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犯人越狱
他监督系统调走相关人员接手他们的工作。第二监狱监狱长王军、副监狱长李刚、干警徐福猛和,以及值班门卫钱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2]4.罪犯越狱后,为了躲避追捕,四处逃窜,东躲西藏。为了生存,他们必然会再次犯罪。因此,越狱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越狱犯罪的动机分析
(A)囚犯的各种需求是他们越狱动机的基础。
1,摆脱羁绊,获得自由的需要。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行刑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导致罪犯需求得不到满足而遭受痛苦的直接原因。早日获得自由,几乎成了每个罪犯的共同需求。罪犯的需求总是以早日重新融入社会为中心,而其他具体需求则随着罪犯所处的改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3]。罪犯渴望自由的强烈程度与其性格特征、生活习惯、刑期长短有关。过去自由的生活在服刑后变成了严格监管和改造的生活,会让罪犯感到难受、压抑、痛苦甚至怨恨,尤其是刑期较长的罪犯,更容易因为忍受不了恶劣的生活环境和心理折磨而铤而走险寻求逃跑。有些罪犯虽然被判了较短的刑期,但当对自由的渴望超过对短期监禁的承受能力时,也会形成越狱心态。
2.消极的需要有越狱的动力。消极需要,主要是低层次需要,是越狱动机的主要原因,对罪犯越狱有最大的驱动力。
(1)生理需求主要是吃喝玩乐。吃喝玩乐的生理需求在大多数罪犯的需求结构中占有突出地位。如果这种需要长期固化在罪犯的心理结构中,一旦受到刺激,就会促使他形成越狱的动机。(2)性需求。对罪犯人身自由的剥夺必然伴随着对性需求的限制,所以大多数罪犯都处于极度的性饥渴之中。在强烈的性本能冲动的控制下,青少年罪犯往往更容易形成越狱的动机。(3)逃避惩罚的需要。逃避刑罚是犯罪分子从实施犯罪行为到服刑期满、刑满释放前各个阶段的必然需要。自羁押之日起,罪犯的社会地位和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身自由的丧失、严格的管理等惩罚措施使他们无法接受,劳动改造使他们产生抵触情绪。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会铤而走险,企图越狱。(4)复仇的需要。少数犯罪分子深恶痛绝,在原有犯罪心理结构的影响下,往往把犯罪原因推到客观上或归咎于某种偶然的情境因素[4]。复仇越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越狱后对特定对象进行报复;另一种是报复警察。
3.确实有必要激发越狱的动机。如果罪犯的积极需求得不到满足,特别是当他们认为无法通过正当渠道得到满足时,也可能有越狱的动机。
(1)思乡的需要。服刑改造的罪犯基本处于与社会和家庭隔绝的状态。这种特定的情况往往会加剧他们对亲人的思念和依赖,尤其是在亲人病重或去世、夫妻离婚、恋人移情别恋等情况下。,他们的思乡之情会很强烈,如果不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转移,很可能会有越狱的动力。(2)安全和自尊的需要。自尊是人类最重要的需求之一,罪犯无一例外也有安全感和自尊的需求。在现实生活中,危害罪犯安全、损害其自尊心的常见情形有两种:一是监管人员粗暴执法,以打骂、体罚甚至虐待等手段对待罪犯;二是部分罪犯存在“狱长狱卒”的行为,随意伤害其他人。那些长期受欺负的罪犯,如果不能通过正当途径保护自己或维护个人尊严,就会寻找机会走出“苦海”。
(2)适当的客观条件是越狱动机的诱因。
合适的客观条件是越狱动机的诱导剂和催化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存在漏洞。少数领导对当前严峻的监狱形势和复杂的服刑人员结构认识不足,仍沿用传统、单一的惩戒措施应对日益复杂的改革形势;部分越狱犯罪的预防措施研究:民警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严,基础工作不到位;一些监理单位对监理设施投入太少,设备陈旧落后。这些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让罪犯觉得有了越狱的机会。[5]
2,转型环境不好。犯罪集团是一个消极的集团。他们聚集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各种不正之风、犯罪伎俩、抗拒改革的情绪会在互动过程中“交叉感染”,相对于监督者的正面教育效果,处于优势地位。越狱动机的形成与这种恶劣的转型环境有很大关系。一些监管场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使罪犯承担繁重的生产劳动任务,却忽视了对他们的思想改造。劳动强度过大,工作时间过长,使一些罪犯产生了严重的逃避劳动、抗拒改造的心理。当面对刺激和诱惑时,他们容易逃离监狱。
3.家庭因素。罪犯家庭的变化,如家庭与罪犯断绝关系、配偶离婚、家人患重病或死亡、家庭欺凌等。,会对罪犯的情绪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会让他焦虑、不安、痛苦、难过,想尽一切办法逃避。有些罪犯认为越狱后可以得到家人的庇护,所以会想尽办法逃跑。
(3)一定的心理特征是越狱动机的前提
越狱的需要为越狱动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客观条件起着诱发作用,但越狱动机的产生必须建立在罪犯一定的心理特征基础上。
1,运气和过度自信。罪犯被关押后通常会有越狱的想法,但对于绝大多数罪犯来说只是一种想法,因为他们在分析评估主观条件、监管场所的安全警戒力量以及越狱后被抓的比例和后果后,对成功越狱并不是很有把握,所以放弃了。但少数罪犯将这种想法进一步发展为越狱动机,难以抑制,然后想尽办法付诸行动。其中,侥幸和过度自信的存在是越狱动机的重要心理条件。越狱成功的先例所产生的示范效应,强化了一些罪犯的侥幸心理。他们认为逃跑计划周密,准备充分,他们把自己的实力估计得更高,把监管场所的安全警戒和公安机关的追捕力量估计得更低,所以决心以身试法。
2.消极的意志品质。在管教人员的教育下。犯人有时会设定“把自己改造成自力更生的守法公民”的目标。但由于过去形成的根深蒂固的罪恶感和恶习,阻碍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因为其改造意志薄弱,信心不足,缺乏韧劲,反复性强。此外,一些犯人在被逮捕前就已经形成了强烈的反社会犯罪意志。他们被捕后,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性的反思,反而把犯罪作为自己的长期行为目标,不思悔改。具有这些消极意志品质的罪犯容易越狱。
防止罪犯越狱的对策及意义
预防措施
1,针对犯罪分子的对策
(1)加强正面引导,教育罪犯安心改造。监狱里所有的工作就是改变罪犯的思想。因此,要经常性地、不间断地教育罪犯认罪悔罪,改变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并辅以理想前途和人生观的教育,有计划地组织越狱的罪犯投案自首,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帮教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教育罪犯认识到逃跑是没有出路的,从而真正把越狱的想法消灭在萌芽状态。(2)建立和完善适当的罪犯互助控制制度。犯罪集团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越狱的心理和动机,尤其是那些没有很深的主观恶习的罪犯。大部分都能认罪,接近政府。监狱要大胆使用他们到一些关键岗位工作。他们在接受干警信任的基础上,通过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学习、生活、工作、娱乐,研究越狱犯罪的预防措施,做到及时抓到犯人,及时起诉,公开审判,从重判刑,用法律威慑想越狱的人,教育没越狱的人,鼓励越狱的人,表扬越狱的人。如某监狱于8月1996破获一起预谋越狱案,6月1996执行死刑罪犯隋,11。此后,监狱每年都在11这一天对罪犯进行防逃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1996以来,连续三年未发生犯罪分子预谋逃逸案件。2.对警察的要求
(1)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本质上是一种心理活动,其核心是指警察面对战争时的心理准备。是指当一个人受到突然袭击和攻击时,会本能地做出自卫反击,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就是要求警察在面对战争时具有防卫意识、技战术意识和警惕性,沉着果断地处理突发事件。这种准备主要是心理准备和常规技战术准备。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关键在于解决面对战争时心理准备是否充分等问题。作为一名监狱警察,首先要在自我保护意识方面提前估计,从危险中预见敌人。监狱警察要更新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认识当前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危险性和罪犯的凶残性,提高执法警惕性。其次,要经常进行意识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加强教育训练,不断增强民警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敌情意识,始终保持对敌情的高度警觉。教育全体民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在执勤过程中坚守岗位,注意观察履行职责,不可掉以轻心。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奠定确保安全的思想基础。最后,树立必胜的信心。作为一名警察,你应该有捍卫法律尊严的精神,勇敢顽强,不怕流血牺牲。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变被动为主动,达到一招制敌的目的,依法及时处理,战胜敌人,控制局面,消除危险。(2)提高警察的身体素质和克敌制胜的能力。法律赋予监狱人民警察一定的执法权。警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遇到一定的情况,法律允许警察对罪犯实施适当的暴力。因此,警察要加强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有反击非法侵害的能力,要有比袭击者更敏捷、更快速的防御性反击行动。如果警方发现袭击迹象或遭遇袭击,警方必须尽快做出反应和行动,灵活机动,化被动为主动。
3.监狱中的预防措施
(1)监狱防逃必须建立在硬件设施完善的基础上。对于监狱来说,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硬件设施越来越先进,罪犯才无孔可钻。当前要全面推进监狱设施建设,所有监狱大门必须由AB门管理。高安全性监狱在门禁方面必须采用指纹认证和卡管理系统,以加强保安能力。所有监狱的关键部位,如大门、墙壁、监禁室、会见室和警察值班室,都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置和触发报警器。要切实加强监狱围墙和电网建设,高安全性监狱要在围墙内划定警戒区域,安装蛇腹刀刺网进行物理隔离。要为一线民警配备对讲机、警棍等基本警用装备,满足执勤民警的需要。(2)越狱预防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的不完善是罪犯越狱的重要原因。因此,要防止罪犯越狱,必须建立完善的防逃体系。建立健全制度保障,要结合监狱的实际情况,根据各项制度制定一套完整的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把安全隐患查在萌芽状态,处理在萌芽状态。监狱要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分析清楚监狱形势。规范互监互助制度、下班点名制度、小区防范制度、以旧带新制度、体检制度和定期不定期监管制度。这些系统的实施会一个个承包给监区,分包给监区的干警。实行年度承包责任制,严格年初签订合同,年底逐项检查考核合同,及时兑现奖惩,广泛动员干警认真落实防逃制度,提高防逃防逃工作积极性。真正把防逃防逃工作做到干警手里,落实到行动上,确保监狱安全稳定。越狱犯罪预防措施研究
4.来自社会环境的预防。
要提高全民意识,形成强大的防逃网络体系。预防和打击越狱不仅是监狱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义务。建立健全监狱脱逃预防体系,不仅要依靠内部完善机制,还要广泛联系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社会各界人士和罪犯亲属,共同形成群防群治,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预防网络。[6]
扩大对外宣传,让社会了解监狱,积极配合监狱防逃工作。目前中国的工作已经逐渐步入法制化轨道,但外界对监狱的了解却很少。因此,我们可以邀请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狱执法活动,通过媒体宣传监狱和监狱法,或者组织大型巡回图片展,或者举办大型警察演讲和罪犯改造说明会等社会活动,让社会了解监狱,了解罪犯越狱的社会危害和窝藏越狱犯的后果,使其积极配合监狱参与积极的防逃工作。
总之,做好防逃工作,任重道远。只要我们和齐新一起努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其中,就一定能构建起一个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的强有力的防逃体系,使监狱的防逃工作做得更好,为社会治安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二)防止罪犯越狱的意义
1.防止罪犯越狱是社会稳定的需要。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安全稳定。在罪犯改造时期,原有的犯罪行为得到遏制,不正当的需求受到限制,部分权利被剥夺。如果教育不对症,管理不科学,他们中的一些甚至部分罪犯可能会从不适应监禁走向反抗和对抗,最后发展到想尽一切办法越狱。正是这种反监管、反改造的意识逐渐增强,成为他们越狱的内在动力,并想尽办法实施越狱行为。越狱后,他们要躲避司法机关的追捕,四处逃亡躲藏,为了生存,他们会不择手段地再次疯狂犯罪活动。事实证明,犯罪分子的脱逃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监狱必须防止罪犯越狱,把罪犯越狱的案件控制在最低限度。
2.防止罪犯越狱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和正常改造秩序的需要。稳定的监管改造秩序和良好的改造环境是改造罪犯、教育罪犯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稳定的监管环境中,罪犯才能反省和忏悔自己的罪行,重新树立新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彻底改变过去的恶习和腐朽意识,重塑自我。罪犯的脱逃直接威胁到整个监狱的正常监管和改造秩序。如果犯人越狱,监狱将不得不组织大量警力追捕逃犯,这将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监狱的正常改革和生产,还会产生连锁反应。一个犯人越狱,很多罪犯心存幻想,会降低犯罪集团改造的积极性。因此,防止罪犯越狱是有效维护正常监管改造秩序的需要,也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
3.防止罪犯越狱是创建现代文明监狱的需要。建立现代文明监狱的关键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监狱;二是用当代先进理念教育改造罪犯,最终达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目的。党和政府提出了“关了,逃不了,改好”的最低要求。说到底就是依法关押罪犯,用先进的防逃设备防止逃跑,用先进的思想教育方法和内容把他们改造好。这与创建工作完全一致,也充分说明了监狱防逃工作的重要性。监狱要改造好罪犯,首先是要用严格的监管作为保障。否则,一旦发生越狱事件,不仅教育改造罪犯效果不好,还会给监狱和社会带来危害。因此,要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实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目标,就要做好越狱预防工作,杜绝越狱事件的发生。这样,整个监狱就可以全身心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使监狱的整体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新形势下,监狱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少数罪犯不思悔改,抗拒改造,甚至研究越狱犯罪的预防措施,直到企图逃跑。特别是当前,监狱服刑人员结构日趋复杂,监狱内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日趋激烈,教育改造罪犯的难度加大,监管安全不稳定因素增多,使预防罪犯越狱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因此,安全意识要及时跟上形势,从现有情况出发,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监狱安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参考资料:
【1】方小平。关于确保监狱稳定的优秀论文[M]。
[2]杨明,宁大清,朱斌。从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越狱事件谈监狱警察的防卫意识和技巧(J)。《广西政法管理学院学报》第25卷2010(第4期):109-112。[3]狄晓华。2001(第1号):86-89。[4]马小平,季峥。论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心理形成及预防(J)。浙江公安学院学报,2003 (2): 43-46。
[5]樊中攀。脱逃罪的动机分析(J)。河南公安学院学报,2008(第2期):41-43。
[6]岳海。关于建立监狱防逃体系的思考(J)。山西政法大学学报管理版,2003(第12期):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