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个食物纸的例子。

食品安全文件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是国家关注的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加强了监管。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许多部门、层次和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应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权责明确、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报告和发布网络系统;中介机构和研究单位推广制度等9项制度,促进食品安全整体提升。

[关键词]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管理

面包是生命的支柱。食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中国的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经成为第一大产业。据相关数据显示,从1993年到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从3430亿元增长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12%。2003年,中国食品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654.38+0.2万亿元,远超9400亿元的汽车工业总产值。然而,世界和中国接连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极大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问题,已经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的高度,各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2003年4月16日,中国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这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进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关于食品安全的负面新闻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度跟踪报道,我们了解到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肥杂”龙口粉丝等事件。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项关于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最近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一定会”引起自己对身边食品安全的担忧,13%表示“可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起步较慢,存在诸多问题。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缺乏完整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应该把建立中国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战略目标。

第一,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据我们初步统计,自1949以来,我国部级以上机关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多达840部。其中,基本法规107件,专项法规683件,相关法规50件;文革前7篇(5月前1966),改革开放前1篇(2月前1978),改革开放后832篇(2月后1978)。1979年8月28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6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065438+10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0月30日颁布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1995。这三项法律规定先后构成了改革开放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食品卫生法》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过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必须遵守本法。”从该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中“食品”的概念是狭义的,不包括种植、养殖、贮存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有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食品安全问题本身就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要体现食品在这个过程中的整个生物链。仅调整食品生产经营阶段的食品安全法律关系,使得法律存在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导致政府部门对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大量农药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不力。

二是《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责任与实际情况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