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伟大在哪里?他为什么伟大?就这个问题写一篇短文,字数不限,其实不然
在第一章中,作者直奔盖茨比的伟大之处:
只有盖茨比——给这本书起名字的人——在我的反应范围之外——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正鄙视的一切。如果一个人的性格是一连串成功的手势,那么这个人就有一种瑰丽的光彩,他对生命的希望高度敏感,类似于一种复杂的仪器,可以记录万里之外的地震。这种敏感与通常所说的“创造气质”的柔软感毫无关系——这是一种不寻常的永恒希望的礼物,一种我从未在别人身上发现过的浪漫敏捷,以后也不太可能再找到。
因为他有梦想,因为他天真到可以抗拒这个世界,因为他虽然出身贫寒,却成了一心一意执着于理想的精神贵族。活着很简单,但活着,追寻失去的梦想,需要很大的勇气。
还有盖茨比无可救药的悲伤气质。让这部小说带有一些古典悲剧的高贵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