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25万字的书的主编能拿多少稿费?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提出提高地方志编纂稿酬标准的通知2012-03-13。根据地方志覆盖面广、层次多、标准高的特点,决定参照出版部门的稿酬标准,修订地方志编纂稿酬标准。

一、简讯(1)本部门简讯:工作动态5元/篇;3元/篇的情况日记;(二)地理信息的编辑加工费按编辑费标准计算。二。地方志、年鉴、地方志等地理信息稿件(图片)(一)写作基本稿酬标准为1。原文:每千字80-500元。2.编辑:每千字30-80元。3.编译:10-每千字20元。4.翻译:每千字20。(2)图片1。图:每张20-50元(个人收藏片按上限付费)。2.地图:每张50-100元(除制图费)。(3)设计报酬标准1。封面设计:300-500元(特殊情况可酌情支付)。扉页设计:100-200元3。版面设计:插页每页30-50元,正文页每万字10元(4)总编辑、修改、编辑费用:1。总编辑费用:每万字30-80元2。修改费用:每万字30。支付基本稿酬的字数,按每行字数乘以最终印刷文本版面的实际行数计算。图表和照片按实际版面折算成文字计算报酬。三、研究文章、论文等。,按公布的区、市、省、国家级分别给予100、180、200、300元奖励。其他事项:(1)各类稿件按A(A+,A-),B(B+,B-)和C(C+,C-)分为3大类9小类。由总编辑(执行总编)决定,必要时召开编辑室成员会议商定。(二)有偿稿件由主编分级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