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系统论文《如何提高执法人性化水平》

1,道路交通管理要以人为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在日常交通管理中,交警应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一切交通管理措施都要以适应“生命至上”为最高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全社会对公民权益和生命安全的关心和重视,把他们的思想和理念落到实处。2、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道路执法既要坚持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注重执法效率,强调人性化执法,追求执法效果,坚决克服执法中的随意性。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事人一律平等,各类交通管理对象一视同仁。同时要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学习。3、坚持人性化执法。作为一名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温和,体谅群众。掌握适度,其实是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执法提出的基本原则之一。处理交通违章,有三个问题必须掌握。一是惩罚是否正确,二是惩罚是否恰当,三是惩罚是否可忍。除了要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如何正确使用手中的处罚权,交警还应该明确两点:第一,无论是处罚实施者还是被处罚者,都是“人”。除了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人也是人,也就是说,人性有崇善恶的一面,大多数人主观上并不想违法,更不想受到惩罚和指责。第二,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通过调解来消化。因此,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数量的原则。所谓“罪刑法定”,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罪刑法定原则。所谓“适度”,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确定适当的处罚数额,不轻则从重处罚,重则从轻处罚。所谓“审时度势”,就是在作出处罚决定的时候,一定要体察民情,不能超过他们不能承受的限度。所以对于交通违法初犯和情节较轻的,一般以教育为主,不进行罚款。对严重违法的当事人,要同时进行教育和处罚,做到以罚服人。4.热心帮助他人。要认真落实“困难找警察”的承诺。交警部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车主、司机和所有交通参与者。我们提出的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其实是群众观念的问题,说到底是民本观念的问题。交通警察通过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可以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改善执法形象。5.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心理素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听群众的过激言论时,要虚心理解群众。遇到这种情况,交警一定要头脑冷静,耐心教育,以理服人,不要计较。因为我们是警察,所以我们应该心胸宽广。因为人的素质参差不齐,良莠并存,不可能一下子消灭社会的落后。自由主义,不服从管理,或者希望法律只关心别人,不管自己的人民是否还存在一定时期,自己还是人民。所以,对待这些人,要在情感上理解他们,在道德上征服他们。在解释不清或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要急于求成。第二,遇到不公正的指责时,要勇于自责,理解群众。目前,我们的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另外,群众对改革不了解,对发展有看法,对政府工作有意见,经常借题发挥。所以交警经常受到不公正的指责,很难分清。这种情况怎么处理?首先要勇于自责,承认自己的不足,然后再去解释,辨别真相,澄清是非。即使自己做得很好,有也要改,没有也要鼓励,虚心接受意见,提高群众满意率。6.尽可能优待警察。在强调交警执法人性化的同时,不能忘记交警也是人,也需要人性化的管理。交警是个辛苦的工作,尤其是在路上执法的警察。工作环境不好。随着道路和车辆的逐年增多,拥堵、尾气、噪音会长期考验警察的身体和意志。这种情况下,一线岗位要在人、财、物方面倾斜。要不断改革勤务制度,探索勤务运行的新方法、新思路,使路面执法走上良性的、相对固定的运行模式,从而推动交警走向人性化的高标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