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水乡文化前沿论文

顺德历史(仅供参考)顺德大部分土地在古代基本上都被海水覆盖。大约2500至5000年前,由于河流的沉积,杏坛、刘乐和龙江逐渐成为陆地。春秋战国时期,居住在广东北部和中部的“南越”人现在来到顺德。他们是顺德的第一批居民。公元前217年,秦朝统一岭南后,大量中原人迁居顺德,带来了重视农业、铁器和牛耕的意识。顺德经济呈现出渔猎活动与农业并重的特点。但直到唐宋时期,顺德地广人稀,大部分地方都淹没在浩荡的珠江之下,鳄鱼也时常出现。宋代是顺德发展的关键时期。自秦始皇统一岭南设郡,至南北朝,顺德属番禺郡,南海郡。从隋朝开始属南海郡,五代时从南汉的番禺郡分出的咸宁郡,到宋初重新并入南海郡。到明朝初年,顺德以水果为主的鱼塘已具规模,文化繁荣,人口超过7万。顺德设县前,为南海、新会两县之地。顺德早在宋代就有人定居。南宋末年,人们随朝廷逃亡,使得顺德人口迅速增长。1452年,黄晓阳起义在刘乐龙岩爆发。为了加强统治,明朝在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划出南海的东涌堡、马宁、定安、西林和新会的白藤堡,设立顺德县,意为“顺天明德”,以太根堡为其中之一。顺德建县后,明清均属广州府,辛亥革命属粤海路,1920废弃。顺德先后隶属于国民党政权广东省政府、中区绥靖委员会办公室和第一行政督察兼指导员办公室。1949年10月28日,顺德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顺德。19年10月30日,容(齐)艮(梁大)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3月20日,1950,顺德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隶属珠江行政公署。1955成立顺德县人民委员会,隶属于粤中行署。1958年,顺德、番禺两县合并,改称番顺县,隶属佛山地区。1959年6月,恢复顺德、番禺两县建制,顺德仍属佛山地区。1968成立顺德县革命委员会,隶属佛山区。1980年,恢复顺德县人民政府,隶属佛山地区。1983年6月,佛山地区撤销后,归属佛山市。1992年3月26日,民政部批复顺德撤县建市。4月30日,顺德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顺德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1999年7月27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确定顺德为第一个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城市的意见,同意在保持顺德现行县级建制不变的前提下,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系统和国家垂直管理部门的现行管理权限外,其他经济、社会、文化事务仍全部委托佛山市管理。2003年6月8日并入佛山市,成为佛山市辖区。合并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一直争论不休。2009年8月17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佛山市顺德区继续开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综合改革试验。批准在保持顺德区现行建制的前提下,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和需要全市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其他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全部交给顺德区行使地级市管理权限。2010年4月,经广东省国土、规划部门协调,并经省政府同意,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收回秦恒岛中央沟顺德填海区佛山市顺德区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