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论是谁提出的?

道尔顿一直从事原子问题的研究,通过数据、实验和思考,积累了他关于原子论的主要观点。1803年9月提出相关著名结论:①原子是构成化学元素的非常微小且不可分割的粒子。在化学反应中,原子保持其原有的性质。②同一元素的所有原子的质量等性质完全相同,而不同元素的原子的质量等性质不同,原子的质量是各元素原子最根本的特征。(3)简单数值比的元素的原子结合时,它们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化合物,化合物的原子称为络合原子。④当一种元素的原子与另一种元素的原子结合时,形成简单的数字比。

同年6月265438+10月21日,道尔顿报告了他的化学原子论,并宣读了他的第二篇论文,第一张物体最小粒子相对重量表。他的理论引起了科学界的广泛关注。

1804后,道尔顿对甲烷和乙烯的化学成分进行了分析实验。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倍数比例定律: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由相同的两种元素生成时,如果一种元素的质量不变,另一种元素在化合物中的相对重量就变成了简单的整数比。道尔顿认为倍数定律可以被看作是原子论的推论和证明。从65438年到0807年,汤姆逊在《化学体系》一书中详细介绍了道尔顿的原子论。

第二年,道尔顿的主要化学著作《化学哲学新体系》正式出版,其中详细记录了道尔顿的主要实验和原子论理论,道尔顿的原子论正式出版。道尔顿的原子论有坚实的科学基础,但在新的实验事实面前又有新的矛盾。它最大的缺点是必须根据事先已知的化合物的存在来确定化合物的分子式。

1811年,意大利科学家阿伏伽德罗在原子理论中引入了分子的概念。他认为构成气体的粒子不是原子,而是分子。简单物质的分子是由同种原子组成的;化合物的分子由几个不同的原子组成。阿伏伽德罗的假说基本上克服了道尔顿原子论的缺点。可以说,没有阿伏伽德罗的补充,道尔顿的原子分子理论就不可能真正成立。

这个由阿伏伽德罗补充的原子分子理论,与以前的原子理论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在过去,原子和宏观物质之间没有过渡,所以从原子推断各种物质的性质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在物质结构中发现了分子、原子等不同层次。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人们对物质是如何构成的认识,已经接近于物质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