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发展简史

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而档案学是在18年底欧洲实行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后形成的,之前经历了漫长的酝酿过程。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档案工作不断发展,积累了很多经验,主要是整理编目的经验。在欧洲,古罗马人根据收发文件对档案进行分类保管;5 ~ 11世纪,封建庄园档案馆和教会档案馆将档案分类为“开放”(一般文件)和“封闭”(机密或人事任命文件)。11 ~ 15世纪期间,部分档案馆按照业务部门、年、月、日、档案种类的顺序保管档案。16 ~ 17世纪期间,出现了按君主、臣民、外交三类整理档案的方法,按地域、事业、时间顺序整理档案的方法,按中央机关分支机构分为教会统治、政治领导、司法事务、财务管理整理档案的方法。档案编目也是在档案整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比如古罗马人编了编年体抄写本,那不勒斯王国编了1284的档案目录,法国宪法宝库编了1318的档案目录。16世纪中期,出现了关于档案工作的早期著作,如j·冯·拉明根的《综合报告——如何计算一个完美的登记室和登记室及其组织管理》。在中国,商朝用扎成书的方法,把档案保存在骨头或龟甲上;唐代实行“三年整理一次”的档案鉴定制度。宋代采用“图书分门别类,分门别类”的方法,按时间顺序整理档案。元代对存放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封存。明代黄书是按年代地域分类标准分类的;清嘉庆年间,内阁经部编纂的《清理东大图书馆分类目录》采用了按文献名称和问题分类的方法。我国古代学者非常重视总结档案文献编纂的经验,提出了“言不尽意”(即尊重原文)和“多问借鉴”(即不任意补正)的编纂原则。

古代社会档案学的思想因素和萌芽是局部的、零碎的、经验性的知识,尚未形成科学的知识体系,但为档案学的形成准备了条件。18结束后,欧洲一些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的推动下,对档案工作进行了改革,建立了国家档案馆,颁布了《档案条例》等规章制度,提出了“开放档案”的原则,向公众开放档案,设立档案学校,培养档案专业人员等。,并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事业。这种档案工作实践的变化和发展以及档案事业的兴起,不仅对档案研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也为档案学的建立提供了条件。19世纪初,“档案学”的概念最早出现在德国。Og在1804年写的《档案学的理论思考》和1834年创办的《档案学、古代文献学和历史》杂志都使用了档案学的概念。1885年,法国学者C.-V. langlois在《国际档案、图书馆和博物馆》第1期上发表了《关于档案的科学》一文,首次提出了档案学是一门科学的观点。

19世纪,欧洲许多档案学家对档案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利用和出版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涉及档案工作各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档案整理理论是欧洲档案学形成过程中讨论的核心问题。档案工作者先后提出了原因原则、尊重整个宗族原则和来源原则,并从理论和实践上论证了这些原则的利弊。由荷兰档案学家缪勒、J.A .弗斯和R. F .罗英于1898年出版的《档案整理与编目手册》总结了欧洲的档案工作经验,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研究成果,系统阐述了档案整理与编目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其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对全族理论的深刻探讨,提出了档案全族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原则。20世纪,档案工作随着档案工作实践的发展而增加。代表著作有英国h .詹金森撰写的《档案管理手册》(1922)、意大利e .卡萨诺瓦撰写的《档案学》(1928)、德国a .布伦内克撰写的《档案学》(1953)、法国档案局和法国档案工作者协会撰写的《档案手册》。美国人T.R. shellenberger写的《现代档案学——原理与技术》(1956)和《档案管理学》(1965),加拿大人H.A. Taylor写的《档案材料的整理与编目》(1980)等。

苏联1917十月革命前,俄国档案学家нв Kalachev和дљsamokvasov先后撰写了许多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著作。十月革命后,苏联建立了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档案学也迅速发展。1918颁布的《列宁档案法》奠定了国家档案理论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的基础。苏联档案工作者撰写了各种各样的档案著作,其中对国家档案学理论的详细阐述是苏联档案学的重要特色。主要著作有:г α Kyatiev《档案工作理论与技术》(1935)、в chernov《苏联档案工作的历史与组织》(1940)、ля·米津和H.A. M.C .谢列兹涅夫《苏联文学出版理论与方法》(1974)、фи.Dolgikh和ки。鲁德尔松《苏联档案工作的理论与实践》(1980)等。1966成立全苏文献与档案工作研究所,研究范围包括文献学、档案学、文献编纂、科技档案与专门档案管理、档案保护技术等。从1966到1987发表了250多种研究著作。1911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的封建帝制,一直秘而不宣的明清档案不再为皇室所独享。20世纪20年代初,由于大内档案向社会传播,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开展了明清档案的收集整理活动。20世纪30年代,沈建世、徐中书、吴晗、和盛等史学家撰写了许多论文,对明清档案的史料价值和档案的整理编目等问题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比如沈建世在《文献库档案整理报告》中总结的三原则:“整理的原则是不失去原有的真实,编纂的原则是普遍编目,陈列的原则是连贯照顾文物的性质”,言简意赅,颇有见地。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国民党政府机构开展了文件档案改革运动。一些行政工作者和档案工作者以现有机关的档案为研究对象,对档案管理进行了研究,出版了《档案管理与整理》(1938)等一批档案管理著作。研究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立卷、分类、归档、整理、编目、收集、调卷等,反映了当时档案工作实践的水平。20世纪40年代,中国开始兴办档案教育,在武昌文华图书馆学院设立档案管理专业,在重庆创办私立石崇档案学校,开设档案管理课程,研究档案学,引进欧洲一些国家的档案学思想和管理经验。石崇档案学校出版了尹中奇主编的《中国档案管理新论》(1949)。民国时期的档案学研究是由历史学家、行政人员和档案教育家分别进行的。从自身需要出发研究档案管理,有助于中国档案学的建设和发展。但由于当时档案工作实践发展水平的限制,档案学研究仍停留在对明清档案管理和当前机关档案管理经验的总结上,侧重于具体业务研究,缺乏理论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事业》),为档案研究开辟了广阔的道路。1956《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提出:“加强档案学和其他辅助学科的研究工作,提高科学水平。”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都包含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的内容。档案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全面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建设经验,批判地继承我国档案学的遗产和借鉴外国档案学的有益知识,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学。中国高度重视档案学学科体系建设。50-60年代中期,建立了文献学、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技术、中国档案史、外国档案史、档案文献编纂等学科。20世纪80年代,建立了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技术并重的档案学学科体系,各学科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档案学术研究机构,为档案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981年后,中国档案学会和各省、市、自治区、各行业的系统档案学会相继成立。从65438年到0980年,国家档案局正式成立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一些省市也相继成立了档案研究所。到1990,全国已有35所高校建立了档案学院、系或专业教研室,既是档案教学机构,也是档案研究机构。1981 ~ 1990各出版社出版的档案学、文献学著作共287种。如:国家档案局编著的曾三《档案工作文集》(1990)、裴桐编著的《当代中国档案学》(1988)、吴保康编著的《档案学概论》(1988)、国家教委第一高教部文科教学办公室与国家档案局教育处合编的《档案学》、中国档案学会编著的《三次档案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82、6558,而且还有国家教委发行的28种高校文科教材。中国提出并论证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方便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按照档案形成规律管理档案、维护档案历史关系的原则,保持档案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则,是指导中国档案馆建设的重要理论原则。中国鼓励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截止1990年底,两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32项科研项目获国家部级奖,110项科研项目获中国档案学会优秀成果奖。国际档案理事会自1950成立以来,在组织国际档案学术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作用。为方便国际间业务经验交流,有《档案》(年刊)、《国际档案理事会公报》(半年报)、《国际档案杂志》(半年报)等多种出版物。为促进国际档案术语的标准化,编纂了《档案术语词典》(第一版1964,修订版1984)。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出版了《图书馆与档案丛书》,其中档案专业著作有:《档案法示范草案》(1972)、《档案材料保护与修复》(1973)、《档案馆基本工作计划与中级档案馆组织》(1974)等。从1977开始,国际档案理事会的《档案手册》系列开始编纂,出版的图书有《档案修复基本标准手册》、《热带档案基本手册》、《档案建筑与设备手册》、《档案整理与编目》。自1979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档案理事会在世界各地系统地开展了档案事业专项调查研究和专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