂:媒体有两个责任,有的侧重宣传,有的搞娱乐赚钱。但实际上,在我国,媒体是国有资产,属于监督和舆论。如果要区分商业和非商业类别,不仅违背了媒体服务社会、教育大众的社会功能,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竞争。

然后娱乐新闻是由专业编辑采写的,并且已经刊登在专业媒体的新闻版面上,但是我们坚持认为不是新闻。那什么是新闻?如果把作为新闻类别之一的娱乐新闻视为零散的、未经加工的“信息”,那么新闻媒体作为“把关人”岂不成了神话?

娱乐可以边际责任?

前两天看了王鼎天教授的博客——因为是博客,文字和观点难免自由。我在此引用,仅供学习交流之用,无意违和。王教授甚至提出,不要把娱乐新闻当成新闻,“它只有新闻的皮。”娱乐新闻是“逗乐”的,我们不需要顾及社会责任。如果非要用专业的眼光认真对待,“那就太没意思了”。我相信这不仅仅是王教授的个人观点,也代表了很多圈内人士的观点。

诚然,经济时代媒体的生存离不开市场,市场化的主要手段就是吸引受众,吸引眼球。但是,娱乐和社会责任不应该是一对矛盾。美国传播学家莱特总结了传播的四大功能,第一个是监控环境,守望社会。当然娱乐功能也在其中,不过是在第四位。我们国家有很多大报,不仅导向好,而且娱乐性好,比如新民晚报、广州日报,不仅在社会上有很好的口碑,也赢得了丰厚的经济效益。

相反,如果一味地把娱乐放在第一位,边缘化社会责任,甚至为了“调侃”而搞恶搞,不仅会赶走主流受众,还会让目标受众失去信任。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海峡两岸三地娱乐作家对“王菲生孩子”的跟踪报道。笔者对18年5月20日(王菲计算的预产期)网易新闻相关报道的网帖进行了统计,发现超过70%的网友对炒作该信息的记者和媒体表示厌恶,有的甚至怒不可遏,破口大骂。

娱乐是观众第一?

娱乐新闻因其娱乐性、趣味性和大众性的特点,受到部分受众特别是年轻人的青睐。所以,娱乐媒体在形式和内容的策划上,都是针对上述受众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大做文章。有些媒体甚至打出以观众需求为工作目标的口号,把娱乐当成商品。但是,不同的受众会有不同的需求,有高尚的,也有消极的。受众中心论不管意识形态倾向和合理需求,都可能导致满足。

目前娱乐媒体的一个危险倾向就是不断挑战职业、道德甚至法律底线,以此来刺激和迎合隐藏在大众心理中的变态心理,比如偷窥、亢奋。于是,隐私秘密泛滥,“小道消息”“奇闻轶事”满天飞,虚假信息炒作盛行。它助长低俗,混淆是非,误导人们的审美、价值观和道德观。这种迎合的结果虽然可以让媒体暴富,但后果是非常令人担忧的。学者李书磊说:“与那些充斥着空话的报纸相比,读者自然会选择那些充斥着荒谬话语的报纸,尽管它们是邪恶的,但至少更有趣。”。但长此以往,结果就是恶趣味的报纸“会培养和调动大众的恶趣味并使之固化,加剧大众心灵的空虚和生活的轻浮...那将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真正悲哀。”③

娱乐可以放大知情权?

从内容构成来看,文化新闻(娱乐新闻)是娱乐新闻之母,但随着娱乐新闻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强,逐渐缩小为娱乐新闻。近年来,娱乐新闻因过分追求突出性和迎合名人而趋向于“明星新闻”。然而,这种趋势也有很多隐忧,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知情权的过度放大。

虽然按照国际惯例,明星因为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理应受到媒体的监督,隐私权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但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是牢不可破的底线。春节前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苏进新西兰诈骗案”,后来被证明是网络信息加娱乐炒作。而刚刚尘埃落定的“范冰冰领养案”的源头,也是一个毫无根据的网帖。这些本不应该是新闻的小道消息,通过传统媒体传播,看似扩大了观众的知情权,实则是媒体导演的一场丑剧,在“取笑”观众,伤害当事人。而且最近媒体对王菲分娩的“密切关注”,客观上也让一个孕妇坐立不安,无法确定分娩地点。这种知情权侵蚀了媒体应有的道德和人文关怀,也误解和羞辱了受众的合理利益。

结论

娱乐新闻作为一种新闻样式,消解了陈旧的说教,迎合了受众在不断满足物质需求后的娱乐需求,也顺应了我国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趋势。然而,娱乐不是去记日记。娱乐媒体应坚持新闻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追求新闻效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效益,做有道德、负责任的媒体。娱乐记者也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遵守传播的原则和规律,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职业声誉。同时也呼吁行业加强对娱乐新闻的规范和监管,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做好从业人员的自律和他律。总之,兴利除弊,端正娱乐思想和风格,把健康有益的娱乐信息呈现给大众,是我们对当下娱乐媒体和从业者的期待。

注意事项:

1.刘虹娱乐新闻是新闻吗?奥视传媒网65438+2005年2月30日

2 、/u/483be8700100036m

3、陈绚新闻道德与法律法规教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3月P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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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6月27日12: 37: 00来源:中国新闻研究中心作者:刘道才阅读14次。

新闻稿: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作者:刘道才

单位: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04新闻。

地址:武汉体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79

由于内容的低俗化和肆意炒作,娱乐新闻一直是近年来饱受诟病的新闻类别之一。2004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建议建立专门的行业规范,避免娱乐新闻的不正之风。时至今日,娱乐新闻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从“王婚变”到“黄健翔婚变”,从“范冰冰收养案”到“王菲出生”,名人隐私、绯闻铺天盖地,虚假信息、低俗炒作充斥耳畔。法国诗人波德莱尔曾批评娱乐小报的庸俗:“我就不信一个有尊严的人见到报纸不会有丝毫厌恶?”

娱乐新闻不算新闻?

传播学者刘虹曾写道,娱乐新闻是“根据现代人的某些需求,为某些人的消费而生产的信息产品”。如果用新闻的经典定义,娱乐新闻不仅不完整,甚至更像是生产出来的新闻,可以归入“不变的新闻”,也可以说是“无意义的新闻”。总之,他认为娱乐新闻不能算新闻,最多叫“娱乐信息或新闻”。这个观点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并被广泛引用。

从他的角度不难看出作者对娱乐新闻现状的关注和批判。但是,如果把娱乐新闻当作一种纯粹的信息产品,新闻的原理和法理就会被淡化,人们对媒体和新闻的固有认识就会被改写。因为这样一来,媒体和观众就不会变成卖家和买家的关系,也就是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最近有专家提出了媒体多重定位的问题,似乎把一个难以上台面的潜规则推到了大雅之堂:媒体有两个责任,有的侧重宣传,有的搞娱乐赚钱。但实际上,在我国,媒体是国有资产,属于监督和舆论。如果要区分商业和非商业类别,不仅违背了媒体服务社会、教育大众的社会功能,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竞争。

然后娱乐新闻是由专业编辑采写的,并且已经刊登在专业媒体的新闻版面上,但是我们坚持认为不是新闻。那什么是新闻?如果把作为新闻类别之一的娱乐新闻视为零散的、未经加工的“信息”,那么新闻媒体作为“把关人”岂不成了神话?

娱乐可以边际责任?

前两天看了王鼎天教授的博客——因为是博客,文字和观点难免自由。我在此引用,仅供学习交流之用,无意违和。王教授甚至提出,不要把娱乐新闻当成新闻,“它只有新闻的皮。”娱乐新闻是“逗乐”的,我们不需要顾及社会责任。如果非要用专业的眼光认真对待,“那就太没意思了”。我相信这不仅仅是王教授的个人观点,也代表了很多圈内人士的观点。

诚然,经济时代媒体的生存离不开市场,市场化的主要手段就是吸引受众,吸引眼球。但是,娱乐和社会责任不应该是一对矛盾。美国传播学家莱特总结了传播的四大功能,第一个是监控环境,守望社会。当然娱乐功能也在其中,不过是在第四位。我们国家有很多大报,不仅导向好,而且娱乐性好,比如新民晚报、广州日报,不仅在社会上有很好的口碑,也赢得了丰厚的经济效益。

相反,如果一味地把娱乐放在第一位,边缘化社会责任,甚至为了“调侃”而搞恶搞,不仅会赶走主流受众,还会让目标受众失去信任。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海峡两岸三地娱乐作家对“王菲生孩子”的跟踪报道。笔者对18年5月20日(王菲计算的预产期)网易新闻相关报道的网帖进行了统计,发现超过70%的网友对炒作该信息的记者和媒体表示厌恶,有的甚至怒不可遏,破口大骂。

娱乐是观众第一?

娱乐新闻因其娱乐性、趣味性和大众性的特点,受到部分受众特别是年轻人的青睐。所以,娱乐媒体在形式和内容的策划上,都是针对上述受众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大做文章。有些媒体甚至打出以观众需求为工作目标的口号,把娱乐当成商品。但是,不同的受众会有不同的需求,有高尚的,也有消极的。受众中心论不管意识形态倾向和合理需求,都可能导致满足。

目前娱乐媒体的一个危险倾向就是不断挑战职业、道德甚至法律底线,以此来刺激和迎合隐藏在大众心理中的变态心理,比如偷窥、亢奋。于是,隐私秘密泛滥,“小道消息”“奇闻轶事”满天飞,虚假信息炒作盛行。它助长低俗,混淆是非,误导人们的审美、价值观和道德观。这种迎合的结果虽然可以让媒体暴富,但后果是非常令人担忧的。学者李书磊说:“与那些充斥着空话的报纸相比,读者自然会选择那些充斥着荒谬话语的报纸,尽管它们是邪恶的,但至少更有趣。”。但长此以往,结果就是恶趣味的报纸“会培养和调动大众的恶趣味并使之固化,加剧大众心灵的空虚和生活的轻浮...那将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真正悲哀。”③

娱乐可以放大知情权?

从内容构成来看,文化新闻(娱乐新闻)是娱乐新闻之母,但随着娱乐新闻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强,逐渐缩小为娱乐新闻。近年来,娱乐新闻因过分追求突出性和迎合名人而趋向于“明星新闻”。然而,这种趋势也有很多隐忧,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知情权的过度放大。

虽然按照国际惯例,明星因为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理应受到媒体的监督,隐私权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但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是牢不可破的底线。春节前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苏进新西兰诈骗案”,后来被证明是网络信息加娱乐炒作。而刚刚尘埃落定的“范冰冰领养案”的源头,也是一个毫无根据的网帖。这些本不应该是新闻的小道消息,通过传统媒体传播,看似扩大了观众的知情权,实则是媒体导演的一场丑剧,在“取笑”观众,伤害当事人。而且最近媒体对王菲分娩的“密切关注”,客观上也让一个孕妇坐立不安,无法确定分娩地点。这种知情权侵蚀了媒体应有的道德和人文关怀,也误解和羞辱了受众的合理利益。

结论

娱乐新闻作为一种新闻样式,消解了陈旧的说教,迎合了受众在不断满足物质需求后的娱乐需求,也顺应了我国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趋势。然而,娱乐不是去记日记。娱乐媒体应坚持新闻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追求新闻效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效益,做有道德、负责任的媒体。娱乐记者也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遵守传播的原则和规律,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职业声誉。同时也呼吁行业加强对娱乐新闻的规范和监管,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做好从业人员的自律和他律。总之,兴利除弊,端正娱乐思想和风格,把健康有益的娱乐信息呈现给大众,是我们对当下娱乐媒体和从业者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