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关于反倾销的论文有关于反倾销的书吗?谢谢推荐两个书名,作者年龄等等。谢谢~打50分

参考书目:

(1)黄彦军著《中国反倾销实务指南》,经济管理出版社,第一版,2001。

(2)、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版。

(3)《反倾销案例》,熊恩浩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3月1999。

(4)五矿化工进出口公司编《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出版社,2002年9月。

(5)小芳,香港回归后中国反间接倾销对策及思路分析[J],国际商务研究,1997,(6)

(6)张晓东,加入WTO与中国反倾销法的修改[J].《法律评论》,2000年第6期

(7)《李欧梵反倾销法与实践》,中国发展出版社7月第一版1996。

(8)王,中外反倾销法律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欧中联合商会简介(www.tops100.org)

在法国巴黎注册的欧中联合商会(www.tops100.org)由欧盟委员会前主席、卢森堡前首相雅克·桑特先生和比利时前首相、现任欧洲宪法委员会副主席让-吕克·德希恩先生共同担任主席。是欧洲和中国最高级别的商会。我们在中国、北京、上海、温州、深圳、中山和东莞设立了代表处。EU-中国联合商会还设有医疗专业委员会、EU-中国联合商会美容专业委员会和物流专业委员会。

欧中联合商会的主要职能(www.tops100.org):

●建立欧洲与中国最权威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

●组织高标准的年会、重要报告、研讨会和国际论坛。

●欧中经贸网,欧洲和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信息平台。

●为双边高层官员提供决策参考,积极推动EU-中国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

●协助欧盟成员国与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缔结伙伴关系。

●组织高标准的年会、重要报告、研讨会和国际论坛。

●组织欧中双边民间互访。

●承担欧洲和中国政府委托的调查研究项目。

●组织各行业在双边地区的投资示范活动,为双边投资项目提供配套服务。

●为会员提供符合国际规范的商务中介和高水平的公关服务。

●为会员提供双边政府最新政策的专业分析。

●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特别注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为会员编辑出版一系列中英文刊物《欧中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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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中经贸网(http://www.tops100.org)是由欧中联合商会和广州多恩贸易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的首个中欧贸易门户网站,是大型B2B、B2C和B2G电子商务平台。

1反倾销文件

内容摘要:

反倾销作为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认可和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应对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它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施、有效保护国内产业、不易招致报复等特点。近年来,中国产品在国际上屡遭反倾销投诉。认清国外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已成为中国企业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的一项紧迫任务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分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和特点,阐明其原因,然后

一、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现状和特点

近20年来,中国经济和出口贸易实现了快速增长。然而,随着中国商品出口贸易额的增加和在世界出口排行榜中排名的上升,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逐渐扩大。例如,从80年代的美国、加拿大、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到近年来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印度、埃及、南非、秘鲁和土耳其也频繁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此外,近年来,中国被欧美等一些国家列为反倾销的头号目标,因此针对中国出口企业和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层出不穷。“根据世贸组织的统计和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的统计,从8月1979,欧盟对中国出口糖精钠发起第一起反倾销案到2006年2月初5438+0,包括欧美在内的二十九个国家对中国提起了477起反倾销案,中国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2000年各国提起的反倾销案件总数为251件,其中在中国提起诉讼的有33件,对中国的反倾销占世界总数的13%以上,但当年中国出口贸易占世界总数的比重仅为9%。2001 1-165438+10月中旬,我国已遭受国外反倾销投诉34起,已超过2000年全年的反倾销投诉案例。”显然,中国是世界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各国对中国出口产品频繁的反倾销已经构成了中国经济贸易发展的实质性障碍。

从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特点:

(1)以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是对华反倾销指控的“主力军”。在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指控的国家和地区中,欧盟一直是“领头羊”。中国的第一起反倾销指控源于欧盟。近年来,欧盟对外国和地区产品的反倾销指控与日俱增。欧盟委员会公布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仅1999一年,欧盟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案件就有89起,比上年增加61起,其中12起案件涉及来自中国的产品(198 1)。今年第一季度,欧盟对22种进口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9种进口产品征收永久反倾销税。

(2)反倾销目标大多集中在我出口的“拳头产品”上,极大地影响了我出口增长的稳定性和增长性。“例如,欧盟对中国的彩电、自行车、箱包、鞋类产品、热轧扁钢产品、可锻铸铁管件等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特别是对中国出口彩电征收高达44.6%的反倾销税,几乎使中国彩电退出欧盟市场,该市场年进口量为1,000 ~ 1,500万台。出口市场萎缩也是中国国内彩电企业上演价格战的外因。此外,我们在拉美的第二大贸易伙伴阿根廷也对美国的纺织品、服装、鞋和玩具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3)反倾销的发起国家和地区从原来的发达国家扩展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我反倾销指控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俄罗斯、印尼、阿根廷、中国台湾省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加入了对我反倾销指控的行列,比如阿根廷的机电、化工等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和纺织品。大到服装、玩具等产品,小到餐具、烟花、挂锁、卡片等低附加值产品,都被广泛实施反倾销措施,严重影响了双边贸易。

(4)反倾销诉讼已成为跨国公司应对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冲击的重要手段。从比较优势理论来看,发展中国家具有比发达国家更低的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所以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前者用其劳动密集型产品与后者的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进行交换,双方取长补短。由于贸易条件、市场依赖和非价格竞争因素的限制,发展中国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资本沉淀、劳动力转移等退出障碍的存在,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不愿意退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或者尽可能延长退出时间。这样,在产业结构升级之前,政府需要提供一定程度的贸易保护。我国出口产品具有价格低、数量大、生产厂家分散的特点,容易成为国外反倾销诉讼的目标。

作者:拜尔色2006-4-18 03:18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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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反倾销文件

二、中国屡遭国外反倾销投诉的原因及分析。

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确实已经成为中国出口的一个“拦路虎”,而且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逐年扩大,这个问题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严峻地凸显在中国外贸主管部门和经营者面前。知己知彼,认真分析中国屡遭国外反倾销的原因,有利于中国顺利出口。

(1)低价倾销的客观存在成为反倾销诉讼的导火索。从某种程度上说,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并非空穴来风。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由于市场不规范,盲目跟风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大量重复建设和无目标盲目发展市场行为。于是,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过剩产品,企业为了在内销和外销策略中生存,采取了低价倾销策略。“在出口价格方面,香港一家刊物对中国65,438+060种出口产品的调查发现,65,438+020种商品的价格比其应有价格低20%。这说明以低于正常价格向国外销售中国产品的现象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同时,也有大量数据显示,中国部分出口商的低价销售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中国企业产品的倾销现象有着全面的深层次原因。首先,根据赫克谢尔-奥林理论,两国之间存在贸易是因为商品价格的差异。与中国国情相关,中国产品生产市场的原材料和人力资源价格相对较低,企业有条件依靠低价策略开拓国际市场,增强产品竞争力,扩大出口。其次,我国大量中小企业不注重引进和学习先进的管理和销售理念,导致销售理念落后。在营销上,他们仍然广泛采用相对单一的价格策略,而不注重产品在性能、服务等硬件方面的提升,这必然会体现在他们的出口销售策略上。第三,出口结构不平衡。从产品结构来看,我国出口的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品、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产品附加值比较低,容易给进口国造成低价倾销的印象。从市场结构来看,中国65%的出口面向欧美,出口过于集中,竞争激烈。此外,也与政府和一些部门盲目鼓励出口缺乏引导有关。

(2)国家控制对我国经济体制中市场运行方式和企业运行方式的影响。我国1993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显然,我们要实行的不是西方的市场经济。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西方市场经济有一定的区别。在过去的20年里,虽然中国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采取了很多改革措施,比如通过汇率并轨实行单一汇率制度,允许和鼓励外资进入国内很多生产领域,通过建立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本的市场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无论是从经济体制还是从经济理论的分析,都无法对中国进行分类。

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而且因为欧美的法律普遍对市场经济体制和非市场经济体制有不同的看法。

主要标准包括:一国货币的可兑换程度;雇主和雇员之间自由谈判工资的程度;国家对生产资料、资源配置和所有权等的控制。“鉴于我国现行经济运行机制中的经济经营者均为国有或国家控股,国家通过其所有权直接管理或经营前置企业的情况也较为普遍。此外,资本项目下外汇仍处于管制状态,部分垄断行业的准入受到限制。上述情况一方面反映了当前经济运行模式与一般市场经济模式的区别,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我国经济体系中各国主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生产资料等的运行模式。

(3)保护主义者滥用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反倾销是WTO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手段。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各国政府应对某一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税收不仅要证明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并且倾销对进口国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了损害,还要证明进口产品的倾销与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国同类产业的损害是由进口产品的倾销造成的”。然而,该协议并没有具体判断“倾销”是否属于不公平竞争,而是为成员国是否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制定了规则。鉴于WTO协议已明确限制各国利用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保护本国产业,反倾销措施这种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手段,被各国频繁用作保护本国产业和反对他国不公平竞争的法律手段。近年来,一些国家不断加强反倾销立法,降低倾销构成要件,扩大反倾销调查范围。各国贸易保护主义对反倾销措施的滥用体现在世界范围内反倾销案件的大量增加。

作者:拜尔色2006-4-18 03:18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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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反倾销文件

三、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投诉的对策

(1)抓住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价格体系,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要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真正主体,自主承担风险,使产品价格与商品价值直接挂钩,建立市场经济的价格体系。尤其重要的是,要尽量减少国家定价进口商品的品种,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体系的早日建立。这样,即使我国出口商品遭遇进口国厂商的反倾销投诉,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因素决定,不受国家价格控制,也可以根据欧美反倾销法的相关规定,争取涉案企业的自主税率甚至全行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使欧美反倾销法中所谓的替代国标准不再适用于我国涉案企业。同时,中国应积极顺应市场要求,改革产品结构,摒弃重复建设,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避免企业在低附加值产品上过度竞争。要求商务部、行业协会和出口商商会及时了解出口商品的销售状况和渠道,了解其出口商品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影响,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应诉工作。

(2)尽快理顺企业产权制度,尽量减少和取消国家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和控制。“欧美反倾销法认为,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通常在资源配置和价格决定中扮演非常小的角色。民营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进行经营决策,不受政府干预。因此,私营企业的产品和生产成本能够合理地反映经济现实。”对于我国出口企业来说,如果外国行政机关能够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就意味着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和价格能够得到直接承认。否则,涉案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将不被认可,而是以具有所谓市场经济性质的第三国同类产品的成本作为替代价格。但由于这种替代价格选择的极大不确定性,会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实质性的不公平和歧视。面对上述情况,一方面,我国出口企业应通过自身体制改革,促进企业理顺产权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此外,现有的国有企业也要加快股份制改革,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前提下,切实切断企业与国家在产权上的联系,为进一步减少和取消国家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

(3)利用世贸组织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对抗其他国家的歧视性待遇。虽然入世不会马上改变中国屡遭国外反倾销投诉的现状,但一方面可以用在多边贸易体制中。

另一方面,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挑战这些歧视性做法,中国应加强对欧美反倾销投诉的法律法规和WTO规则中针对中国的歧视性政策的评判力度,尽快通过WTO多边贸易体制维护中国应得的正常待遇。

(4)被反倾销投诉的企业应积极应诉。鉴于我国出口产品国际反倾销案件居高不下,一方面,出口企业应在国际反倾销案件发生前未雨绸缪,尽早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为此,他们应及时充分地了解其出口产品或其他类似出口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和趋势,以及出口产品对进口国类似产业的各种影响。同时,为保证国内企业积极应诉国外反倾销诉讼,行业协会或进出口商会可考虑建立应诉基金,按出口额比例上缴年度应诉基金。一旦同类出口产品遭遇国外反倾销指控,应诉基金将支付相关应诉费用,包括企业联合应诉的诉讼费和组织费用。在国际反倾销案件中,涉案企业应积极应诉,只有积极应诉才能获得较好的应诉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出口企业应尽快知晓反倾销答卷。一旦发生反倾销案件,国外反倾销当局会要求涉案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答各类问卷,出口企业应根据客观情况认真填写;(2)出口企业必须在国家反倾销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进出口商会的协调和支持下,迅速组织、积极应诉;”③聘请经验丰富、态度友好的当地律师进行辩护和处理案件。聘请当地律师进行反倾销诉讼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要的,不仅因为当地律师与有关当局有众多的人事关系和业务联系,更重要的是他们熟悉当地法律和复杂的诉讼程序和手续,而且一般来说,只有当地律师有权在宣誓后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档案和资料,特别是机密资料,以便我们知己知彼,使我们的辩护更加有效,并获得对我有利的结果。"

参考书目:

(1)黄彦军著《中国反倾销实务指南》,经济管理出版社,第一版,2001。

(2)、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版。

(3)《反倾销案例》,熊恩浩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3月1999。

(4)五矿化工进出口公司编《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出版社,2002年9月。

(5)小芳,香港回归后中国反间接倾销对策及思路分析[J],国际商务研究,1997,(6)

(6)张晓东,加入WTO与中国反倾销法的修改[J].《法律评论》,2000年第6期

(7)《李欧梵反倾销法与实践》,中国发展出版社7月第一版1996。

(8)王,中外反倾销法律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