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会计论文摘要

财政部在5438年6月+2000年2月颁布《企业会计制度》后,新制定、修订并颁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性交易等八项具体会计准则。新制度和准则进一步符合国际会计惯例,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进一步贯彻了稳健性原则。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一方面,企业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对资产进行定期或者至少是全面的检查,按照谨慎性原则合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损失,实行计提减值准备制度;另一方面,赋予企业在选择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上更大的自主权。新制度下,企业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八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采用备抵法计算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坏账准备提取”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当某一特定应收款项被确认为坏账时,将其核销,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售额百分比法。

(二)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短期投资的期末价值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当期末市场价格低于初始成本时,应确认为价格损失。其计提规定如下: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投资总额、投资类别、单个投资项目计提短期投资准备;企业一般在年末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反弹,应在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金额内转回,直至恢复到原初始成本。为核算短期投资减值损失,应设置“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和“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其账务处理,按照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减值准备”,贷记“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上涨,则应做相反的记录;企业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期末,企业的存货应当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一般不做会计处理。在核算存货跌价准备时,应设置“存货跌价准备”和“管理费用-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采用备抵法。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每一会计期间后,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应当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相比较的方法,并与原余额相比较。如果计算出的预提准备金大于原余额,则应进行预提,否则,应转回提取的金额,并作相反的会计记录。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投资损益。可收回金额大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一般不予核算。但是,如果长期投资的价值已经恢复,则应在减值准备的限度内减少。长期投资减值会计,要设置“投资收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前者反映长期投资折旧导致的未实现减值损失,后者是长期投资的计提。长期投资价值下降并确认时,按确认金额借记“投资收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其价值出现反弹的,应当核销已计提的减值损失,转回至恢复价值,并按照恢复价值进行转回记录;到期收回或处置时账面价值尚未恢复到初始成本的,应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根据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期末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恢复的,应当在原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并以相反方式入账。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但预计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减值情况:长期停建且预计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项目在性能和技术上已经落后,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很不确定;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核算,借记“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的价值被收回,则应在原减值准备范围内予以转回,并以相反方式入账。

(7)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存在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替代,对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在当期大幅下降,并且预计在剩余的摊销期内不会恢复;一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有一定使用价值;其他能够证明无形资产发生重大减值的情况。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应当根据其差额确认当期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恢复的,应当按照恢复和增加的金额,逆向入账。

(8)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委托贷款本金,按照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差额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借记“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已确认损失的委托贷款价值恢复的,应在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记录与上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