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论文参考文献

浅谈我国导游小费

从国外旅游业的发展轨迹来看,给小费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小费的多少也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关。

小费是目前旅游行业解决导游大量投诉的最佳方式,但小费必须文明化、制度化、规范化。旅行社拿导游单项奖。

激励机制方面,导游薪酬激励机制不合理,奖惩激励机制形同虚设。旅行社应重视导游的激励因素,借鉴合理的薪酬制度并加以规范。

小费。

[关键词]导游提示;问题;调查

中国游客出国旅游付导游小费,外国游客来中国。

给国内导游小费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中国国内

国内旅游局明确规定禁止给小费。2004年,广东中国旅行社

首次将“小费制”引入国内旅游,在业内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向导

“小费制”是否适合中国目前的国情,已经成为旅游界的热门话题。

门题。

首先,小费的来源

给小费的习俗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伦敦。当...的时候

当时一些酒店的餐桌上有一个碗,“保证服务快捷”。

顾客把钱放进碗里,就能得到周到细致的服务。稍后这个

这种做法一直延续下来,成为了现在的小费,而且是从餐厅服务员那里拿的。

扩展到客房服务员等服务行业。这种做法在大部分欧洲都有。

这在欧洲国家很常见,有时要不要付小费以及小费的金额,直

然后跟服务质量的高低有关。目前国内游基本没有提示。

但国内旅行社出境游的线路宣传纸一般会“明确规定”

适当给服务人员一些小费。

第二,导游的薪酬制度不合理,小费应运而生。

导游服务是旅行社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游客往往

从服务质量看导游的满意度。从最近的旅行中

从旅行社接到的投诉来看,对导游服务质量的投诉已占。

30%以上的旅游投诉主要表现为导游挤压游览时间。

留在购物店拿回扣;未经许可改变日程,增加、取消或

旅游过程中改变旅游项目,故意降低服务质量者。

等等。这些行为的主要动机是导游想收取回扣,提升自己。

收入。导游在接待过程中收取回扣。

人事管理条例》是明令禁止和违法的。但是为什么呢?

越来越多的导游铤而走险,以回扣为主要收入?事实上,

导游的投入和报酬完全不成比例。2005年9月1

月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对七名导游的投诉。

旅行社退回未发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的案例让我们感触更多。

导游行业走在社会的边缘。旅行社现行薪酬制度

不合理程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导游薪酬激励机制不合理。

导游是一种体力劳动强度和脑力劳动强度都高于。

社会平均劳动强度和危险的特殊工作。导游

工作人员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旅游津贴、回扣和少量小费组成。

作文。以旅游业较为发达的广州为例:大部分导游每个月都要消费。

基本工资300到600元;包价津贴取决于不同的旅行社。

视情况而定,多为50元/天;国内游客没有给小费的习惯。多少

加起来,月收入不到2000元,不到广州职工的平均水平。

工资的80%。旅行社的兼职导游不仅没有底薪和“三险”等基本福利保障,还要支付旅行社团费和人头费。

等待费用。显然,导游的投入成本与收入和报酬极不相称。这

那种收入结构鼓励导游违规,鼓励导游。

购买行为促使导游以回扣为主要收入来源。

2.奖惩激励机制缺乏有效性

旅行社对导游采取单一的奖励机制,通常是先收后用

客人举荐信时,会给导游象征性的奖励。和惩罚

变相惩罚也成了诱因之一,有的旅行社甚至是团队出团。

现在任何问题都直接从导游的出境押金里扣。

费用。缺乏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对于导游在执业过程中

冒险追求个人短期利益埋下了伏笔。工资问题导致的

导游吃回扣现象严重影响旅游服务质量,亟待解决。

改革。真正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的关键在于导游薪酬制度。

度改革,促进行业规范的建立。广东中国旅行社推荐了这次旅游。

客人自愿支付导游小费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导游的服装。

服务,减少导游诱导游客在现场购物拿回扣的现象。自己

广东中旅实行“小费制”后,反响不错。目前国内很多旅

旅行社已经尝试在一些团队中引入“小费制度”。

第三,国内外对小费的不同看法

从国外旅游业的发展轨迹来看,小费在大多数欧洲国家。

已成惯例,小费的多少也与服务质量的高低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费不仅可以表达服务人员的劳动。

动态的尊重也可以表达对服务工作的肯定和感谢。从更

在高层次上,小费也体现了游客的文化素养和元素。

质量。从中国旅游业发展的轨迹来看,早期旅游接待有以下特点。

强烈的政治色彩,所以已经成为国际惯例的小费就当它了。

是“不正当收入”。但是,2002年国家旅游局已经加了1987。

出台《关于严禁在旅游业务中私自给予和收受回扣和收据的规定》

关于小费的规定被列为“需要修改的部门规章”。据知情人透露,

分析认为,小费是解决旅游行业导游大量投诉的最佳方式。

方式。作为导游,收入,回扣,小费都是市场的产物。

扣是购物点和导游的结合,是强制性的;小的

收费是游客和导游默契的产物,是自愿的。目前,独自一人

专业导游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企业付费的专职导游,以及旅行社导游。

旅游业雇佣制度的质变催生了新的薪酬制度。因此,

是时候宽容地接受小费制度了。

国内多家旅行社呼吁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小费。

使之朝着游客和旅行社双赢的方向发展。

四。对我国实施小费制度的建议

1.重视导游的激励因素。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指出,绝大多数员工

对自己承担的工作只付出自己能力的20%-30%,一旦受到影响,

有偿激励可以发挥他们80%-90%的能力。因此,该旅

旅行社要建立一种导游,既能让尽责的导游得到回报,又能

导游必须为其质量问题负责的绩效激励机制最大化。

最大限度的调动导游的积极性。小费是一种

有效激励因素。一般来说,你花在购买服务上的钱是最合适的

基本服务是付费的,额外的小费是给服务人员的惊喜。

嗨,给小费的期望会激励服务人员。当人们

有了小费的习惯,导游对这种物质奖励有了清晰的认识。

期望之后,他们更有可能发挥超出水平,让游客得到更多

服务好。同时,那种通过带领游客购物来获取回扣的动机

机很可能被压制。

2.与国际接轨,借鉴合理的薪酬制度。

服务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小费和佣金。

(佣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导游都是自由职业者。

做的,都收小费。导游准备费每个工作日几十块钱不等。

300-300美元之间,由政府机构或导游协会规定。

根据与旅游业的协议,这是世界上最发达的旅游业

国家解决导游工资的措施。明确的工资标准使国外

我们的导游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稳定透明,被大众接受。

接受。目前,我国职业导游的发展还处于专职导游和

兼职导游并存于松散结合阶段。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旅游业变得越来越重要。

逐渐与国际接轨,独立职业导游正在大量快速替代企业。

专职带薪导游应该借鉴国外一些合理的制度,试行一下。

规范小费

固定和灵活的小费支付增加了导游的合法性。

收入有助于导游和游客形成良性互动。但是

小费必须文化化、制度化、规范化。首先,四处旅游。

管理部门和旅游行业协会根据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客源

根据客源情况和参团要求,制定具体小费支付标准,决定出行。

客人应付小费的下限将由客人根据导游的服务质量进行浮动。

将导游的小费收入与其工作量和服务质量紧密挂钩,促进

使导游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以获得更高的工资回报。

其次,就目前的国情而言,笔者认为,小费应该是一个企业。

行业行为,不能允许个别导游接受小费。建议收导游费

进入旅游团成本,明确方式提前收取一笔。

定好费用,告诉游客是作为工资支付给导游的。如果

当导游的服务很差时,游客向旅行社投诉,旅行社采取严格的措施。

处罚违规导游的措施。让游客对导游进行调查。

监管,让它评估导游服务的价值,决定给导游报酬。

小费的数额,不仅实现了最低的旅行社监管成本,还实现了

导游积极努力为游客服务,可以实现旅行社和导游的宗旨。

* * *赢得游客和游客的利益。最后,小费制度的实施必须

配合旅游业的“大清算”,旅行社要提高对导游的管理。

管理制度,整个旅游环境也要改善,旅游才会真正回归其中。

本身,旅游企业在线路安排、收费、人员管理

管理和服务意识需要全方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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