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导:公务员报考的三种考试形式
第一种形式的检查:旧三段论
第一个问题是总结。用150字到200字,或不超过500字概括资料反映的主要问题。第二个问题提出对策。也就是要求你对资料中提出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一般不超过400字左右。第三个话题陈述。要求从自己选择的角度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议论文。我们称这些为“旧三段论”,这也是一开始公务员考试经常使用的形式。这种形式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考试中不再使用,但在一些地方考试中仍会使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讨论考试有一些变化。第二个问题是提出对策,第三个问题是表态。写议论文一般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可能会重复。其实考生如果能准确把握申请考试的要求,就不会出现重复。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第二题中的对策主要是针对材料中提到的具体问题或现象,而第三题要求考生在这个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即对给定的材料进行分析,找出材料主要表达的是什么样的主题,然后再选择另一个角度进行论述。
比如今年9月辽宁省司法系统考试就有这样一道关于“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题。对于这样的材料,第二题是提出对策和建议,主要是如何解决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问题,但是第三题是写议论文的时候,考生要思考“大学生非理性消费”主要反映了什么主题,可能和我们现在的热点有关。比如“八荣八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特别是“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休闲为耻”的思想得到了弘扬。第二个问题主要是如何解决大学生的非理性消费,第三个问题主要是如何努力或者更高层次的“八荣八耻”,避免重复。
但无论如何,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在根本上是重复的。所以改变吧。第二个题型就变成了对对策有效性的分析。
第二种考试形式:有效分析对策
什么是对策的有效性分析?第一个问题还是全面总结。第二题不再是要求考生提出对策,而是由命题人就材料中反映的一个相对次要的问题提出几个对策和建议,让考生做出判断,判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不正确的,挑出不正确的并说明原因。第三个问题还是陈述。这样的改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考生的疑虑。但是对于公务员考试来说,第二题依然是关于解题能力的,依然会和第三题重复,所以会演变成“新三段论”,这一点在去年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中表现的很明显。
第三种考试形式:新三段论
第一个问题还是总结,第二个问题主要是问两段有什么区别,和以往不一样。这是为了着重培养一种分析能力。换句话说,“新三段论”的第二个问题是分析。第三个问题是让考生直接提出建议,而不是站在以前的自命不凡的角度写议论文。去年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第三题是“请谈谈如何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与之前的要求有所不同。为什么不呢?这里直接说对策,因为第二部分已经提出了问题,所以在第三部分直接提建议就可以了。
今年广东省考第一题是关于垃圾短信泛滥的原因,第二题是关于如何综合治理垃圾短信。这是考试形式的变化。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这种变化,不同的模式有不同的答题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