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论文的选题

过失犯罪原因简介摘要:对过失犯罪原因的探讨,既是首先解决一个基本理论问题的客观要求,也是分析和预防过失犯罪的必要依据。因此,在坚持主客观因素相统一、内外因素有机结合的方法论的基础上,从主体自身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探讨过失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心理原因)具有现实意义。关键词:过失犯罪的主要因素遍布全球,社会错综复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我国转型和完善的发展阶段,犯罪现象依然客观存在,不容乐观。在建立和完善法律规制的同时,探究犯罪的原因,追溯犯罪的本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对于“什么是犯罪,人为什么犯罪?”它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许多犯罪学家和犯罪心理学家义不容辞的研究核心。对于行为人为什么犯罪及其犯罪心理,国内外学者看法不一,至今没有定论。作者尽量避免从宏观角度讨论犯罪原因,而试图从微观角度探讨过失犯罪的原因(心理原因),揭示过失犯罪罪犯背后鲜为人知的原因。对于过失犯罪的定义,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可能后果,因为过失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并可以避免,造成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属于过失犯罪。据此,过失犯罪可分为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过失性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而没有预见到,属于无知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错是指行为人虽然预见到了行为的危害结果,但仍因过于自信而实施了该行为,是一种认识上的过错。探讨过失犯罪的原因必须以犯罪原因的讨论为基础。国内外学者对犯罪原因的定义没有统一的认识。西方不同的学者基于不同的学科对个体犯罪的原因提出了不同的见解。(1)生物病因理论,包括体型理论、遗传理论、内分泌失调理论、物质代谢理论等。(2)精神病理学犯罪原因理论,包括病态人格理论和低能理论。(3)精神分析中的犯罪原因理论,包括古典精神分析、后精神分析和新精神分析。(4)学习理论中的犯罪原因理论,包括犯罪模仿理论、不同接触理论、条件行动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等。(5)关于多发性犯罪的原因。我国学者对犯罪原因的论述如下:(1)台湾省法学家、犯罪学家林继东认为,“犯罪的形成有其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其原因极其复杂”。(2)犯罪心理成因理论,包括内外因论、动力因素论、聚合效应论、主客观辩证统一论。(3)行为原因理论包括“犯罪心理结构+犯罪机会-犯罪行为”理论和“刺激-个体-反应模式-个体综合结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理论。纵观中外学者关于犯罪原因的观点,笔者发现,关于犯罪原因的讨论不仅存在争议,而且反映了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学者们从宏观角度对犯罪原因进行了理论解释,过失犯罪作为一个犯罪范畴的原因也在学者们的理论解释范围之内。因此,复杂的犯罪原因之争必然导致过失犯罪原因之争。界定或确定犯罪原因并不容易,但值得肯定的是,一个或几个确定的因素并不是犯罪的最终原因,犯罪原因本身是复杂的或复杂因素的组合。因此,在讨论过失犯罪的原因时,既要遵循犯罪原因研究的方向,又要坚持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主客观统一的、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罗大华教授认为,犯罪原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复杂多样,但无非是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因此,对过失犯罪原因的研究也应从主观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基于这两个方面,本文试图探究过失犯罪背后的心理因素。揭示过失犯罪的原因,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原则。过失犯罪的原因既有犯罪主体自身的原因,也有不可忽视的外部复杂因素。一、影响过失犯罪的主观内部因素(一)心理因素在过失犯罪的主观因素中,心理因素更具有决定性。说明了过失犯罪人的主观性,以下因素对造成过失犯罪有一定的作用。(1)态度。态度是个体对各种事物和现象的一种协调的、有组织的、习惯性的行为准备状态和心理倾向。态度与人的意识形态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对人对事的不当态度是过失犯罪的重要心理因素之一。比如在一些特殊职业中,比如车、船、医生、煤矿、铁路车长等。,如果态度不当,就容易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和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态度主要表现在:不负责任的态度、对抗的态度、傲慢顽固的态度和自私自利的态度。这些态度单独或共同作用于行为人,可能增加过失犯罪的可能性,甚至起决定性作用。(2)思维和认知。不正确的思想认识是过失犯罪的重要心理因素之一。思维是否真实,要以主观和客观的一致性来判断。如果主客观相分离,人的认知就不能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或者自我认识不完善,或者自我观察不当,或者自我评价过高,或者自我体验扭曲,就会导致错误的判断,进而导致错误行为的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过于自信的错误是自我认识与客观现实发生偏差或不一致的结果。除了思维和认知,错觉也是过失犯罪心理中不可忽视的因素。错觉是指由于人的心理或生理原因,对客观事物的不正确认识,导致客观现实与主观意识不一致。在司法实践中,过失犯罪偶有因疏忽大意而导致。(3)注意。注意力是心理活动对某一对象的集中程度,或集中方向。注意力不集中和分心是导致过失犯罪的重要心理因素。无论是疏忽还是过于自信,都是建立在粗心的基础上。注意一般分为无意注意、有意注意、有意注意。无意注意是不需要意志努力的注意,有意注意是人的意志主导的注意,后期有意注意是意志努力后形成习惯的注意。对事物的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和后续有意注意的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能否集中精力完成任务。过失犯罪中注意力的不集中和分散是一些过失犯罪的重要原因甚至是决定性原因。(4)情绪。情绪的变化与过失犯罪密切相关。情绪来自于需求满足所引起的态度体验。情绪会对人的一切心理活动和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在强烈的外界刺激下,对人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过失犯罪的产生或多或少伴随着犯罪人的主观感受和情绪。(5)性格气质。人格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对事物的稳定态度和习惯性的行为方式。一旦形成,就会以主体为载体,清晰客观地表达出来,并贯穿于行为的全过程。气质是指人与生俱来的稳定的心理活动的动态特征。实践例子表明,人格气质中的不良因素可能形成过失犯罪心理,进而导致过失犯罪。比如一个缺乏理想信念的人,可能会有工作热情不高,毅力不强,责任心不强的特点,这样的人可能会玩忽职守。(6)智力和经验。通常情况下,智力低的人比普通人更容易犯错。一般一些容易发生危险的技术操作,由于智力低下,技术难以掌握,容易出现风险评估不足的情况,所以会对危险不计后果,或者错误地低估危险,容易出错。同时,高智商的人过于自信而忽视危险,也容易犯错误。但同时,缺乏经验也是预见危险的障碍。因为缺乏实践经验,对事物发展缺乏预见性,处理问题困难,成为过失犯罪的重要因素。(7)记忆力。记忆中的缺陷和错误会使行为偏离正确的方向,比如遗忘,会使主体对外界的理解出现错误,导致行为偏差。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操作人员因不记得或忘记操作规则而发生错误,最终导致过失犯罪。(8)无意识因素。正常行为中可能会出现无意识因素,如偶尔因疲劳或受药物影响而入睡,这些因素可能会潜入意识状态,导致正常意识的浑浊和过失行为的发生。(2)生理因素(1)疲劳。疲劳是指持续或过度的活动是身体不适,导致工作效率下降的一种抑郁状态。疲劳包括心理疲劳和身体疲劳。人在疲劳状态下,往往不能对外界刺激做出快速合理的反应,也可能无法正常注意注意力的危害,容易导致危险行为。(2)酒精中毒或其他类似状态。据研究,演员饮酒后会出现视力下降、触觉不灵敏、思维判断能力下降、注意力下降等障碍。所以酒后过失行为的可能性较大。(3)生理节律。生理节律规律是否正常,对人的行为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如人的生理活动周期被打乱,生物钟被破坏,对行为的正常性都有一定的影响。(4)年龄、性别、身体机能缺失。年龄不同意味着心理成熟的程度不同,知识和经验的多少也不同,对人的心理和行为有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女性比较细心专一,不容易造成过失行为。相反,男性一般粗心大意,胆大妄为,容易分心,因而容易出现疏忽大意的行为。(3)行为因素(1)技能和熟练度。要完成一项活动,一个人必须具备与工作相关的技能或素质。技能是主体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通过实践掌握的操作技术体系。熟练程度是技术应用的程度,技能的多少和掌握的熟练程度决定了主体行为的效率。一般情况下,过失行为会出现在技巧不足、不熟练的演员身上。(2)习惯。习惯是指经常性的固定行为反复练习形成的活动倾向,会对正常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躺在床上抽烟的习惯容易引起火灾,比如以危险的方式开玩笑的习惯。以上主要是从主体内部因素的角度,说明过失犯罪的成因。除了行为人自身的原因之外,还要注意主体之外的客观因素对行为人过失犯罪的影响。(1)情境因素。情景是由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构成的对个体产生心理影响的综合氛围。事故引起的情境应激是影响个体行为正常化的主要因素。主要来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危险的工作场景、社会事故(挫折、变化、纠纷等。).(2)舆情因素(1)群体舆情。群体舆论是指家庭、工作单位或单独生活的伙伴之间对某一事物的共同认识。这种认识对个体的心理活动产生重要影响,有时甚至促使个体否定原有的认识,随大流。比如一个作坊的经营者,一开始并不想非法经营,但是因为别人“担心怕事”而轻举妄动,导致重大过失犯罪。(2)舆论。舆论的导向作用对行为人的行为有明显的影响。舆论环境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是具体的环境层面,第二是社会习俗层面。具体的环境层面是特定场合对熟人的舆论压力,比如男青年无视他人的当众羞辱,却在众人的愤怒下一拳将他人打死,造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社会习俗是指虽然没有舆论压力,但对个人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和控制。比如节假日放鞭炮导致火灾或者人身伤害。(3)被害人的过失犯罪,尤其是运输中的过失犯罪,有些案件与被害人的过错密切相关。比如,一个骑自行车的人闯红灯,被一辆违反交通法规的车撞伤。在过失犯罪中,被害人的行为与过失犯罪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或条件联系。综上所述,笔者在中外学者对犯罪原因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联系、发展、主客观相统一、内因和外因有机结合的方法论,从微观角度对导致过失犯罪的过失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对过失原因的探讨不仅是分析过失犯罪原因的要求,也是事前预防过失犯罪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