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变更是合同履行的基本特征,也是合同法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合同法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原则上,合同变更对未来有效。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也有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工程变更单形式的传统工程变更,也有业主违约、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国内研究者通常更习惯于将项目变更的后期视为项目索赔的内容。1994,国外工程管理学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个索赔有争议的工程项目后,将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的破坏性工程变更。【1】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内容的工程量的变更;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征的变化;3)项目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变化;4)删除任何作品,除了要交给他人的作品;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相关的完井测试、钻井和其他测试及勘探工作;6)项目实施顺序或进度的变化[2]。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国内外研究者对工程变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许多工程变更的控制方法,如程序控制、加强监理制度、加强决策者对投资行为的管理和引导等[3]。美国建筑行业研究所等机构也任命了一批工程变更经理,定量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的性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方法[4]。但是,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目前还缺乏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工程变更进行控制的系统研究。因此,加强施工合同中变更控制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工程变更的分类和特点
1 .1工程变更分类
根据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五类:1)设计变更;2)施工方案变更;3)计划变更;4)条件的改变;5)新项目。
1 .1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不同项目参与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指令,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布。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包括: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形错误而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足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要求对设计进行优化和调整。
1 .1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由于工程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变化,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改变原施工措施方案的过程。施工措施的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承包商承担。重大施工措施的变更还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施工方案的变更存在于施工的全过程。如人工挖孔桩桩孔开挖过程中出现地下流沙层或淤泥层,需要采取特殊支护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在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的路基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必须停止作业,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在建筑主体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造成的不同规格型号材料的代用等等。
条件发生变化
条件变更是指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实施。如业主承诺的工程后续施工图纸未到,工程中途停工,业主提供的临时施工用电因社会电网不足而被切断,导致施工生产无法进行;大雨或山体滑坡导致项目停工。由于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变更统称为条件变更。
1 .1 .4计划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上级指示、技术因素或业务需要,业主对原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进度。比如小区项目建设,根据销售进度,一部分房子需要提前竣工,另一部分房子需要适当交付。这种变化是典型的计划变化。
1 .1 .5新项目
新增工程是指在建设过程中,行业主动使用暂定金额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建设内容。
1 .2工程变更的特点
根据工程实践中大量工程变更所揭示的特点,各类常见的工程变更可以从可控性、技术、阶段、频率、来源五个不同的层面进行描述,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较强,其他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角度看,设计变更技术性强,其次是施工方案变更,其他变更较弱。从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可控性高,其他变更可控性一般或弱。从技术角度看,设计变更技术性强,其次是施工方案变更,其他变更较弱。从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余主要发生在主体工程的施工阶段和装修施工阶段。从发生频率来看,设计变更最高,施工图变更次之,其余变更较低。从变更的来源,即提出(或引起)变更的主体来看,设计变更的范围最广,业主、承包商、监理、设计人均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而施工方案变更通常由承包商提出,方案变更、新项目一般由业主提出,条件变更通常由业主或不可抗力引起。
2工程变更控制程序和原则
2 .1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从所讨论的工程变更的特点可以看出,在五种常见的工程变更类型中,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发生的频率较高,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较大,是合同控制的重点。关于设计变更,业主和承包商、监理和设计方都控制着各自项目经理提出的设计变更。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业主在工程招标阶段选择承包商的基本方法。承包商为了中标,通常只选择低价中标的路线,而一旦中标,设计变更就成为承包商调整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方式。因此,加强对承包商提出的变更的控制是合同控制的重中之重。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标准控制程序如图1所示。
2 .2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2 .2 .1双效原理
双效原则是基于效率原则和效益原则的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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