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词汇的隐喻用法?

光看合同法,我举两个例子。

承诺必须与要约一致,就像照镜子看到的是同一个人。

镜像原理

如果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与要约不一致,则视为受要约人作出了反要约。

如果合同双方处于谈判阶段,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讨论,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提出修改,即还价;对方在这个还价上还价,据说是重复的。

形式之战

在上述情况下,如何判断合同何时订立?

此时英美法会注意什么时候作出承诺,即谁最终作出了接受对方还价的决定,就被视为作出了承诺。

这个原则叫做:

最后一击原则

还有许多其他原则,如英美侵权法中的邻居原则。

使用了大量的拉丁词,如Obiter dict um Ratio Deciden di Menrea Actus Reus等。

此外,在法律英语中还有许多具有不同含义的常用词。该上课了。下次再补充。。。

形式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