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思想有什么特点?本质是什么?如何评价法家思想

作者根据古今社会变迁和实际情况,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符合当时的时代要求。韩非斥责当时的读书人、空谈家、持剑者、帝国主义者和工商业者,所以主张培养耕者有其田,消灭五毒之民。相传秦王看了这篇文章,说:“呵呵!我可以看到这个人,和他一起游泳,我死也不会恨他。”嬴政的感叹一方面是因为这篇文章切中要害。其中所体现的法家治国之术,一方面是当时秦国统一天下步伐的催化剂,另一方面也是韩非子政策论文的特点使然。法家不重视文字,但为了宣传自己的主张,赢得君主的重视,也不得不重视文字的表达。《史记·韩非列传》说“韩非引墨,切事,明是非。”这是为适应讨论实际问题的需要而形成的独特风格。它不同于《论语》的自然,不同于孟子的生动,不同于墨子的朴素,不同于庄子的诡辩,不同于老子的玄妙,不同于荀子的深刻。韩非的文章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就是犀利奔放,陡峻犀利。比如《武注》这篇文章的文风,气势磅礴,居高临下,寒风凛冽,甚至危言耸听,肆意褒贬,无限优越,充分显示了法家严谨无情的性格。后人肯定了韩非子这篇文章的写作技巧。比如袁了凡说自己“就像胸腔里的百万根弹簧,无休止地翻滚,纵横变化,无中生有,愈奇愈奇。”(“什么都做错了”)。张榜说它“圆转变化,生生不息,但序如饥,文艺色彩浓郁,气势浑厚。”(“什么都做错了”)。孙越峰说它“论证奇妙,论证困难,是韩国人的杰作。”(蒋思睿《诸子红藻》)还有人指出,李斯的《论书》、晁错的《论簪素书》、杨雄的《皆朝》都受其影响。郭沫若在《韩非子批判》一文中有如下表述:“他(韩非子)能告诉人们什么是不能做的,什么是不敢做的,什么是基于常识的鄙视。所以,你拿到他的文章,只感觉到他的犀利。真的是不堪重负,除了投降别无他法。”这种高赞固然揭示了韩非写作的特点,但也未必没有夸张。至少“只有投降”在我看来可能不太合适。看完全文,还是发现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文章开头列举了历代先贤,并引用了“守株待兔”的寓言,运用排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讽刺“欲以前王之政治今人”的保守派。可以说是一针见血,一针见血,让人瞠目结舌。

但在转而解释“古今风俗不同,新理不同”理论的深层原因时,作者的弱点就显露出来了。作者说:“古人之夫不耕,草木皆食;女人不织,动物的皮都是衣服。不努力抬脚,百姓钱少钱多,百姓不争。”这真的是低级错误。众所周知,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低,人们只有* * *齐心协力,平等分配产品才能生存。直到生产力水平发展到私有制甚至阶级国家的出现,* * *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才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在老子看来,导致古代“大同”灭亡的深层次原因是人性自私的产生。这其实是生产力发展导致私有制出现的另一种表现。而韩非子将“民争”归咎于“民贫财富”,逻辑上犯了“以现象代本质”的错误。这个根本立场是谬误的,接下来的论证只能是重复的错误。首先,韩非子举“禹王为天下之王”的例子,在时间上犯了错误...以民为本,存量无穷,白骨贫瘠……”。“不缺股票,胫上不长毛”形容的是大禹治水时的辛劳,而不是他成为天下之主后的辛劳。举一个例子,然后韩非子说:“今天县长很难去,因为人们给他让路……”。众所周知,姚舜禹和其他古代国王都是神话人物,其真实性还有待检验。退位制度作为一种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晚期的政治制度,有其合理性和固定性,不受主人个人意愿的控制。那么为什么说“轻”呢?如果不必放弃,至少是另一回事:“任期届满,可以去旧迎新。”最后,韩非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古之富贵易,而不仁政,富贵多。今天的奋斗不卑鄙,财富很少;告别天子,不高,弱,争地之重,不下,重也。”说钱多钱少是谬论。无论从整体水平还是人均财产来看,相信没有人会接受“原始社会财产比封建社会多”的观点。说古代天子弱也是扯淡。大禹因为一点小失误就杀了方凤,是懦弱的表现吗?说到古代皇帝的地位,他权力小,财富少,那么夏柒为什么要杀死伯夷来继承这个差事呢?如果不是“奋斗”这是什么?三是也。有了这三个谬误,即使得出“故事因世界而适物”的著名论断,其论证体系也无法成立,只能说是诡辩。韩非子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漏洞呢?就像作为法家代表的他极力维护君主政体和国家机构存在的合理性,极力维护私有制的直接象征国家的地位,以防止老子“小国寡民”的思想深入人心。所以他矫枉过正,一方面回避了生产力发展导致私有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另一方面又肆意妄为?忌涨酥髦?挂了?继承人?自相矛盾?南刀怎么了?可怜的琳琳怎么了?斜眼撩拨艺妓?地址?你在做什么?

在接下来的结论中,韩非子采用了“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惯用手法。但是结论真的没有说服力。他以周文王为例,举淮西戎王称帝天下,徐偃王行仁义导致亡国,说明“仁义古用而不今用”这是多么片面的说法。秦王采纳如此片面的观点,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贾谊《论秦》中所说的“仁义不施,攻守之势不同”。接下来,“仁义与,子贡争而伐鲁。”一句话就更溜了。这可能有点类似于描述宋襄公因行义而失败,但它不会导致亡国。春秋五霸中,哪一个以暴政强国?至于辩智伐国,相信卢忠廉和各位都不会认同蜡烛之舞。抑儒重法,轻言尊刑之名,并无不妥。只是偏激片面,恐怕会让人笑而不大方。

政策论文总是讲究逻辑的严密性。韩非以仓颉创造“公”“私”二字为例,说明“不相容的东西是无法调和的”道理。限于时代,韩非子没听过“双赢”二字可以理解,但他过分强调仁义与法制的对立,笔者不敢恭维。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直到今天还是一个讨论的问题,而韩非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武断地得出结论说“今之学者,说人是主人,不占胜算,可以为王,要请人做主人,天下之人皆如弟子,这是必然的。”再者,为了突出法治,甚至要求秦王实行“以法教人”的“蒙昧政策”,引导秦王玩弄政治手腕的技巧可谓登峰造极。只是历代仁政的例子很多。比如秦朝以后的汉朝,为了在刘邦崛起的时候收买人心,让他进入秦都咸阳,自然要表现出仁义,所以废除了苛法。但也不能完全无药可救,所以是“约法三章”。文帝被缇萦救父的孝心所感动,体现了仁义,但他并没有废除刑罚,而只是处以较轻的棍棒代替。两人都被后人传为美谈。汉初“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黄老学说是仁政的表现,但这并没有阻止张汤、主父偃等残暴官员的出现。董仲舒对“君权神授”的强调和对儒家的排斥,是儒家仁政和法家集权的集中表现。在仁政与法治的结合下,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繁荣局面。不知道韩非子要是在泉下有学问会是什么感受?也许韩非子在渴望统一的乱世背景下,需要这样的勇气来压制儒学,尊重法律,但如果这是秦朝暴政的直接原因,他也难辞其咎。

作者在文末还想谈谈韩非子的重农抑商思想。这一观点早就被法家先驱管子、沈不海等人提出并论证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韩非最后的五毒名单还是让我觉得很冷。一方面,我认为韩非的攻击面太大,没有必要仅仅因为他强调自己的观点,就把儒家、纵横家、游侠(墨家的部落)、君主、大臣、商人统统抓起来。这未必能让国家变得强大,却可能让国家陷入落后愚昧的境地。尤其是君主是昏君的时候。另一方面,个人来说,这样的结局容易树敌。也许最终韩非被李斯和姚佳陷害致死,与他在《忠厚》中对人生的懵懂态度有关。姚佳在《战国策》、《秦策五世》中杀了韩非,太史公在《史记》、《老子》、《申不害列传》中也评论过李斯陷害韩非,这里就不深入讨论了。

纵观全文,《武注》结构紧凑复杂,文笔犀利奔放,立论精妙。虽然存在上述缺陷,但就文章而言,仍不失为一部难得的佳作。缺乏争论就像胡乱弹奏鲁特琴。虽然不按规矩来,但也把人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