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成本法的产生和发展
变动成本法最初被称为“直接成本法”,主要是因为当时的产品成本只包括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与业务量明显相关。后来人们逐渐发现,有些间接制造费用虽然不是直接成本,但却是和业务量成正比变化的。虽然有些直接成本是直接计入具体对象的,但不是变动成本。在直接成本和可变成本之间,以及在间接成本和固定成本之间,没有两对完全等同的概念。因此,有人主张将直接成本改名为变动成本法。但直到现在,一些美国管理会计文件仍然使用“直接成本法”这一术语。严格来说,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变动成本法可以提供边际贡献,所以在英国也被称为“边际成本法”。
国外会计专著对变动成本法的起源有不同的看法。据考证,其原型早在1836年就出现在英国曼彻斯特工厂。当然,这只是就损益计量的特点而言。一些会计师指出,在1876年,法国的施特劳斯·伯杰宣布了直接成本法(变动成本法)的初步设想。英国人强调,1904年英国出版的《会计百科全书》已经记载了变动成本法的相关内容。2006年2月,美国杂志系统发表了一段话。与变动成本法的基本思想有许多相似之处:在生产经营活动的选择中,为了估计预期的净损益,首先要找出适合于衡量某种生产经营活动效果的单位成本,单位直接收益减去单位直接成本得到单位直接净收益或单位净贡献。然后用它来补偿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这些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是指无论生产经营活动选择什么模式,都是一样的或者不变的。单位净收益(或单位净贡献)乘以产品数量,可以用来比较选择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不同损益。
据美国权威的《科勒会计词典》记载,第一篇专门论述直接成本法的论文是由美籍英国会计师乔纳森·n·哈里斯(Jonathan N. Harris)撰写的,发表在1936+15的《全国会计师联合会公报》上。文章追溯了哈里斯在杜威-阿尔梅达化学公司1934的工作。他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的吸收成本法。根据这一数据,哈里斯比较了新旧方法对经营净利润的不同影响,揭示了直接成本法的优势。哈里斯的文章发表后,直接成本法的概念迅速传播开来。
20世纪50年代,随着企业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和决策意识的增强,人们逐渐认识到传统的吸收成本法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满足企业会计内部管理的需要,不得不重新认识变动成本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变动成本法中边际贡献的概念应用于本量利分析等方面。事实上,人们认识到,变动成本法不仅有利于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而且对制定利润计划和组织科学的经营决策非常有用。此后,变动成本法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到了20世纪60年代,变动成本法在欧美开始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