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建议

无形资产是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没有形状但能长期使用并给单位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和知识经济兴起的今天,无形资产在推动社会经济进步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结合无形资产会计工作实际,针对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一,无形资产管理的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影响,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在事业单位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各级领导和管理者的充分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一直处于“初级阶段”,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无形资产流失。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是我国会计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现代会计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许多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在无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成为单位资产流失的巨大缺口。

(1)无形资产的核算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符。事业单位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购置或开发并经法定程序申请使用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在摊销自行购置和开发的无形资产时,应一次性计入“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这一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财政性资金和事业单位何时应摊销为“业务费用”?单位用本年度预算资金购买无形资产,如果要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本年度预算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应在购买无形资产的当年,一次性记入“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这势必造成无形资产在购买当年被核销;如果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计入“业务支出”和“无形资产”,必然导致部门决算不能反映本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其他单位(账套)转让的无形资产无法入账。比如某事业单位用专项资金购买了一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独立核算。本项目完成后,将购买的计算机软件交给单位使用,按规定应增加“无形资产”,但没有相应的贷方账户。

(2)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资产。很多单位把无形资产当做固定资产,一起核算。例如,某事业单位,是财政资金的基本保障资金单位,用本年度预算资金购置一套计算机软件,直接增加“业务支出”,减少“银行存款”,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资金”。固定资产分类账的名称是计算机软件。软件停用、淘汰,固定资金和固定资产都会减少。

(3)无形资产的增加不入账。在知识经济社会,要说有些事业单位没有无形资产,那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一些机构没有按要求将无形资产纳入其账目。无形资产没有总账和明细账,甚至连无形资产科目都没有启用。购买无形资产后,直接增加“营业费用”,减少“银行存款”,并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增加。有的事业单位用专项资金购买无形资产,一旦完成专项任务,无形资产就根本不入账。久而久之,无形资产管理责任不清,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对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审批和具体会计管理的细则没有明确规定,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评估没有原则和标准,没有明确权威的实务部门。这使得各主管部门无法制定和执行相关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导致无形资产会计管理改革进展缓慢,甚至大部分单位还没有启动。

二,完善无形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无形资产会计基础理论的研究,使得无形资产会计更具可操作性。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凸显了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当今社会财富和经济的增长主要是由无形资产推动的”这一论断已得到广泛认可。然而,会计的发展并没有完全“反映”这一新现象,如何将这些“无形资产”定义为会计意义上的“无形资产”,准确核算和正确反映,才是会计面临的真正挑战。我认为有两点值得我们思考:第一,无形资产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无形资产会计基础理论的支撑。确认各类“无形资产”,首先要加强无形资产会计基础理论的研究,在事业单位净资产中增设核算无形资产的相应科目,使尚未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账簿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无形资产。其次,由于事业单位发展的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不同、作用方式不同,应从其类别或大项的特点来研究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简单地将这些“无形资产”并入会计核算。

(2)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会计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和颁布有关无形资产的政策法规,制定统一的评估和估价标准和范围,并指定权威部门进行实践。各系统、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会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清理评估登记,报上级审批后按要求建立账簿,将现有的无形资产全部纳入会计核算,密切监督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在执行中不断发现和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事业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无形资产会计管理规范有序;内部审计部门要与国家和社会监督部门密切配合,有机配合,发挥联合监督作用,有效促进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全面落实,逐步规范无形资产的会计管理。

(三)加强无形资产内部控制管理,推进无形资产机构设置。当前,加强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内部控制,首先要根据本单位不同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无形资产的授权与审批、职责分工、风险评估与防范、会计信息控制与沟通等。,从而为规范和约束单位自身行为提供合理的保障和依据。同时,要经常对这些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独立审计、监督、检查和评价,针对其中存在的漏洞、风险和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四)定期加强无形资产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事业单位应指定相应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单位财务部门应规范无形资产的会计管理,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明细账和台账。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核实无形资产的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总账、明细账和明细账是否一致;无形资产的保管和使用是否正常,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

(五)建立无形资产核实和审批制度。在社会财富和经济增长越来越受无形资产驱动的条件下,它将在制约事业单位未来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建立无形资产核实审批制度。对于无形资产的核销、转让和转移,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并列出清单,报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两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和性能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上报单位领导。超过一定金额的无形资产,经领导批准后,还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核销。具体实施后,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及时通知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无形资产核销,有效防止无形资产被随意核销。经审批允许转让的无形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审批意见,采取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