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和控制论文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颁布),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是各级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因此,临床医生在做好临床诊疗的同时,也要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可分为:①疫情未出现时的预防措施;②疫情发生后的防疫措施;③治疗和预防措施。

(1)预防措施

疫情发生前,首要任务是做好常规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外环境中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饮用水条件,对饮用水实施消毒;结合城乡建设,搞好粪便无害化、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建立健全医院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和院内感染;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也应大力执行食品卫生法,开展消毒、杀虫和灭鼠工作。虽然上述工作主要由卫生防疫和环境监测部门进行,但临床医生也应积极配合。

2.疫苗接种又称人工免疫,是将生物制品接种到人体内,使机体对传染病产生特异性免疫,从而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1)疫苗接种类型

人工主动免疫(1):指给人体接种免疫原,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免疫原性物质包括处理过的病原体或精制成分和类毒素。其制备可分为:

活菌(疫)疫苗:用免疫原性强、毒力弱的活菌(病毒或立克次体)株制成。如结核病、鼠疫和布鲁氏菌活疫苗,脊髓灰质炎、流感和麻疹活疫苗。它的优点是能在体内繁殖,长期刺激机体,接种量和次数少。但由于不含防腐剂,污染时容易滋生杂菌。一般肯定是冷冻的。

死菌(疫)疫苗:通过灭活活菌(病毒等)制成。)免疫力强。优点是无需减毒,生产工艺简单,不含防腐剂,杂菌不易生长,易于保存;缺点是免疫效果差,接种量大。还有细菌成分制成的多糖疫苗,如流行性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免疫效果比一般疫苗更好。

类毒素:是在细菌毒素中加入甲醛制成的一种无毒、有免疫原性的制剂,如白喉、破伤风类毒素。

2)人工被动免疫:用含抗体的血清或制剂接种人体,使人体获得现成的抗体而得到保护。由于抗体半衰期短,一般在25天以上,很难维持持久有效的免疫水平。主要用在有疫情的时候。

免疫血清:用毒素免疫动物而获得的含有特异性抗体的血清称为抗毒素。提示丙种球蛋白的有效免疫成分为精制抗毒素,含有较少的外源蛋白,可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免疫血清主要用于治疗,也用于预防。

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和胎盘球蛋白):由从人血或胎盘中提取的丙种球蛋白制成。可作为麻疹、甲型肝炎易感接触者的预防接种,但不能预防所有传染病,更不能作为万能治疗剂滥用。

被动主动免疫:只是在疫情发生时,用于保护婴儿和弱接触者的一种免疫方法。它具有被动免疫和主动免疫的优点,但只能用于少数传染病,如白喉。可肌肉注射1000 ~ 3000单位白喉抗毒素,接种精制白喉类毒素。

(2)计划免疫:计划免疫是根据传染病监测结果和对人群免疫水平的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用疫苗有计划地对特定人群进行接种,最终控制和消灭相应的传染病。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普及儿童计划免疫以来,中国取得了巨大成就。各地自上而下建立了计划免疫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冷链系统,疫苗接种率不断提高,相应传染病发病率逐年稳步下降。1988和1990年,我国分别实现了省县儿童免疫接种率85%的目标,并通过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卫组织和卫生部联合组的评估。目前,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重点,中国的计划免疫已进入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新阶段。

1)计划免疫的免疫产品和疾病:我国计划免疫的主要内容是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并在今后适时加强免疫,使儿童免疫白喉、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结核病和破伤风。目前我国乙肝疫苗的接种已纳入计划免疫管理,但未纳入计划免疫规划。在一些地区,乙脑和流脑的免疫也纳入计划免疫范围。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可以预期,其他危害儿童健康、可通过疫苗预防的传染病也将纳入计划免疫范围。

2)计划免疫的免疫程序:免疫程序是根据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免疫因素、卫生设施等情况,对不同年龄(月龄)的儿童接种何种疫苗作出统一规定。只有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执行,才能充分发挥疫苗效果,避免浪费。免疫程序的内容包括:首粒种子(首剂)的起始年龄、生物制品的接种间隔、加强免疫的时间和年龄范围。

儿童基础免疫:卡介苗1,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3次,百白破混合制剂3次,两次注射(两次)间隔最短为一个月;麻疹活疫苗1针。要求配备冷链设备的城市和地区完成12月龄儿童基础免疫;未配备冷链和偏远地区的儿童可在18月内完成;牧区(含半牧区)和人口稀少的边境地区可在36个月内完成。同时还要求基础免疫起始年龄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不得早于规定的免疫年龄(但可以推迟);两针之间的最小间隔不得少于28天(但可以长于28天)。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础免疫,才算接种合格。市区12岁儿童是否要加强卡介苗接种,要看当地结核病疫情。

3)实施计划免疫:

①组织措施:接种方式包括定点接种和分散接种,在有条件和可能的地区进行定点接种,以保证接种质量,减少疫苗流失。预防接种人员乡镇由基层卫生保健科(组)组成,乡镇卫生院防保组(单位、站)负责预防接种;在农村,由乡镇卫生院的防保组或乡村医生负责接种。在没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工作态度不可信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技术不适应的地区,可以组织预防接种队(分队)实施预防接种。

②接种剂量和部位:有效的疫苗、正确的接种剂量和接种途径是保证免疫成功的关键。如果接种剂量和途径不当,可能会造成接种事故,如个别基层卫生组织误将卡介苗作为皮下接种的一批深部脓肿患者。

③接种实施步骤:接种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如下:

④计划免疫疫苗的禁忌

世界卫生组织称,计划免疫中使用的疫苗几乎没有禁忌症。

发烧、腹泻、营养不良的孩子可以接种疫苗。儿童腹泻时,仍可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但不计入基础免疫次数,下次再打。

家长或临床医生在对接种疫苗有顾虑时,应鼓励和动员患病儿童接种疫苗;如果经劝导后仍不愿意接受,可暂缓接种,痊愈后及时补种;

对百白破疫苗第一剂有强烈反应(惊厥、高热、惊厥)的儿童,不宜接种第二剂。

根据我国计划免疫的实际情况,处理疫苗禁忌症的原则是接种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结核病等六种儿童传染病疫苗,以降低其发病率和死亡率。1990年9月的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1990年代执行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1991年3月,我国政府总理正式签署上述两个世界文件,郑重承诺实现文件规定的目标。这两份文件与疫苗接种目标有关,内容如下:到2000年,小儿麻痹症将在全球根除;1995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到1995,与实施计划免疫前相比,麻疹死亡率降低95%,发病率降低90%,是在世界范围内长期消除麻疹的重要一步;保持高水平的免疫覆盖率(2000年后)。

既往确诊有明确过敏史的儿童,一般不接种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除外);

免疫缺陷儿童可暂停接种疫苗,待痊愈后补种;

如何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要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依据。

4)冷链:实施计划免疫,冷链是保证接种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所谓“冷链”,是指从生产单位到使用单位的一系列设备,以保证疫苗在储存、运输和接种过程中能保持在规定的温度下。

5)扩大免疫计划: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Immu-n (EPI)扩大计划,要求全球所有儿童的疫苗接种率在1990至少达到90%,以预防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和结核病。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通过了1995根除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决议。中国位于西太平洋地区,因此这一庄严的任务也是我们的目标。因此,我国“八五”计划规定,到1995,乡镇计划免疫覆盖率达到85%。

(3)疫苗接种反应

1)一般反应:接种后24小时内,接种部位出现红、肿、痛、热等局部炎症反应,有时附近淋巴结肿大疼痛。

一般反应为正常免疫反应,无需任何治疗,可在1 ~ 2天内消失。如果反应强烈,只需要对症治疗。如果接种人群中的强度反应超过5%,则该批疫苗不得继续使用,应上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2)异常反应:少数人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过敏性脑脊髓炎、过敏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虽然异常反应的概率很低,但其后果往往很严重。如果遇到异常反应,要及时抢救,注意收集材料,进行分析,并向上级卫生机构报告。

3)情侣病:情侣病与接种疫苗无关,但由于时间的巧合而被误认为接种疫苗。脑脊髓炎冬季常偶发病,肠道传染病夏季常偶发病,可通过诊断加以区分。接种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接种,注意当时一些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尽量避免偶合症的发生,同时做好对患者家属的解释工作。

4)预防接种事故: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消毒无菌操作不严格或接种工艺(部位、剂量、途径)错误,常被误认为预防接种反应。

5)对计划免疫所用疫苗的反应和处理。

(4)接种效果评价:接种效果评价多由生物制品所或卫生防疫站进行。具体内容包括免疫学效果评价和流行病学效果评价。流行病学效果评价包括不良反应的观察和实验组与对照组发生率的对比分析。免疫效果的评价是观察接种者免疫指标的变化。

3.防护措施在某些疾病的流行季节,可对易感人群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如使用蚊帐或驱避剂防止蚊虫叮咬,以预防疟疾、丝虫病、日本脑炎等感染;进入被血吸虫病污染的“疫水”时,可在皮肤外露部分涂保护剂(如含2%氯硝柳胺的脂肪酸涂层),或穿用氯硝柳胺浸渍布缝制的防尾蚴裤、袜,避免感染尾蚴。

4.对携带者的检查措施有病原体携带者的传染病很多,危害程度也不一样。应根据疾病在该地区有目的地检查带菌者。也可以在新兵健康检查、新生入学、招聘中找到。必要时可通过普查发现疟疾、丝虫病等寄生虫。也可以从恢复期患者和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中追踪和发现病原携带者。对特殊职业的工人,如儿童机构、餐饮业、牛奶厂和水厂的工人以及厨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携带者是必要的,因为许多疫情是由这些专业工人引起的。

要建立登记卡,对上述特殊专业人员的管理要严格。当发现携带者时,应将其暂时调离工作岗位进行治疗。如果治疗失败,他们需要改变他们的职业。目前对乙脑表面抗原携带者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应加强对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健康教育,正确认识携带状况对周围人群可能造成的危害,自觉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采取必要的措施。

健康教育平时的健康教育对预防传染病非常重要。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等卫生习惯,是文明生活的具体内容之一。可以根据不同的疾病,有季节性、有计划、有目的地宣传传染病的症状和预防方法,普及健康知识,预防疾病。

(2)防疫措施

指疫情发生后,为防止扩散和尽快平息而采取的措施。

1.对患者的关键措施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

(1)早发现早诊断:患者早发现的关键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普及公共卫生知识。诊断可以包括三个方面:临床、实验室检查和流行病学资料。临床上,特征性症状和体征可早期诊断,如麻疹的科赫氏斑和白喉的假膜。但有时需要实验室诊断才能更客观正确,如假膜涂片检测白喉杆菌。在传染病的诊断中,流行病学资历往往有助于早期诊断,如患者接触史、既往病史、疫苗接种史等。此外,年龄、职业、季节等特征往往对早期诊断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传染病报告:疫情报告是疫情管理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因此,快速、全面、准确地报告传染病是每个临床医生的重要法定职责。

1)报告类型:根据1989国家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法定报告疾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共有35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除霍乱、痢疾、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2)举报人及举报方式:凡从事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的工作人员均为合法举报人。法制记者发现甲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应以最快的方式逐级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报告。

法定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通过电话或传染病卡报告疫情。发现疫情时,要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卫生防疫站报告。

法定报告人诊断或疑似丙类传染病中的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患者,并按规定向相关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

丙类传染病中的流行性感冒、除霍乱和痢疾外的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为仅在监测点监测的传染病。监测点的法定报告人应当按照乙类传染病报告办法报告上述五种确诊和疑似传染病的疫情。

应尽快诊断或排除疑似患者,并出具修订报告。当患者死亡、接受治疗、成为携带者或有后遗症时,应作出预后报告。

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字迹要清楚,避免漏项。14以下儿童必须填写父母姓名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城镇6小时内报告县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农村12小时;如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在12小时内报告疫情。如发现疫情或疫情,应以最快方式向县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3)早期隔离:隔离病人是防止传播的有效方法。隔离期取决于各种传染病的最长感染期和检查结果(见附录1)。隔离要求因疾病种类而异。

1)鼠疫、霍乱病人和病原携带者、艾滋病和肺炭疽必须住院或隔离,由医生负责治疗。拒绝或者不接受治疗,在隔离期满前擅自出院或者离开医院的,诊疗单位可以提请公安部门责令患者住院或者重新隔离继续治疗。

2)乙类传染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住院或隔离。

3)淋病、梅毒患者必须治愈。医务人员不得传播患者的病史。

4)患者出院或解除隔离、医疗后,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可继续随访管理。

除上述必须在医院隔离的疾病外,部分传染病可通过在机关、居民区、学校建立临时隔离室或家庭隔离的方式进行隔离,由医护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并指导相关人员进行消毒和护理。

部分传染病患者对传染源影响不大,不需要隔离。一些潜伏感染较多的传染病,采取隔离病人的措施,并不能达到控制疾病传播的目的。

2.接触者的措施接触者是指接触过传染源或可能被感染并处于潜伏期的人。可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接触者患病并成为传染源。

(1)应急接种:对于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可对接触者进行自动或被动接种。比如麻疹暴发时,儿童的接触者可以接种麻疹疫苗,身体虚弱的儿童可以接种丙种球蛋白或胎盘球蛋白。

(2)药物预防:对于一些有特效药物的感染性疾病,必要时可以使用药物进行预防。例如,抗疟药物乙胺嘧啶、氯喹或伯氨喹用于预防疟疾;服用喹哌唑、增效磺胺甲氧吡嗪或青蒿素预防耐药疟疾;用多西环素预防霍乱;使用青霉素或磺胺预防猩红热。要防止药物滥用,以免浪费药物,增加病原体的耐药性。药物预防最好只用于密切接触者,不用于一般管理。

(3)医学观察:日常问诊、测量体温,对部分严重传染病接触者注意早期症状的出现。

(4)隔离或留观:甲类传染病接触者必须严格隔离(霍乱老疫区接触者是否隔离视当地情况而定),在医学观察的同时限制行动自由,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留观。

对接触者实施隔离或者留验的时间应当从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计算,相当于该传染病最长的潜伏期。

3.动物传染源的措施患有严重传染病的家畜等动物可由兽医部门隔离治疗。对出口牲畜应建立必要的检疫制度,防止鼠疫传播。疫区的牲畜、畜产品或者动物原料,必须经过检疫,方准运往国外。

当大部分被感染的野生动物无经济价值时,采取灭杀措施,如灭鼠(灭鼠方法见附录4)。有些传染病的动物尸体要焚烧深埋,比如带炭疽的。

4.针对重点地区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由于传播途径不同,针对重点地区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也不同。地段的医生或者基层单位的医务人员要特别注意。肠道传染病因为粪便污染环境,所以措施的重点是对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呼吸道传染病通过空气污染环境,其重点是空气消毒、个人防护(戴口罩)和通风。虫媒传染病措施侧重于虫害控制(虫害控制方法见附录三)。通过水传播传染病的措施侧重于改善饮用水卫生和个人防护。

消毒是指消灭和杀死传播途径上的病原体,并不要求杀死所有的微生物(称为灭菌)。消毒可分为预防性消毒和重点消毒。预防性消毒是指饮用水消毒、空气消毒、乳品消毒等。病灶消毒是指对现有或既往感染的病灶进行消毒,目的是杀灭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疫点消毒可分为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1)现行消毒:是指对现有传染源重点部位的排泄物、分泌物、被污染的物品进行及时消毒,从而快速杀灭病原体,例如,对疾病患者的粪便进行及时消毒。因为消毒要经常随时进行,一般需要指导病人家属进行,或者由病房护理人员完成。

(2)终末消毒:在传染源恢复、死亡或离开后,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应该明确哪些疾病要进行终末消毒。一般是指在终末消毒前,病原体能在外环境中长期存活的疾病。存活时间短的疾病的病原体,如麻疹、水痘、百日咳、流感等,一般不需要消毒。终末消毒前,应明确消毒范围和物品。因此,消毒前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考虑消毒的范围、项目和方法。

需要最终消毒的主要疾病有:

肠道传染病:霍乱、伤寒、副伤寒、疾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

呼吸道传染病:肺鼠疫、肺结核、白喉、猩红热等。

动物传染病:炭疽、鼠疫等。

消毒方法见附录二。

(3)治疗性预防

对患者进行正确及时的治疗,可以尽快阻止感染过程,减少传染源的作用,有时还可以防止传染病(如伤寒、疟疾)患者形成病原携带者。患风疹的孕妇在怀孕前四个月生下的婴儿有很大几率出现出生缺陷,因此可以考虑人工流产来防止缺陷胎儿的出生。

(4)集体机构的预防措施(行动)

集体机构(作业)的群体结构特征和生活条件都是独特的,因此其防范措施也有很大的不同。本节仅阐述苗圃和集体野外作业的预防措施。第十章“医院感染的发生与控制”介绍了医院的预防措施。

1.托儿所、幼儿园中的托儿所、幼儿园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特别是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腹泻、水痘、流行性腮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1)预防措施:重点是加强卫生监督,避免传染源进入。收留孩子,招老师护士都要体检,有定期体检制度。要建立合理的接送孩子制度。在接诊孩子时,要询问是否接触过患病的孩子。在晨检时,要仔细检查是否有早期症状和体征,以便早得病。要对孩子和家长做好健康宣传,以取得合作。认真落实计划免疫工作。要搞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防疫措施:立即向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寻求指导。在单位领导下制定防疫措施,重点是尽可能控制疫情,使其不在组织内扩散。立即隔离和治疗病人。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来说是有相同活动的团队)进行隔离,即该团队与其他团队隔离,进行医学观察,给予适当的应急接种,给予预防药物,并进行消毒。疫情扑灭前暂停接收新生。向所有家长通报情况,取得理解和配合,配合他们扑灭疫情,避免进一步扩散。

2.集体野外工作水利建设、筑路、勘探、开荒、部队宿营等野外工作。往往集中更多的人一起工作或行动。由于人口流动性大,生活条件差,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如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膜炎等。因此,应在操作开始前采取预防措施。

(1)预防措施:手术开始前,应组织医务人员深入手术区进行流行病学侦察。了解这个地区的环境、饮用水源、过去和现在的疾病,向这个地区的卫生防疫部门询问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情况。进场前应组织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结合当地特殊疾病和健康问题做好岗前培训。选择好居住场所,搭建好工棚和厨房,选择好水源,修建厕所,做好防虫、灭鼠和消毒工作,制定必要的卫生制度,要求派出人员的单位提前做好健康检查,避免传染源进入,提前做好必要的预防接种,如流脑多糖疫苗、破伤风类毒素等。进入现场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卫生宣传,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2)防疫措施:重点是防止疫情扩散,保证运行顺畅。病人应该被隔离和治疗。应给予接触者适当的紧急疫苗接种、药物预防和消毒,以免生病。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寻求指导和帮助。

(5)自然灾害的防疫措施

中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自然灾害频繁。常见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干旱、风、冰雹和滑坡。河北唐山地震1976半夜,居民熟睡,24万人遇难,16万人重伤。1991年夏,安徽、江苏等省遭遇特大洪涝灾害。

自古以来就有“大灾之后必有大疫”的谚语。说明传染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大灾难”。自然灾害可以导致传染病的发生或流行,因为:①居民生活秩序的紊乱;(2)自然环境遭到破坏;③医疗卫生机构受损原因有三。虽然发生了自然灾害,但如果决策得当,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灾害,也可以控制或减少疾病的发生,实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1976年唐山大地震和1991年中国安徽、江苏等省特大洪水,由于中央政府的英明决策,各级政府的有力措施,以及灾区人民的不懈奋斗,灾区的流行性疾病有所减少,基本达到了“灾后无大灾”的要求。

自然灾害的防疫措施:

1.灾害发生前,应在灾害易发区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居安思危。做好组织、技术和物质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