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外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外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管理是当前农村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由于各级有关部门的重视,规范和加强了“三资”管理,确保了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的安全,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是,“三资”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党群关系的和谐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农村金融多实行乡镇代理中心委托代理制,近年来成效显著。资产和资源的采购和处置以及小型项目的招商程序逐步规范化。这些工作的开展,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干群关系。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复杂,核算水平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资金方面,上级专项资金程序严格,管理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相对宽松。资产资源管理台账登记不全,固定资产账物不符,账物不符,账物不符等。村会计因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等原因,工作能力不一,增加了开展工作的难度。

二是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仍不到位。有的村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由一个或几个村干部决定;有的村忽视财务管理,随意花钱,挥霍无度,乱花钱;有的村收钱不使用统一收据,账目混乱。

三是村级集体收入管理仍不规范。部分村干部法律意识淡漠,无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未及时将收取的资金上交资金收益专用账户,私设“小金库”。有的村干部不按审批用途使用自己审批的专项资金,造成挪用。有的村收钱后,由村干部保管,长期不向代理中心报告。

第四,一些村的监督委员会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村务不规范。个别村抱着应付和走过场的思想,使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不够规范,回避或公开一些群众敏感问题的内容过于笼统,群众难以理解。

第五,小型项目的合同管理、采购和资产处置以及招标程序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确,权利义务规定不对等、不完整。二是村干部偷偷承包出去,暗箱操作,不按民主程序公开招标。三是少数村合同签订后不按要求履行,合同变更随意。少数村庄仍有口头合同。四是个别村处置集体资产时,违规将集体资源承包出去,村干部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私自延长承包租赁期或降低租赁费。

二、解决村“三资”管理问题。

(一)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和范围,加强组织领导。

有必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将其应用于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过程。要把外资企业管理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制。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把村级“三资”管理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首先,为稳定村级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村级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村级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他们应该尽量保持稳定,不随意变动。

其次,村级会计必须在代理中心注册,接受监督和考核。代理中心会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强化服务水平和能力,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最后,要全面公开村集体的财务计划、收支、债权债务,尤其是征地补偿。财务披露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对于公开的内容,有条件的村可以拍照存档备查,上级监管部门要建立按时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漏洞并监督各村改正。对不按财务规定公开的村,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小型工程招标、资产资源采购管理,不断加强经济合同管理。

小型项目招标,实行限额招标,小额由村里自行招标,招标金额要在当时的市场价格范围内。超过一定数额的,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招标,有关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推行村级公共资产和资源交易制度。对于集体购买的大额资产,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招标,自己购买的不能高于当时的市场价。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出租和处置,应按程序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合理价格,公开招标投标,交易后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时,村里必须启动民主决策程序,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要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经济合同签订后,应在本村备案,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监督委员会和上级监督部门应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不按程序办事或私自办理小项目招投标、资产资源处置等事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完善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机制。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农民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民主理财成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产生,能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民主监督意识,按时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召开民主理财会议。

(五)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状况的审计和监督。

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在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权债务专项审计,重点审计集体征收补偿费、小项目等。,并加强对审计问题的处理,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保障工作经费,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就是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真正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农村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