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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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1一、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是湖南省常德市的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从事大米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2012 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9月18日,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股票自次日起停牌。12年10月25日,万福生科发布《2012年中期报告重要信息披露补充及更正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及更正公告》),承认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万元。再者,公司2012上半年利润总额由盈利28744.01万元变为亏损117.37万元,减幅138.88%。此外,公司上半年停产情况尚未披露。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自查公告,承认财务造假。至此,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第二,分析欺诈手段
一般来说,企业财务舞弊的结果是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根据会计上三张财务报表的勾对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公告,其具体造假手段包括虚增应收账款、虚增在建工程、虚增预付账款。
(A)营业收入膨胀
万福生科的主要经营项目是销售大米、麦芽糖等农副产品。伪造大部分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是正常售价的四五倍以上,因此伪造的销售收入是真实销售收入的100倍以上,甚至部分产品没有实际销售,从而凭空捏造销售行为的存在。糖浆实际营业收入为20317400元,而虚报表明营业收入为122261200元,虚增101943800元;麦芽糊精营业收入为0元,虚报11238900元,虚增11238900元;产品实际营业收入8231.44万元,虚报26976.02万元,虚增1.874458万元。
日前,万福生科发布2012年度报告,公司去年亏损341万元。尤其尴尬的是,尽管去年上半年生产线大规模停产,下半年又遭遇造假危机,万福生科全年实现营收2.96亿元,同比增长8.39%。“在造假的情况下,销售受到很大影响,而万福生科在去年下半年也实现了214万元的营收,这让人怀疑其业绩的真实性。”由于万福生科造假,产业链上下游发生了变化:上游供应商借机涨价,大大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下游客户减少了对万福生科的产品采购数量,或要求公司降价供货,公司产品销量大幅下降。
此外,更正前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在更正后没有再次出现,更正后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达到7172.78万元,比实际情况的2760.42万元多出44123.77万元。说明应收账款存在严重欺诈。据调查,万福生科在销售合同中披露,与华源粮油经营部签订的两份合同和与傻牛食品厂签订的三分合同并不存在。一德粮油交易行老板黄德毅与万福生科控股股东有关联,说明该公司存在伪造销售合同、虚构销售业务的行为。
(B)膨胀的预付款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不仅包括项目资金,还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资金。而万福生科的应付账款很少,2012上半年末只有763万元,可以忽略不计。至于预付款项,除了2011年末,金额一直不多。2011年末,万福生科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449.44%。对此,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面启动,设备预付款增加。”问题是,既然上半年末应该减少预付款,为什么对账单上的预付款增加了很多?有人解释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大量的货款是预先支付的。但从历史数据来看,万福生科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可能产生太多的预付款项,从2011上半年末的预付款项也不高来看,不存在季节性因素导致预付款项大幅增加。事实上,根据招股书显示,2011上半年末,预付券商(原材料)采购金额仅为955万元。
(C)收入和利润膨胀
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虚构销售、销售定价差异,达到转移利润或虚增利润的目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中,关联交易存在明显欺诈。报告显示,湖南傻牛食品厂和怀化潇雅食品出资约13万元,但在修正后的报告中,这两家公司已经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湖南启东眉佳食品和天津钟毅糖果公司分别出资1561565438元和65438元。
万福生科在外面设立了大量的虚拟供应商账户。这些账户的主人都是一些真正的粮商,但实际上是由万福生科控制的。将自有资金以预收账款的形式转入这些账户,然后从中提取现金或以其他方式转回,构成销售收款,导致销售规模增加,从而虚增营业利润。
万福生科配合了私刻客户假公章、编造假销售合同、假销售发票、准备银行单据、假出库单等一系列造假流程。,使得虚增的销售收入看起来合情合理,甚至还去税务部门为虚列的收入缴税。
虚增的利润和收入需要对应“资产”。万福生科在造假过程中选择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其募集资金建设项目仍在建设中,降低了暴露风险。至于预付账户,是否真的发生还有待考证,或许它真的把资金过账了,又转回来了。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信号分析
半年报中,企业营业总收入达到2322万元,同比增长65.438+06.23%,而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仅为2554万元和2874万元,同比下降-65.438+05.34%和-65.438+06%。2011年报中,企业营业总收入增长27.60%,营业利润增长10.62%,利润总额增长9.11%。同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波动很大,值得怀疑。
企业有大量的预付款项,都是“预付工程和设备款,工程还在施工中”,而对应的客户是个人,无法核实。
与2011期末相比,在建工程数量增加了不少,但半年内完成程度很低。供热车间改造工程仅完成50%,污水处理工程仅完成2%。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的2011在建工程,不存在污水处理项目。那么,半年报中这个项目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了。2012的半年报比2011的年报增加了12.5倍的投资,但项目进度却从90%缩减到30%。但2012的年报中根本没有提及淀粉糖扩建项目,该项目是否存在或已经完工,不得而知。
四,财务舞弊的启示
金融诈骗案件频发,不得不引起重视。更重要的是,财务造假不是瞬间的,长期的战略规划必然有线索可循。我们必须反思如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尽早发现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在万福生科案中,大量银行凭证是伪造的。有必要说明之前没有暴露问题,没有严格审核相关凭证。因此,审计应重视对相关企业原始凭证的审计。万福生科属于高科技行业,也是有政绩的地方企业。其行业背景、上市程序、资金支持、技术研发都是关键的‘审核突破’。或许有必要加强实地考察,获取直接证据。对于销售型公司来说,他们与客户的联系也是相当紧密的。因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其各项业务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预防和发现欺诈行为。
参考资料:
[1]经济资讯联播。创业板造假第一股调查[Z].证券市场周刊,2012,(43): 8-9。
[2]崔晓丽,武磊。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及启示[J].现代商业贸易业,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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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中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影响[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 122-126。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分析论文2摘要“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再次引起投资者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关注,也严重质疑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公信力。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基于财务造假三角理论,分析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原因,提出避免这一丑闻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思考。
万福生科;财务欺诈;三角形理论
一、案情简介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前身为湖南省桃源县路祥万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路祥万福”)。成立于2003年5月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2005年4月1日,注册资本增加至2006年人民币2000万元。大米、饲料加工销售;生产销售高麦芽糖浆、麦芽糊精、淀粉、淀粉糖、糖果、饼干、豆奶粉;生产销售稻壳活性炭、硅酸钠、油脂、畜牧加工。2009年6月7日,10,路祥万福变更为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证券名称简称“万福生科”,证券代码为“300268”。
万福生科在国内首创了以大米淀粉糖和大米蛋白为核心产品的大米深加工及副产品高效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生产模式,成为循环经济水平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效率最高、产业链最长的企业之一。作为高新技术产业,该产业的发展对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升级、推动食品工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所以有各种政策支持,未来发展应该是光明的。
然而,刚刚上市的万福生科却陷入了“财务造假门”。2012年8月,湖南证监局在对万福生科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一条线索,公司财务总监的异常行为引起了证监局的注意。经查,在201.65亿元的半年报中,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65亿元,虚增营业利润3435万元。以上数据量较大。万福生科2013年3月2日公告,公司发现2008年至2011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约7.4亿元,虚增营业利润约1.8亿元。根据万福生科招股书和2011年报,公司四年净利润总额为1.81亿元。但1.6亿元净利润是虚构的。实际上,四年的净利润总额只有2000万元左右,其中有近百分之九是“伪造”的。
“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已被深交所公开谴责两次,股票多次停牌。相关涉案人员已依法受到审判和惩处。为其上市“保驾护航”的中介机构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如钟磊会计师事务所因其IPO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2011存在虚假记载,被没收业务收入,并被处以两次罚款和吊销证券服务许可证。
震惊股市的“万福生科造假案”再次引起了投资者和监管者对上市公司财务质量的关注。与此同时,外界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可信度也越来越质疑。
二,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分析
本文通过对我国财务舞弊现象和经典财务舞弊理论,如冰山理论、已逝舞弊理论、风险因素理论和三角理论的探讨,认为财务舞弊三角理论能更透彻地解释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下企业舞弊的原因。
(1)压力
与西方不同,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应对资本市场的特殊管制政策,如发行上市政策、增发政策、特殊对待政策、暂停交易政策等。为了实现“光荣”上市,避免被特殊处理、暂停或终止上市,企业往往采用各种方法粉饰财务数据。
1.为了赢得“上市”竞赛
创业板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可以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有利于培育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截至2012、12、31,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近355家。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54.38+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净利润按扣除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者计算)。万福生科为满足公开发行上市条件,2008年至2065,438+0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65,438+020万元、65,438+050万元和65,438+09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65,438+000元。调整后,2008年至2010年营业收入约为108.24万元、177.65万元、24359万元,营业利润约为414万元、343万元、753万元。上市资格指标在实际执行中往往相对较高,这样“真实”的业绩可能很难达到创业板上市的资格,更别说在IPO的长队中脱颖而出了。据悉,万福生科起初并无上市打算,但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经济业务,增强竞争力,大力推动当地企业上市,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多次对万福生科做思想工作,劝说其上市。就这样,在资本市场的强大诱惑和政府部门的沉重压力下,万福生科开始了一场荒唐的造假之旅,骗取上市资格。
避免被除名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逾期未消除的,终止上市。事实上,在正式退市之前,这些公司就开始受到一些特殊的控制。例如,一旦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特别处理”(ST)。2011,万福生科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占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201.65438+中三项财务数据的50万调整上述虚增数据后,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3亿元、-6305438+0万元、1417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2.96亿元,营业利润-736.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61万元。由此可见,万福生科如果不以虚假交易的方式“打造”经济业绩,将面临“ST”等风险。
(2)机遇
1.不平衡的公司内部控制系统
根据万福生科招股书,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计监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投资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经济效益;审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和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及其控制程序。公司内部控制的对象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重大经营活动(如合同协议、销售与收款、存货采购与付款)等。根据目前的调查结果,万福生科造假主要采取“一条龙”造假模式,即虚拟采购、生产、销售流程,伪造购销合同文书、财务票据等方式,达到“一路飘红”的壮观效果。同时,公司未及时报告和披露2012上半年停产情况,虚增收入。如果公司有很好的内控制度,管理层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这种一条龙的虚假销售就不会发生。
2.缺乏适当的惩罚机制
目前,我国证券执法尚未对潜在违规者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同时,我国现行证券法律法规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统计2006年至2012年中国证监会对200余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发现,处罚主要是对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警告和数万元不等的罚款,而对相关中介机构审计事务所的罚款则更少。这样,对于违规公司来说,“公开谴责”带来的负面成本远小于信息披露违规带来的收益,对中介机构的影响更小。
(3)自我合理化
在压力和机遇面前,真正形成企业舞弊还有最后一个要素——借口,即舞弊的“合理化”。造假案浮出水面后,公司董事长龚永福透露,万福生科的上市主要是政府推动,如今的局面与地方政府的“过度”推动不无关系。“政府推动”可能是推动万福生科造假的部分因素,但看起来更像是自己造假的借口。
三。启示和建议
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万福生科造假案不仅沉重打击了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的信心,也暴露出我国上市公司IPO审核阶段仍存在证监局、中介机构等问题。这样,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
1.树立市场化的监管理念
监管机构应继续推进上市发行政策的市场化改革,逐步将准市场化的核准制改为完全市场化的注册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真实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同时监管机构应确保证券发行或交易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同时,要弱化外力推动企业上市的影响,不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指标而包装企业上市,而是要保证企业上市是市场化的而不是政策导向的。试想,如果没有政府和金融办的大力推动,没有证监会、保荐机构等机构的“绿灯”放行,尚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万福生科也不会被迫上市。
2.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对金融诈骗的处罚力度。
修订完善现有规则,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及相关市场参与者的责任,细化责任追究机制和违规处罚措施。加强对保荐机构、承销机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尽职调查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合规、财务造假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及时从重处罚,加大对上市新股财务造假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树立法律权威,震慑有造假动机的公司。在行政问责和处罚的同时,应建立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积极推进民事赔偿机制的实施。
3.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加强职业素质培训。
在相关数据法律法规中对内部控制评价提出明确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科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标准。明确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法律责任,强化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处罚措施。同时,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在企业内部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和监督;据万福生科董事长龚永福称,他并不知道造假程度如此严重,原财务总监秦被指使做假账。至于为什么所谓的高层不知道,如果他们知道这一招的严重性,就不会同意这么大胆的虚列利润了。可见,无论是财务人员还是职能领导,都应该掌握良好的财务知识。
4.逐步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严格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活力。
对于那些伪高科技或者缺乏科学管理的公司,要尽快剔除,充分发挥市场理论,扩大供给,让所谓的“壳”资源失去市场,为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创造条件。
参考资料: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相关中介机构违法[R]. 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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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夏子航。万福生科董事长陈子在检查中“造假太狠”,财务总监奇怪地“买单”[N]。上海证券报,2013。
[5]万福生科造假案[OL]。/s_wfskzj_al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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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于欣丽(1988-),女,黑龙江尚志人,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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