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关于仁的论述
关于人的德性,孔子强调仁义,仁是其特征。义是事物的“宜”,即“应”。这是绝对的命令。社会上每个人都有某些事情是应该做的,而且是为了做而必须做的,因为做这些事情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你做这些事情只是出于不道德的原因,即使你做了你应该做的,这种行为也不是正义的。一个经常被孔子和后来的儒家鄙视的词,就是“利”。在儒家思想中,义和利是直接对立的。孔子自己说:“君子比喻义,小人比喻利。”(《论语·立人》)已经有了后世儒家所说的“义利之分”,他们认为这在道德理论中是极其重要的。
义的概念是形式的概念,而仁的概念要具体得多。人在社会中的义务的本质是他们的“应该”,因为这些义务都是他应该做的事情。但这些义务的具体本质是“爱”,即“仁”。父亲爱儿子,儿子爱父亲。一个学生问什么是仁,孔子说:“爱”(论颜元)。一个真正的爱人是一个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人。所以在《论语》中可以看出,有时候孔子用“仁”这个词,不仅仅是指一种特殊的美德,而是指所有美德的总和。所以“仁者”这个词就是一切德行的人的代名词。这种情况下。“仁”可以翻译为perfectvirtue。
忠诚和宽恕
《论语》记载:“仲弓求仁。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孔子说:“仁者欲立而为人,欲成也。可以说,仁的一面也是自己的。”(《论语言与和谐》)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何修行仁,在于推己及人。“想做人就要做人”,换句话说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推己及人的积极方面。孔子称之为“忠”,即“尽己所能为他人”。在推己及人的消极方面,孔子称之为宽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把推己及人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称为忠恕之道,这就是“仁政之方”(实行仁的方法)。
后来的儒家,有人把忠恕之道称为“绑(ocr)矩之道”。也就是说,这个道是以我为本位来规范我的行为的。公元前三、二世纪,儒家有一部散文集叫《礼记》,其中有一篇《大学》,说;“邪在上面,不在下面。如果你是邪恶的,不要往心里去。什么是恶是在前,不是在后。什么是未来的恶,而不是过去的恶。右边的邪恶不应该留给左边。如果你是左恶,就不要交给右恶。这叫瞬间之道。”《礼记》中的另一篇文章《中庸》,据说是孔子的孙子思思写的,其中说:“忠恕离道不远。给自己而不是心甘情愿。不要这样对别人。.....求子事父。.....我想成为一名部长,我想成为一名绅士。.....求弟,以物为兄。.....求朋友,先给。..... "《大学》中引用的例子。强调忠诚和宽恕的消极方面;文中引用的例子意味着。强调忠诚和宽恕的积极方面。无论以哪种方式,决定行为的“平局时刻”都在我自己,而不在其他东西。
忠恕之道同时是仁,所以忠恕是仁。仁在社会中必然要履行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就包含了义的性质。因此,忠恕之道是人类道德生活的起点和终点。《论语》中有一章说:“子曰;参与!我的方式是一贯的。”曾子曰:“魏。”当孩子出来时,大师问:“什么也是?”曾子说:‘大师之道,忠恕。”(《立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行为的“平局时刻”,他可以随时利用它。既然实行仁的方法这么简单,孔子说:“仁离它远吗?”?我想善良,我就是这么善良。”(《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