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在《给黄的几封回信》中是如何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的
作者:黄庭坚
我住在北海君南海,不能派鹅去送书。
桃李春风,一杯酒,十年江湖夜雨。
持家,但有四面竖墙,不治病。
我要读书,头都白了,猿猴哭过溪。
《送几封回信给黄》是宋代文学家黄庭坚的一首诗。这首诗歌颂了黄继孚的正直、能力和好学,却对他的晚年和沉沦处境深感遗憾,表达了他思念朋友的温暖情怀,表达了他对朋友才华不足的委屈和愤慨。全诗真挚感人。但在善用书籍、以旧为新、传古为法、曲折多变等方面,都表现出黄诗歌的特色,堪称黄庭坚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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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北海和南海”,情况很突然。写彼此生活的“北”和“南”,已经表现出思念朋友,望而不见的意思;每一个都用“海”字装饰,更显得悠远无边。作者附记此云:“在广州开了几次会后,我会在德州的德平镇,而且都是海边。”
“送鹅递书谢未能”,这句话从第一句自然涌出,在人们的脑海里;但是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两个朋友一到了北海和南海,当他们想念对方时,自然会想到写信。“送鹅递书”的典故也是得心应手。李白写给李白的《天尽头的诗》是杜甫在钦州写的,诗中说:“远方天空吹来一阵冷风,你在想什么,老朋友??雁过不答我,江湖满雨!”强调一下,好不容易到了音书,就说“雁过不答我”。黄庭坚用了不同的说法:“送鹅递书——谢。”我让燕儿寄信,燕儿谢绝了。《送鹅传书》太熟悉了,但是后面一句“谢谢你没办法”立马就变老成熟了。黄庭坚讲究“点石成金”的方法,王若虚批评说:“的诗有‘取胎换骨’和‘点石成金’的比喻,是天下名言。为了查看,特别抄袭。”像“抄袭”这样的情况当然有,但不能一概而论。上面提到的这首诗可以算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寄鹅传书”作为典故,其实是传信的意思。但相传大雁南飞,停在衡阳。王波《秋鸿福王腾亭送别序》云:“严阵惊寒,声破衡阳浦。”秦观阮朗贵曰:“衡阳传书尚有鹅,晨阳无鹅。”黄庭坚的诗也认同这一思想;但是把大雁拟人化更有意思。
第二副对联当时很有名。这两首诗用的词很常见,甚至可以说是“旧词”,而不是“奇”。章雷称之为“奇怪的语言”,当然,就其整体而言;可惜他没说原因和地点。事实上,正是黄庭坚的措辞,创造出如此清新隽永的意境,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任远说的“两句话都是回忆过去生活的快乐”好像搞错了。根据黄继孚的墓志铭,黄继孚是“同窗,生于西宁九年(1076),转乡”;距离我写这首诗刚好十年。从诗歌的角度来看,黄继孚是在“同窗”时与作者在京城相识的,之后他离开了十年。这两首诗,第一首回忆了在北京相聚的喜悦,第二首表达了离别后相思之深。诗人摆脱了通常的情况,没有笼统的说“我们当年相遇”,而是想出了“一杯酒”这个词。“一杯酒”太普通,但也只是普通,能给人丰富的暗示。沈约的《别迷安城》说:“别说一瓶酒,明天再捧就难了。”王维《送元二世安Xi》云:“劝君一杯酒,无理由出西天阳关。”杜甫《春忆李白》说:“什么时候喝一瓶酒,写一篇详论重要?”老朋友见面、谈话或写论文时,总要吃点酒。就着一杯酒,写下了两个人相遇的场景。诗人还选择了“桃李”和“春风”这两个词。这两个字也很熟悉,但正因为熟悉,才能一下子把阳春的烟景召唤给读者,用这两个字衬托出一杯美酒,表现出朋友相见的喜悦。
其实用七个字写两个人的离别和离别的感受,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诗人选择了《江湖》、《夜雨》、《十年灯》,做了感人的描写。“江湖”这个词能让人联想到流通和流浪。杜甫《李白的梦想》说:“由河流和湖泊-风暴,沉船,恐惧是一只小船。”“夜雨”能唤起人的感情。李商隐《雨夜寄北友记》云:“问君归,晚雨涨秋池。”听“江湖”里的“夜雨”,更添苍凉感。晚上下雨,需要点灯,所以选了“灯”字。“灯”是常用词,而“十年灯”是作者的首创。与“夜雨江湖”联系起来,可以激发读者的想象力:两个朋友,各自漂泊江湖,每一个夜雨都与灯独处,彼此思念,夜不成眠。而这一幕已经持续了十年。
晚唐文不用动词,只选用一些名词适当配合,写了《茅店鸡啼月飞,板桥霜》两首诗,真实地展现了“上山早走”的景象,为后人所称道。欧阳修对学习感兴趣。在《送张归庄之秘校》诗中,他写了一副“梅店鸟鸣,春柳小桥雨”的对联。他最后觉得是在范围之内,他自己也不满意(见《诗话》、《存雨堂诗话》)。黄庭坚的这幅对联,吸收了文诗词的句法,却又创造出一种独特的意境。“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都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每一个都可以让人想象出一个特定的场景、特定的情境,展现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艺术世界。
与此同时,这两首诗仍然是相互对照的。除了各自的场景,两首诗还从相互比较中展现了很多东西。第一句和第二句明明是未来十年的场景,包括眼前的场景;然后,最后一句写的自然是十年前的场景。所以上一句没必要说“那年我们相遇”,但对比下一句就已经表现出这个意思了。第二,“江湖”的含义不仅仅是上面说的含义,还有相对于首都的含义。所谓“身在江湖,心存魏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春风”这个词有另一个意思。孟郊《毕业后》诗中说:“从前污秽不足以夸耀,今日放荡不绝。春风以马蹄病为荣,一天就能看遍长安花。“与下一句相比,前一句写的时间、地点、景色、事件、感受都依稀可见:时间,十年前的春天;北宋首都开封;一幕,春风吹来,桃李盛开;事,朋友“同学”,酒宴;爱情充满了美好和快乐的时刻。
《桃李春风》和《江湖夜雨》是“喜”与“悲”的对比;“一杯酒”和“十年灯”是“一”和“多”的对比。“桃李春风”和* * *喝了“一杯酒”,聚会将会极其短暂。“江湖夜雨”每对“十年灯”都漂泊了很久。愉悦与失望,暂时的重逢与长久的分离,旧日的友情与当下的向往,都在时间、地点、风景、事件、感情的强烈对比中表现出来,耐人寻味。章雷被命名为“奇怪的语言”并非偶然。
后四句从“持家”、“治病”、“读书”三个方面,展现了黄继孚的行为和处境。
“操持家务——但有四面墙”和“治病——不愁三遍。”这两句话也是相互对比的。作为一县之长,家里只有四堵墙立在那里,既说明他清正廉洁,也说明他把全部精力和心思都放在了“治病”和“读书”上,没有心思和时间去经营自己的舒适区。把“治病”这句话翻译成《左传·丁公十三年》中记载的一句古成语:“三折肱,使君良医。”意思是如果一个人断了三次胳膊,就可以断定他是个好医生,因为他一定积累了丰富的治疗和护理经验。这里我当然不是说黄基善于“治国”,而是说他善于“治国”。在于今普通话中,有一句谚语说“治病救人第二”。黄庭坚在《送范德汝之于青州》诗中也说,范仲淹“一生有活国计,欲葬九都”。作者说黄基擅长“治病”,但不需要“三重”。言下之意是,他已经取得了政绩,展示了他治理国家、拯救人民的能力。为什么他不重用,一直让他在下面磕磕绊绊?
对联以“我想看”开头,配合第一句“我住在北海和南海”。在作者的想象中,十年前《桃花源记》中那位京中谈酒的理想朋友,如今已是白发苍苍,仍如从前般好学。他“学业已毕”,只在海滨做县令。他的读书声是否还像以前那样欢快悦耳,写得不清楚,却在“猿猴哭过溪”的背景下给整个画面带来了一种凄凉的气氛;不公正的声音和同情的含义也包含在其中。
黄庭坚推崇杜甫,并以他为榜样,尤其是七律。但相对而言,他的学习侧重于形式技巧。他说:“老杜写诗的时候,从作文里退了出来,一个字的位置都没有。因为后人读书不多,所以说韩、杜各有耳闻。古人写文章的能力真的可以培养一切。古字虽入书法,犹如灵丹妙药,点石成金。”(答洪菊神父)杜甫的突出表现主要体现在他“穷年忧李渊”的激情,艺术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广阔现实。诗歌的语言也是丰富多彩的,元稹很欣赏“怜运河至时之言,不忧古人”的一面。当然,杜甫很多格律诗也讲究用典。黄庭坚把这一点推到了极致,奉行“无字无处”,生硬晦涩,阻碍了真情实感的生动表达。但这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这首《发黄几个回复》,可以说是“无处不字”。但我不觉得晦涩;有的地方通过典故的灵活运用,丰富了诗的内涵;将《左传》、《史记》、《汉书》中的散文语言引入诗歌,给现代诗歌带来了浑厚质朴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